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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玫瑰(13)

时间:2009-12-15来源:网友提供 作者:痞子蔡 点击:


  [NextPage第十三章]

第十三章

    夜玫瑰这支舞结束后,广场上的男女放开互相牵住的手,纷纷向着学姐拍手,
掌声中夹杂着欢呼声。
    学姐原地转了一圈,算是答礼。
    下一支舞虽然是围成一圈、不需邀请舞伴的舞,但我已没有心思跳舞。
    退回到广场边缘的矮墙上,努力消化夜玫瑰的舞步和舞序。
    「学弟。」学姐的声音突然出现在耳际。
    我吓了一跳,转过头,她已经坐在我身旁微笑。
    「你在想什么?这么入神。」
    「我正在记住夜玫瑰。」
    「是吗?」她拨了拨刚刚跳舞时弄乱的头发,然后说:「如果不亲自下场去跳,
很容易忘记夜玫瑰哦。」
    「学姐。我一定不会忘记夜玫瑰,一定不会。」
    学姐笑了笑,点点头。
    学姐,我没骗妳。
    即使到现在,我仍然清楚记得,妳在广场圆心时,脚下画出的玫瑰花瓣。
    「学弟,你喜欢夜玫瑰吗?」
    「我非常喜欢夜玫瑰。」
    学姐看了我一眼,笑容很妩媚,显然很高兴。
    「如果下次要跳夜玫瑰时,你会邀请舞伴吗?」
    「学姐,」我几乎不加思索:「我会。」
    「哦?」她似乎很惊讶:「真的吗?」
    「嗯。」
    「不可以食言哦。」学姐笑着说。
    我不会忘了这个承诺,我甚至一直等待着,实践承诺的机会。
    升上大二,社团里开始有人叫我学长。
    我知道我还会升上大三和大四,但不管我升得多高,学姐始终是学姐。
    这是永远无法改变的事实。
    即使我已升上大二,学姐依然会叫我走到她身旁,然后说:「我们一起跳吧。」
    顶多会加上:「都当学长了,还不敢邀请舞伴。」
    大二下学期开学后没多久,正是玫瑰盛开的季节。
    广场上正要跳土耳其的' 困扰的骆驼'.这支舞很特别,不围成圆圈,而排成许
多短列。
    每列不超过10个人,舞者双手紧握向下,而且身体与邻人靠紧。
    最特别的是,每列还会有个领舞人,右手拿手帕指挥舞者。
    学姐贼兮兮地溜到我左手边,好像准备恶作剧的小孩。
    舞步中有双足屈膝、以右肩带动身体向前画一个圆弧,然后再直膝、双足振动
二次的动作。
    学姐画圆弧时的身体非常柔软,眼波的流转也是。
    而直膝振动双足的动作,她还故意做成僵尸的跳动。
    ' 困扰的骆驼' 跳到最后,每列两边的人会向中间斜靠。
    学姐几乎用全身的重量,用力往右靠向我。
    我吓了一跳,身体失去重心,她也因而差点跌倒。
    还好我反应够快,左膝跪地,双手扶着半倒的学姐。
    学姐一直笑个不停,也不站直身体,偏过头告诉我:「学弟,要抓紧我哦。」
    「嗯。」
    「学弟,要抓紧我哦。」学姐停住笑声,重复说了一次。
    后来我一直在想,学姐这句「学弟,要抓紧我哦」,是否有弦外之音?
