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天,九月中光景,我在一个小白桦林里歇息。从一早便下起蒙蒙细雨,不时地交替出现暖烘烘的阳光;这是一种变幻莫测的天气。有时天空布满一层散淡的白云,有时几处豁然清朗,从散开的云层后面呈现出一片蓝空,明亮而亲切,宛如一只迷人的眼睛。我坐着,观赏着周围,倾听着。树叶在我头上低声喧闹;从它们的喧闹声里便可知道眼前属于什么季节。这不是春天欢快、战颤的笑语,不是夏天轻柔的沙沙声和绵绵絮语声,也不是深秋羞涩而冷峻的嘟哝声,这是一种难得听清的、催人欲睡的闲聊声。树梢上微风轻拂。被雨淋湿的林子里面在不断地变化着,时而阳光灿烂,时而云遮雾罩;有时整个通亮,仿佛万物都突露微笑:不很稠密的白桦细干顿时洒满白丝绸似的柔光,掉在地上的小树叶即刻变得色彩斑斓,闪烁着赤金般的光泽,高挑而蓬松的羊齿植物已染上像熟透的葡萄似的秋色,它们的优美茎秆在你眼前无尽头地、杂乱地相互交错在一起;有时四周蓦然微微泛蓝:艳丽的色彩顷刻间消失了,白桦树依然是白色的,可失去了亮泽,白得像未经冬天寒冷阳光照射过的新雪;那细雨又开始悄悄地、调皮地洒向树林,淅淅沥沥。白桦树上的叶子几乎还一片翠绿,虽然已显出几分苍白;独有一处长着一棵小白桦,全身是红色的或金色的,可以看到,当阳光五彩缤纷地滑翔着,突然穿过刚由亮晶晶的雨水冲洗过的茂密树枝,这棵小白桦在阳光中显得何等的光彩夺目啊。听不到鸟儿的啁啾:它们到各处歇息了,静默下来了;唯有偶尔响起山雀的嘲笑声,宛如铜铃。我在这片小白桦林歇息之前,曾带着我的狗穿过一片高高的白杨树林。说实话,我不大喜欢这种白杨树以及它淡紫色的树干和灰绿色的金属般的叶子,这种叶子被树高高地向上托起,像颤动的扇子一般在空中展开;我不喜欢它那些不适当地挂在长长茎秆上的零乱圆叶不停地摇晃的样子。这种树只有在某些夏日夜晚才显得可爱,那时候它独自耸立在低低的灌木丛中,染着夕阳的红光,闪闪烁烁,从根部到梢头染遍同样的红黄色;或者是在明朗有风的日子,它整个儿在蓝空中喧闹摇荡,或者窃窃私语,它的每片叶子似乎都要挣脱树枝,奔向远方,这种光景也很令人喜欢。不过总的说来我不喜欢这种树,所以我没有停留在白杨林里休息,而是跑到小白桦林里,找到一棵树枝低垂、可以避雨的树来藏身,我在欣赏一番周围的景色之后,便安稳地、舒坦地睡了一觉,这样的觉只有猎人才会领略得到。
我说不清自己睡了多大一会儿,当我睁开眼睛时,树林里到处洒满阳光,透过那欢腾喧闹的树叶,看得见浅蓝色的天空,它仿佛在闪闪发亮;云被风儿驱散了,消失了;天气格外清朗,你可感到空气中弥漫着一种特殊的干爽的新鲜气息,令你心旷神怡,精神焕发,它在向人们预告,在这整天的阴雨之后,将是一个平静清明的夜晚。我已准备起身,想再去碰碰运气,忽然我的眼睛看到一个呆然不动的人体。我细细一瞧,那是一个年轻轻的农家少女。她坐在离我二十步远的地方,正在埋头沉思,两只手搁在膝上;在一只半伸开的手掌上放着一束密匝匝的野花,随着她的一呼一吸,这束野花轻轻地滑落在方格裙上,那扣着领口和袖口的洁白衬衫,形成短短的柔和的皱褶,围在她的身躯上;大粒的黄色珠串盘成两行,从脖上挂到胸前。