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小词呆呆地看着林章,从他的表情和语言里能看出来他没有骗自己。陆小词晕头转向地走出电台,从手机通讯录里翻出来几个高中同学的电话,一个一个拨过去。
“咱们高中有个同学甘茉儿,你们还有联系吗?不记得?只上了高一就转学走了,跟我坐同桌,长得高高瘦瘦的梳麻花辫子……真不记得了?你还有咱们班其他同学的联系方式吗?”
把能联系到的高中同学都联系完毕,居然没有一个人记得有过甘茉儿这个人!甘茉儿上高二的时候就转学走了,所以集体照里也没有她。
陆小词觉得事态严重了,决定改变策略,在甘茉儿的小区里转了好几圈,找到了那辆红色跑车。她在不远处等了一个多小时,终于看到车主了,正是甘茉儿。
如果不是正逢下班的高峰期,陆小词那辆破旧的电动车肯定跟不上甘茉儿的汽车。甘茉儿的目的地是电影院。在售票厅,陆小词看到了甘茉儿的男伴时,脸上的墨镜差点儿掉下来。
这个男人根本不是英俊的郑瑟,相反,是个又矮又胖还很猥琐的男人。可是,甘茉儿却把自己的身体依偎在他身上,用手紧紧地挽着他的胳膊,亲密地走进了放映厅。
怎么会这样?甘茉儿的变化已经够诡异了,换个男朋友就不算意外了,可是怎么能换成这样一个男人?仅仅是因为这个男人很有钱吗?是钱改变了这一切?
这个结论让陆小词跟吃了苍蝇一样恶心,她放弃了继续跟踪甘茉儿的想法,离开了电影院。
陆小词开动电动车准备回家的时候,瞥见停车场的墙上贴着一张认尸通告。她好奇地多看了一眼,然后就挪不动步子了。通告上的尸体上身赤裸,下身穿着一条牛仔裤,全身好多伤口,特别是右脸,血肉模糊。纵然是这样,陆小词还是能认出来,尸体正是甘茉儿的前男友郑瑟!
一年之前,陆小词曾经患过一种类似脸盲症的奇怪病症(见《无限辨脸》),当时无法通过面孔识别最熟悉的人,包括男朋友常页。经过一段时间的恢复,她的病渐渐好了,没想到病好之后,反而对人脸过目不忘了。也就是那时,她突然发觉常页的脸不再变换之后,并不是自己想要的那张脸,一切突然变得陌生,所以离开了他。
因此,对于现在的陆小词,就算郑瑟变成了通告里的尸体,她还是能够确定尸体就是郑瑟,甘茉儿的前男友。
陆小词的心砰砰乱跳。她拼命抵抗住了通告上面巨额奖金的诱惑,没有给警察打电话。她趁四周没人注意她,悄悄把通告撕下来,放入背包。
她改变了不再追查甘茉儿的决定,不过换了一种方式——在QQ里联系红娘。
可是红娘不在线,也不回复她的留言。陆小词在红眼睛咖啡店转了一圈,没有她的踪影。
离红娘给她介绍男朋友的约定还有整整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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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没有当真,陆小词还是精心把自己打扮了一番。无论如何,不能让对方嫌弃自己呀。
她穿着衣柜里最贵的小礼服,头发卷成大波浪,化了精致的容妆,拿着时尚的手包,打车去了红眼睛咖啡馆。
一下车,陆小词就收到了红娘的QQ信息:上一次我坐的位置,那个帅哥归你啦。
陆小词上楼梯的腿因为紧张有点抖,她没看到红娘,只看到一个男人的侧面:黑色衬衫,烟灰色长裤,微卷的板寸,乍看还以为是吴秀波。
那一瞬间陆小词还真有点心动。特别是,男人看到她之后的微笑让令她如沐春风。他的眼睛月牙般明亮,正是单眼皮控的陆小词喜欢的。
手机又响了,红娘的短信:满意不?是你喜欢的成熟内敛温暖睿智的大叔吗?
陆小词四处张望了一番,没有见到红娘的身影。她放下手机,要了杯菠萝奶昔,开始跟大叔交谈。
大叔自我介绍叫雷方,刚回国不久,自由职业。他们一口气聊了两个小时,一大半时间都是雷方在说话,思维之跳跃、知识之渊博超出了陆小词的想象,而且对于陆小词喜欢的旅游、电影、小说这些话题不仅侃侃而谈,而且跟她很有共鸣。以至于到后来陆小词都忘记了今天来的真正目的,只想跟雷方继续聊下去。
手机又响了,红娘的短信:看起来你挺满意的,明天中午12点之前请将介绍费打到我的支付宝里。
陆小词如梦初醒,回复道:我很满意,我要当面感谢你。你在哪里?
红娘却不再发信息过来。
陆小词问雷方:“你跟红娘是怎么认识的?”
雷方说:“一位网友介绍的,说这个红娘很神,所以我就来试试,没想到遇到了你。我很高兴认识你,你呢?”
陆小词问:“哪位网友?”
雷方说:“已经很久没联系了,网名叫美猪猪,从来没见过面。”
陆小词心里一震。美猪猪正是甘茉儿的QQ昵称!原来雷方和自己一样,都是甘茉儿介绍来的。可是陆小词再问美猪猪的情况,发现雷方对她一无所知,他们是在玩QQ游戏的时候认识的,聊天很少。
“你还没有回答我,你认识我高兴吗?”雷方像是没有察觉陆小词的心事。
陆小词只好微微一笑:“我很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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