    「学姐,我我手好酸。」我仍是左膝跪地,双手渐渐下垂。
    「呵呵。」学姐笑了两声,便一跃而起,站直身体:「这只骆驼,确实很困扰
吧?」
    「是啊。」我也站起身,笑一笑。
    「请邀请舞伴!」
    听到这句话后,我不好意思地看了学姐一眼。学姐果然说:「又想躲了?真是。
已经当学长了,还」
    学姐正要开始碎碎念时,广场上又传来另一句话打断了她:「下一支舞,夜玫
瑰。」
    我等这句话,足足等了八个多月。
    我不是每天都会穿那条北斗七星裤,因为我得换洗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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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我一定不会把北斗七星裤丢进洗衣机,我会小心翼翼地用手洗。
    不让任何一颗星星殒落。
    如果我不是穿北斗七星裤,出门上班前,小皮还是会咬住我裤管。
    但很可惜,小皮始终没能在其它裤子也咬出破洞。
    「唉」我看着完好无缺的裤子,不禁双眉紧锁,叹一口气。
    「一大早叹什么气?」叶梅桂在客厅问我。
    「我的裤子没破啊。」
    「你有病呀,裤子好好的不好吗?」
    「可是」我又仔细检查裤管:「唉」
    「你可以再叹大声一点。」叶梅桂站起身。
    「我走了。年轻人不该叹气,要勇往直前。」
    「等等。」
    「嗯?」
    叶梅桂又拿出总令我摇头的综合维他命丸,和一杯水。
    「可不可以」话没说完,她就把药丸直接塞进我嘴里。
    「你这阵子比较累,身体要顾好。」她再把水递给我。
    「那妳也要给小皮吃一颗,看牠的牙齿会不会更强壮。」
    「如果你很希望裤子破的话,那我去拿剪刀。」
    「我走了,晚上见。」我一溜烟跑出门。
    今天公司临时要疏洪道和我到台中开个会,当天来回。
    我想虽然晚上就会回台北,但还是拨了通电话给叶梅桂,告诉她,我今天到台
中,可能会晚点回去。
    挂完电话后,疏洪道问我:「打电话给女朋友?」
    「不是。她是我室友。」
    「那干嘛连这种事也要告诉她?」
    「因为因为」
    我想了半天,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只好猛搔着头。
    其实答案很简单,我不想让阳台那盏灯等太久。
    倒不是为了要节省电费,我没那么小气。
    我只是不希望叶梅桂在客厅看电视或看书时,还得时时侧耳倾听我开门的声音。
    那种滋味我尝过,很不好受。
    所以开完会后,我就急着想招出租车到台中火车站搭车回台北。
    「小柯,难得来台中,干嘛急着回去?」疏洪道拉住我衣袖。
    我很怕被他拉住,脱不了身。立刻从上衣口袋拿出笔,问他:「你看这枝笔如
何?」
    疏洪道看了一下,赞叹说:「这枝笔的笔身竟然是木头制的,上面还有花纹,
真是一枝好笔。」
    我把笔凑近他鼻子,让他闻一闻,突然往旁边丢了十公尺远,再说:「去!快
把它捡回来。」
    他放开拉住我衣袖的手,迅速往旁边移动了几步。
    等他发觉不对,再回过头时,我已拦住一辆出租车,直奔台中火车站。
    没想到常跟小皮玩的游戏,现在竟然可以派上用场,我很得意。
    只是损失了一枝笔,未免有些可惜。
    买了火车票,在月台上等了10分钟后,火车就来了。
    上车后,看了几眼窗外的景物,觉得有些累,就睡着了。
    回到七C 时,大概是晚上十点左右。
    打开门,阳台上的灯还亮着。
    「你回来了。」叶梅桂坐在沙发上看电视。
    「嗯。」我走进客厅,关掉阳台的灯,也坐在沙发上。
    「吃过饭没?」
    「吃饭?」我很惊讶。
    「干嘛那副表情?到底吃饭了没?」
    「天啊,我竟然忘了要吃饭。」
    「你是故意不吃的吗?」
    「我没有故意。只是赶着回来,忘了先吃饭。」
    「现在已经满晚了,冰箱里也没什么东西。嗯弄什么好呢?」
    「我不介意吃泡面。」
    「哦。」
    她站起身,走到厨房,扭开瓦斯炉烧水。然后再回到沙发上。
    「台中好玩吗?」过了一会后,她问。
    「我是去开会,又不是去玩。」
    「哦。我还没去过台中呢。」
    「下次带妳去玩。」
    「好呀。」
    「水开了。」
    「哦。」她再度站起身到厨房,把开水倒入碗里,再盖上碗盖。
    「不可以食言哦。」她又坐回沙发,笑着说。
    我心头一惊,这句话的语气好熟悉。
    这是我在广场上告诉学姐以后会邀请舞伴时,学姐回答我的语气。
    怎么会在这种简单的对谈中,我又被拉回广场呢?
