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早几天在《大家》上看了篇文章《田忌赛马的故事,能证明中国人自古不讲规则?》,觉得挺有趣。
文章先讲了个故事。大致意思是,从前齐国有一位田忌将军,经常赛马。他的上等马、中等马和下等马都比国王的差一点。有个叫孙膑的先生教了他一招:用下等马对付国王的上等马,用上等马对付国王的中等马,用中等马对付国王的下等马。结果田将军二比一得胜,赢了好多钱。
这个故事很有名,收进了小学课本。那位作者说:“但在近些年,渐渐也出现了另一种声音,认为这不是‘大智慧’,而是破坏游戏规则的卑劣之举,根本就不应该纳入小学教材中,教坏孩子心智”。
据我所知,抱怨田忌赛马卑劣,不是“近些年”的事。《小学教学研究》杂志在1989年就发表了《对<田忌赛马>一课的异议》。以后小学老师一直吵个没完,已经争了三十年。
《田忌赛马的故事,能证明中国人自古不讲规矩?》一文,不赞成对田忌和孙膑的指责。作者说:“如果田忌守规则,结果会是怎样?很显然,他极有可能永远也赢不了齐王”。“弱者既没办法参与制定规则,也没办法改变或推翻规则,他如果还想获胜,唯一的办法就是灵活利用规则的漏洞,而不是遵守规则。”
“利用规则的漏洞”是带贬义的讲法,其实利用规则留下的空间不一定是坏事。不管出于什么用心,只要不犯禁,就是遵守规则。“利用规则的漏洞”跟“遵守规则”并不对立。不过作者的主张是清楚的,那就是:要想赢,就别守规矩。
二
对田忌赛马最可靠的记载是《史记》第六十五卷。但我把书翻了好多遍,死活就没看到要用上等马对上等马,中等马对中等马,下等马对下等马的规则。里头只有一句话提到把马分成三等。我把它和上下文抄下来,请大家看一看:“孙子见其马足不甚相远,马有上、中、下辈。于是孙子谓田忌曰:‘君弟重射,臣能令君胜。’”讲“马有上、中、下辈”,不等于规定要同辈对等竞赛。
我又呼哧呼哧走到图书馆,找到人民教育出版社的小学语文教材。《田忌赛马》在第十册,课文里也没说比赛的规矩是上等马对上等马,中等马对中等马,下等马对下等马。
因为孙膑出招赢了赛马,齐威王输了大钱,但他并不觉得冤,对孙膑印象还挺好。田忌把孙膑介绍给威王,威王就让他当军师。看来齐威王不认为孙膑和田忌破坏比赛规则,搞邪门歪道。
三
那篇文章主张不守规则,理由是咱们没有参加制订规则,也没有办法改变规则。
这样的事多了去了。
一会我写完文章就去打篮球。很显然,打篮球的规则我没参加制订,也不能改变,难道我上了场就可以胡乱来?新生入学之前没有参加,也不能改变校规。他们进学校之后是不是可以无法无天?我的一个小亲戚正在找工作。她不可能想去哪个公司就参加制订或者修改那个公司的制度。也许一录用,她就可以在公司里横冲直撞?
比赛的规则、学校的条例和公司的制度是不是完全合理,这可以争论。但无可争议的是,一个人要参加打球、新生申请入学和求职者选择一家公司,本身就表明他承诺遵守规则,即使没有说出口或写下来,也已经默认。如果觉得比赛规则、学校纪律或公司制度不可接受,那他应该参加别的运动,申请其他学校,或者另谋高就。要是违反纪律的学生说入学之前没看过校规,那不是理由。谁叫你自己不看!在人和人的关系里,承诺比其他一切都重要。假如人们讲好了要干的事情不去干,答应了不做的事情却去做,那么就会世界大乱,人类没法共存。
除了上面说的,还有两种常见的规矩。一是风俗习惯。那往往是过去留传下来的,我们没有参与制定。这类规矩多数是些礼仪,例如吃饭让爷爷坐上席,实际上不太重要,不遵守却会惹大麻烦。破坏这样的规矩有点傻。不过少数地方有些很糟糕的风俗。例如妇女不能跟男人一起上桌,要吃男人的剩饭剩菜。对于这样的规矩,我不赞成那篇文章提出的招数:“在表面上不破坏规则的情况下,暗地里腐蚀、破坏了规则,使之不再有效”。咱们应该光明正大地说,这样太不公平,而且还很恶心。
法律也是一种常见的规则。在现代民主社会,法律应该是人民,或者人民选举的代表制订和修改的,而且应该管得住所有人。一个良好的社会必须有死守法律的风气。那篇文章主张弱者出招不守规则。但是,咱们做得初一,别人做得十五。我很担心,如果强者也出招不守规则怎么办?
四
文章提出一个问题:“规则是手段还是目的?”但作者似乎没有告诉我们清楚的答案。我脑子笨,玩不出什么新花样,只能重复先哲们的讲法:规则是契约。
有些契约不合适,咱们就不要签。要是篮球的规则对矬子不利,咱就打别的球。要是赛马的规则对穷人不利,咱就来别的娱乐。有的规则大家都避不开。如果那些规则很糟糕,咱就光明正大地要求修改。但只要超过一个人,不管打什么球,搞什么比赛,干什么工作,过什么日子,都得有规则。主张不守规矩等于鼓动不要法制。
守规则不但对整个社会很重要,对我们自己也很重要。不守规矩,也许能赢得一时的好处,但可能要毁掉自己的名声。我猜想,要是当年孙膑教田忌破坏规则,欺骗国君,那他在齐国恐怕不会受到重用,更别想设计围魏救赵和马陵之战,名垂青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