她颇有姿色。带点漂亮浅灰色的浓密金发在鲜红的狭发带下精心地梳成两个半圆形,那发带几乎移到白如象牙的额门上;她的脸庞的其他部分几乎被晒成古铜色,只有细嫩的肌肤才会有这样的颜色。我看不清她的眼睛,因为她没有抬起眼睛来;可是我清楚地看见她那副高高细细的眉毛和长长的睫毛,那睫毛是湿润的;在她的一边脸颊上还有干了的泪痕,它落在略微苍白的嘴唇上,在阳光下闪着亮。她的整个头部都显得挺可爱;虽然鼻子稍稍胖圆了一点,也无伤大雅。我特别喜欢她的脸部表情:它是那样的单纯而温柔,那样的忧伤,对于自己的忧伤又是那样充满稚气的疑惑。她显然是在等候一个人;林子里出现某种轻微的响动,她立即四下张望;在明净的阴影里,她那双像扁角鹿一样畏怯的明亮的大眼睛在我面前迅速地一闪。她倾听了片刻,睁大眼睛盯着发出轻微声响的地方,叹了口气,轻轻地扭过头,她的身子弯得更低了,开始慢慢地采摘花朵。她的眼睑红红的,嘴唇痛苦地颤动着,从那浓密的睫毛里又滚出了泪珠,沾在脸颊上,一闪一闪。就这样过了好一阵子;这可怜的姑娘木然不动,只是偶尔愁闷地动一动手,她在倾听,一直在倾听……林子里又有什么响了,她战颤了一下。响声没有停息下来,反而变得更清晰了,越来越近了,终于变成了坚定而急促的脚步声。她挺直了身子,似乎胆怯起来。她那凝视的目光颤抖起来,由于期待而闪亮。透过密密的树木,迅速地闪现出一个男子的身影。她细细一瞧,顿时满脸绯红,欢喜而幸福地微笑了,她本想站起身来,又立刻埋下头去,脸色泛白,有些腼腆,直到那个前来的人在她身旁停下步来,她才抬起颤抖的几近祈求的目光望着他。
我从自己的隐蔽处好奇地观望他。说实话,他没有带给我愉快的印象。从他的种种神情举止来看,他是一个富有的年轻地主所惯坏了的侍仆。从他那身打扮可看出他很讲时尚,炫示漂亮洒脱:他穿着一件古铜色短大衣,可能是主人穿旧了给他的,扣子直扣到领口,系着一条两端雪青色的粉红领带,头戴镶金边的黑丝绒便帽,直压到眉毛。他那白衬衫的圆领过分地撑着他的耳朵,硬顶着他的脸颊,浆硬的袖口遮住了他的整只手,直遮到红润而弯曲的手指,手指上戴着金银戒指,戒指上镶有毋忘侬花形的绿宝石。他脸色红润、鲜嫩,又有点无赖相,据我所知,这类脸孔几乎总是让男人们气恼,遗憾的是,女人们见了往往挺喜欢。他显然竭力让自己的有点粗鲁的相貌露出一副轻蔑而无聊的表情。他不断地眯起那双本来就过小的乳灰色眼睛,皱着眉头,撇下嘴唇的两角,不自然地打着呵欠,装出一种满不在乎,然而又不很巧妙的洒脱模样,时而用手整一整鬈曲得挺帅气的棕黄色鬓发,时而揪一揪竖起在肥厚上唇上的黄色小胡子——总之,他装腔作势得令人受不了。他一看见那位正在等候他的年轻的农家姑娘后,就开始装腔作势;他慢悠悠地、大摇大摆地走到她的跟前,站了一会儿,耸耸肩膀,把两手插在大衣口袋里,稍稍向这位可怜的姑娘投去匆匆而淡然的一瞥,便坐下来了。
“怎么,”他开始说,仍然向一旁瞧着别处,晃动一只腿,打着呵欠,“你在这儿等很久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