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在常平公社时,住在曲村大队部。一天,发生了一个小故事。
曲村一个小姑娘,有十五六岁吧。她去山上看姥姥,姥姥给了她一点粮食,有十多斤吧。她骑着新买的自行车(当地叫洋马),得意扬扬地走在路上。曲村西边有一段山石路,路旁是小树林。迎面碰上一个男人,三十来岁,看见她车后座上带着粮食,大喊一声:“站住!”山坡间的石子路,颇不平整,姑娘听见人喊,一歪,车就倒下了。姑娘心想:“荒郊野外,这家伙要强*我可怎么办?”那人把姑娘的一只胳膊拧住,用另一只手把车后座上捆粮食的绳子解下来,把姑娘推入小树林,绑在一棵小树上。姑娘想:“不像要强*人的,坏了,我刚买的新洋马,完了,他要抢我的新洋马。”
只见那人把自行车推进树林,放在姑娘面前,“咔嚓”一声,把车子锁上,把钥匙塞在姑娘的裤兜里。那人说:“姑娘,你别害怕,我只要点粮食就走。我是上有老,下有小,都饿着哩,没法子。”他扛上那点粮食就要走,又说:“姑娘,一会儿听到路上有行人就喊一声,让他们给你解开,就回家吧……”那人走了一截又回来了。姑娘想:“坏了,他后悔了,我的洋马完了。”
只见那人从他自己的口袋里掏出两元钱来,说:“我实在没钱,只有这两块钱,给你放在口袋里,对不住呀,我走了。”
这小姑娘,回到曲村见人就说这件事,嘻嘻哈哈的,像得了便宜一样。
公社主任雷鸣知道了,把姑娘叫来,问怎么回事,姑娘就照实说了一遍,我当时在场。雷主任对那姑娘说:“你听他的口音,是咱们这一带的吗?”姑娘说:“是。”雷主任说:“明天我把全公社二十岁到四十岁的男人都集合起来,你能认出他来吗?”
姑娘说:“当然能。”
雷主任说:“好,你先回吧。”
我说:“雷主任,你把这人找出来,是要表扬他,还是要批评他?”
雷主任说:“还能表扬?拦路抢劫,当然是批评,我把他抓起来……”我说:“依我看,这是个好人。姑娘怕被强*,没被强*;姑娘怕丢洋马,新洋马没丢,还得了两块钱。人家说了上有老下有小,你现在把他找出来,说他拦路抢劫……现在困难,人们挨饿,等过几年这挨饿的事人们就忘了,可人们还记得他曾经拦路抢劫,这名声背一辈子,可背不起呀。”雷主任笑了,说:“你说的也是,他是个好人。你说怎么办?”我说:“不查,也不处理,就当没这回事。”他同意了。
二
1959年进入困难时期,1960年饿死人。
有一个村子,是个生产大队,开始饿死人,而仓库里是满满的粮食。人们商量要抢粮,有人喊道:“那是咱们生产的粮食!”支部书记知道后对大家说:“我是支部书记,村里人挨饿,是我的责任。大家不要抢仓库的粮食,一抢就乱了,有的到手了,有的没到手。听我的,我决定开仓济贫,救命要紧。这责任由我一个人负。如果我被枪毙,希望乡亲们照顾我的老小……”然后他就打开仓库,按人口分粮,有条不紊。人心大快,村里再没有死人。事后,他到县委投案自首。县领导有的主张杀,说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有的主张不杀,说杀了要引起民愤。书记拍板:“不杀,但要重判!”最后,判了这个支部书记十九年徒刑。
这个支部书记服刑期间,家中老母和老婆、儿子享受烈属待遇,支部书记本人每年空拿一个最高工分。后来“文*”中红卫兵造反,也没有造这家的反;村里闹夺权,夺过来夺过去,这条规定都没有改变。这好像不是政治问题,不是经济问题,也不是文化问题,人们把这看作道德问题,没有人说个“不”字。全村的人都知道这是活命之恩,嘴上不说,一直就这么办。挨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新市委做出平反决定,派人专程去千里之外的监狱接这位支部书记,此时离他刑满还差几个月。
村民知道支部书记要回来了,敲锣打鼓,跑出十多里地欢迎他。村里搭了戏台,要唱大戏,梆子腔。点的戏有意思,从《武家坡》到《大登殿》,全本戏文。台上唱戏,台下人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