    「喂!」叶梅桂叫了一声,我才清醒。
    「又想赖皮吗?」她的语音上扬。
    「不会的,妳放心。」还好,我又回到了客厅。
    「你是不是有点累?」
    「还好。」
    「累了要说。」
    「嗯。三分钟到了。」
    「哦。」她第三次站起身,向厨房走了两步,突然停下脚,回过头:「为什么
都是我走来走去?」她瞪了我一眼。
    我赶紧站起身,快步走到厨房,把那碗面端到客厅。
    掀开碗盖,拿起筷子,低头猛吃。
    「你慢慢吃,我有话要跟你说。」
    「嗯。」我含糊地应了一声。
    「你做我一天的男朋友吧。」
    「哇!」我烫到了舌头。
    「妳说什么?」我顾不得发烫的舌头,站起来问她。
    「我要你做我一天的男朋友呀。」她微仰着头看我。
    「为什么?」
    「你肯不肯?」
    「这不是肯不肯的问题,林肯也是肯、肯德基也是肯。重点是妳为什么要我这
样做啊。」
    「你到底肯不肯?」
    「妳先说原因,我再回答肯不肯。」
    「那算了。」她将视线回到电视上。
    「好啦,我肯。」在她沉默了一分钟后,我很无奈地说。
    「你是哪一种肯?林肯的肯?还是肯德基的肯?」
    「我是非常愿意的那种肯,行了吧。」
    「这还差不多。」
    「可以说为什么了吗?」
    「嗯。我爸爸过几天回加拿大,临走前又要找我吃饭。」
    她把电视关掉,呼出一口气,转头看着我。
    「那跟我无关吧。」
    「本来是无关。但我爸爸说我已经27了,应该要考虑终身大事」
    「等等。」我打断她的话,低头算了一下:「今年是2001年,妳跟我一样是1973
年生。所以妳是28才对啊。」
    「这不是重点。」
    「这怎么不是重点呢?27岁和28岁的女孩差很多,老了一岁耶!」
    「所以呢?」她瞪了我一眼,眼神中有刀光剑影。
    「所以妳爸爸算术不好。嗯,这才是重点。」我很小心翼翼。
    「反正他意思是说我年纪不小了,应该要」
    「这点妳爸爸倒是说得很中肯,妳确实是不小了。」我笑了两声:「中肯也是
肯啊。」
    「你是不是很喜欢插嘴?」
    「喔。对不起。」说完后,我立刻闭上嘴巴。
    「总之,他一直希望我赶快找对象。」
    「妳因此而心烦吗?」
    「我才不会。我只是不喜欢他老是在我耳边说这些事而已。」
    「喔。」
    「所以我要你假装是我男朋友,我们跟他吃顿饭。明白了吗?」
    「这样啊」我靠躺在沙发上。
    「明天晚上八点,别忘了。」
    「可是我通常七点半才下班,这样会不会太赶?」
    「餐厅在你公司附近,我明天去载你下班。」
    「喔。」
    「好吧。」叶梅桂坐直身子:「来练习一下。」
    「练习什么?」
    「练习当我男朋友呀。」
    「怎么练习?」
    「首先,你要叫我玫瑰。」
    「是梅桂?还是玫瑰?」
    「玫瑰花的玫瑰。我爸妈都是这么叫我的。」
    「妳爸爸真是莫名其妙。如果要叫玫瑰,当初把妳取名为玫瑰就好,干嘛叫梅
桂呢?取名为梅桂以后,又要叫妳玫瑰,真是早知如此、何必当初,也可以说是多
此一举、画蛇添足。」
    「你说够了没?」
    「对不起。」我又把嘴巴闭上。
    「好。你试着叫我一声玫瑰。」
    「玫玫瑰。」我声音有点发抖。
    「干嘛发抖?这是看到鬼的声音。」
    我深呼吸,让声音平稳,再叫了声:「玫瑰。」
    「不行。这样太没感情了,好像在背唐诗三百首。声音要加点感情。」
    我吞了吞口水,轻轻咳了一声,把声音弄软和弄干净:「玫瑰。」
    「这是逗弄小孩子的声音,好像在装可爱。你别紧张,放轻松点。」
    「嗨,玫瑰。」我将身体放松,靠躺在沙发上,右手向她招了招。
    「这是在酒廊叫小姐的声音。」
    「玫瑰!」我有些不耐烦,不禁站起身,提高了音量。
    「你想吵架吗?」
    「喂,干嘛要这样练习,不管怎么叫,不都是玫瑰吗?」
    「如果你是我男朋友,而且你很喜欢我,那么你叫的玫瑰,跟别人叫的玫瑰,
就不会一样。」
    「哪里不一样?」
    「那是一种非常自然的声音。是从心里面发出来,而不是从嘴巴里。」
    「这这太难了吧。」
    「算了。」叶梅桂耸耸肩:「你明天随便叫好了,也许我爸爸根本分不出来。」
    「喔。」我坐了下来。
