前几日,见到《人民日报》的评论文章《代表委员沉默,就是人民失语》,于是开玩笑地在微博上写下:“比失语更可怕的是胡言乱语”。不料,不幸言中,近日来媒体披露的“雷人雷语”还真不少。
其中最为生动的一个例子是某移动公司的老板,居然把为上网买的“流量”比喻成肯德基的“鸡腿”:“套餐内流量月底清零是运营商的通行做法,打个比方说,在肯德基买了全家桶套餐,吃不完的鸡腿总不能退回去吧?”有趣的是,肯德基的官方微博即刻出来凑趣:“肯德基的鸡腿肯定不会清零。吃不完可以打包、外带、与他人分享,还可以回家炖汤、烧菜,总之是你的,想咋用咋用!”其实,这些说法早就在网上流传甚广,肯德基的回复不过是拾了网友们的牙慧。
早年当知青时,就熟知列宁同志的名言:所有的比喻都是蹩脚的。但即便如此,不得已非打比方不可时,也得有个度。不然,这蹩脚的一着便蹩得臭不可闻了。现在之所以说这位老板的蹩脚已然味儿不对,是因为他偷换概念。当然不排除有消费者希望套餐内流量用不完可以“退回去”,但这绝对不是主流意见。主流意见是:流量用不完应该可以攒到下个月用,是个“流量结余延期继续使用”的概念;或者是允许转让,是个“与亲友共享分享”的概念。这两种意见的背后,都包含着“节约为上”的价值观。如果一定要用鸡腿来打比方,那就是吃不完可以打包带回家,留待下一餐再吃,或者如肯德基所说,“总之是你的,想咋用咋用”。
老板的回答也许还暴露了另一个问题,看起来他对“八项规定”认识不深,不知他有没有参与并实行过“光盘行动”。若按照他的说法,鸡腿吃不完是绝不能打包带回家的,而必须让卖鸡腿的收走扔掉。这样的思路,才与“套餐内流量月底清零”是同一个逻辑。
网上也有网友站在老板的立场上帮腔,理由是“套餐”比单买流量要便宜得多。不知道现在有没有消费者是不用“套餐”的?实际上,自从用智能手机开始,一直觉得流量单买的价格,是个虚置的高价,而套餐的价格也许才比较接近实价。这样揣摩是因为,若真是“让利降价”那么多,运营商怎么吃得消。这不像肯德基卖全家桶,基本理念是大份的降价,但全家桶与其他套餐或单买其中一种食品的差价似乎并不那么大。最主要的是,在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价格消费者还能接受,因为选择不买全家桶的消费者可能更多。
也有帮腔者说,消费者买的流量是与事先与预定的时间限制挂钩的,而且在合同上写得清清楚楚。消费者既然购买了,也就等于签下了这份合同。此话看上去很有道理,但请不要忘了当下还有一个时髦的词儿,叫做“霸王条款”。因为垄断,消费者别无选择,才被迫签下这样不公平的城下之盟的。
呼吁:还是让消费者购买的流量可以滚存结余延期使用吧,在即将到来的2014年“三一五”,这也许又会是一个热闹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