    叶梅桂拿起遥控器,打开电视。左手托腮,静静地看着。
    我也看了一会,又是我不喜欢的节目。
    伸个懒腰,靠躺在沙发上,闭上眼睛。
    「累了就先去睡。」
    「我待会还得把今天带回来的资料整理一下,明天要用。」
    「哦,那你先休息一下,我不吵你。」
    「不会的。我只要坐着,就是一种休息。」
    「嗯。」
    「妳看电视吧,我先回房间了。」我打起精神,站起身,提起公文包。
    「明晚吃饭别忘了。」
    「不会的。」我走到我房间,转头跟她说:「晚安了,玫瑰。」
    「嗯。晚安。」
    右手正要扭转门把,打开房门时,动作突然停顿,公文包从左手滑落。
    我再转过头,看着客厅中的叶梅桂。
    她原本仍然是左手托腮、看着电视,眼神的温度像室温的水。
    但过了几秒后,托着腮的左手垂了下来,身体变直,视线也从电视转到我身上,
眼神的温度像刚加热不久的水。
    因为我刚刚很自然地,叫了她一声,玫瑰。
    「如果你喜欢,以后就叫我玫瑰好了。」
    「好。」
    「去忙吧。」
    「嗯。」
    我走回房间,坐在书桌上,才想起公文包掉落在门外。
    隔天早上要出门上班前,原本已经穿上了北斗七星裤,但是怕叶梅桂的爸爸如
果看到星星,会觉得我是那种不正经的男孩。
    于是脱掉北斗七星裤,换上另一条浅灰色的长裤。
    可是,万一这条长裤好死不死刚好在今天被小皮咬出破洞呢?
    叶梅桂的爸爸看到破洞后,心里会怎么想呢?
    「玫瑰啊,这小子一定很穷。妳看,裤子都破了还穿。」
    她爸爸会这么说吗?
    嗯,也许不会。搞不好他反而会说:「玫瑰啊,妳看这小子连破裤子也穿,一
定是勤俭刻苦的好男孩。」
    我就这样坐在床上,左思右想,犹豫不决。
    「还躲在房里干什么?你快迟到了。」叶梅桂的声音在客厅响起。
    「喔。」我应了一声,继续思考。
    「喂!」过了一会,她又叫了一声。
    我只好走出房门,告诉她:「我不知道要穿哪一条裤子。」
    「你有病呀,随便穿就行。」
    「可是」
    「要不要我借你一条裙子穿?」
    「不敢不敢。」我赶紧回到房间,提起公文包。
    要走到阳台前,我突然急中生智,蹲下身,把裤管卷至膝盖。
    小皮凑近我时,先是停顿一下,然后抬头看我,眼神一片迷惘。
    「哈哈哈」我很得意:「天无绝人之路啊!」
    「你干嘛卷起裤管?」叶梅桂递给我综合维他命丸和一杯水。
    「我想让我的小腿透透气。」吞下药丸后,我说。
    「无聊。」
    「我走了,晚上见。」
    我走出楼下大门,感觉到小腿凉风飕飕,才把裤管放下。
    到办公室时,跟疏洪道要那枝笔,他死都不肯给我。
    还说我不够意思、不讲义气之类的话,足足念了半个钟头。
    我按照惯例,装死不理他。
    如果让我比较的话,我会觉得今天比要跟叶梅桂吃饭那天,还紧张。
    洗手间的镜子一定对我感到很不耐烦。
    如果洗手间的镜子是魔镜的话,我可能会问它:「魔镜啊魔镜,我是不是一个
认真上进、前途无量的好青年?」
    七点半左右,手机响起。
    「喂,我在你们公司楼下。下来吧。」叶梅桂的声音。
    「好。」
    我提着公文包,准备跑下楼。
    可是看了公文包一眼,我心里便想这下完蛋了。
    因为这一看就知道是那种没前途的小职员所拿的公文包。
    这个公文包早已年代久远,是我在台南的夜市买的。
    当初要买时,那个老板还说:「这是真皮的。」
    「真皮?」我很纳闷:「那为什么卖这么便宜?」
    「真的是塑料皮,简称真皮。」老板哈哈大笑。
    我看老板还有一些幽默感,而且又便宜,就买了它。
    我已经用了它好几年,有些表皮都已脱落,看起来像斑驳的墙。
    怎么办呢?今天还得用它带一些资料回去整理,不能不提着它。
    我又面临左右为难的窘境。
    直到手机又响起,传来叶梅桂的声音:「我数到十,如果还没看见你的话」
    「我马上下去。」
    不等她的话说完,我挂上电话,拿起公文包,立刻冲下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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