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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斯麦尔佳科夫的研究(3)

时间:2022-10-14来源:网友提供 作者:陀思妥耶夫斯基 点击:


    “可怎么回事呢,刚才又有三千卢布缴到了法庭上,据说,‘这就是原来装在物证桌上放着的那只信封里的钱,是昨天从斯麦尔佳科夫手里拿到的。’但是诸位陪审官,你们自己也记得刚才那幅悲惨的图画。详细情形我不再复述,但我要挑选其中两三个最不重要的情节来说一说我的看法,——正因为它们不重要,所以不是每个人想得到,而且是容易忽略的。第一,还是那套话:斯麦尔佳科夫由于受良心谴责,昨天把钱缴回,自己悬梁自尽了(因为没有良心的谴责,他是不会交出钱来的)。而且不用说,他自然是在昨天晚上才第一次对伊凡-卡拉马佐夫承认他的犯罪,就象伊凡-卡拉马佐夫自己宣称的那样,要不然后者为什么一直缄口不言呢?那么说,他确实是作了坦白,但我又要重复一句,既然这样,既然他明知明天就将对无辜的被告进行可怕的审讯,那他又为什么不在他临死的那张字条里向我们宣布出全部的事实呢?光是钞票不能算做证据。比方说,我和在这大厅里的另外两个人,就在一星期以前完全偶然地得知一桩事实,那就是伊凡-费多罗维奇-卡拉马佐夫曾把两张年息五厘的五千票面的库卷,一共一万卢布,寄到省城里去兑现。我说这话的意思是钱在一个时期内是大家都可能有的,缴出三千卢布,并不能完全证明它就是那笔钱,就是从某个抽屉或信封里拿出来的钱。还有,伊凡-费多罗维奇在昨天从真正的凶手那里得到那样重要的消息,却竟会抱着若无其事的态度!为什么他不立刻告发呢?为什么他要拖延到第二天早晨呢?我以为我有权这样猜测:一星期来他的健康失调,曾对医生和他的亲近的人承认他常看见幻影,遇到已亡故的人们,他当时已处于发作脑炎的前夜,而今天果真发作了。在这种情况下出其不意地听到斯麦尔佳科夫自杀的消息,便突然产生了这样一种想法:‘人已经死了,可以把事情推到他身上来拯救兄长。钱我有,只要拿出一叠来,说这是斯麦尔佳科夫临死时交给我的就行了。’你们会说,这是不光明的事;虽然诬赖的是死人,撒谎总是不光明的,即使是为了救兄长也一样。这话也对,但如果他的撒谎是无意识的呢?可能他自己就这样认为,因为他由于仆人暴卒的消息已完全丧失了理智。你们刚才看见过那幅情景,看见过这人处在什么状态下。他站在那里说话,但是他的理性在哪里?就在这脑炎病人的供述以后,出现了一个文件——被告给维尔霍夫采娃小姐的信,是他在犯罪前两天所写,把犯罪的详细计划都预先说了。这样,我们为什么还要去寻找另一个计划和它的编制者呢?事情是完完全全照着计划实行的,而实行的人就是它的编制者,决不是别人。是的,诸位陪审员,‘完全照所写的那样实行了!’他根本没有恭敬而小心地从父亲房间的窗户那里跑开,尤其是因为他深信他的情人就在房里。是的,说他走开了是荒诞不经的,他确实走了进去,把事情了结了。他大概刚一看见他不共戴天的情敌,就怒火中烧,在激怒中杀了他,他也许是一下子,一挥手,用铜杵杀的。但杀了之后,经过详细的搜查,虽明白了她并不在那里,却仍旧不忘记把手伸进枕头底下,拿出装钱的信封,它的撕碎了的空套现在就和其他物证一起放在桌子上。我说这话的意思是让大家注意到据我看来极具特征的一桩事实。假使他是有经验的凶手,蓄意劫财的凶手,他会把空信封留在地上,象在尸首附近发现时的那个样子么?假使这是斯麦尔佳科夫为了劫财而谋杀的,他一定会直截了当把信封带走,不必费事站在尸首旁边把它拆开来,因为他早就知道信封里是钱,——那本来是当着他的面装进去封好的,——假如他把信封完全带走,那就谁也不会知道是不是发生过劫财的事了。我问你们,诸位陪审员,斯麦尔佳科夫会不会这样做,他会不会把信封留在地板上呢?不,会这样做的正是一个已经失了理性的发狂的凶手,这凶手不是贼,在这以前从来没有偷过东西,现在从床铺下抢走钱时也并不象在偷东西,而只是在向偷东西的贼那里拿回自己的东西,——因为德米特里-卡拉马佐夫对于这三千卢布恰恰是这样想的,这种想法使他达到了疯狂的程度。所以现在他抓到了他以前从来没有看见过的信封时,就撕了开来,看看里面有没有钱,然后就把钱朝口袋里一揣,跑了出去,甚至想也没有想到他在地板上给自己留下了极大的罪证,就是那个撕碎了的空信封。原因全在于那是卡拉马佐夫,而不是斯麦尔佳科夫,所以才会没有想到,没有考虑到。他哪里还顾得到这些!他跑了出去,他听到追他的仆人的呼喊,仆人抓到他,阻拦他,但被铜杵打倒了。被告出于怜悯的情感跳下来看他。请想想看,他竟忽然告诉我们他当时跳下来是出于怜悯,出于一种同情心,为的是看一看能不能救护他。请问,那是表现这种同情心的合适时刻么?不,他所以跳下来,就是为了弄明白:他的罪行的唯一的证人是不是还活着?一切别的情感,一切别的动机都是不自然的!你们要注意,他在格里戈里身边忙了好一会,用手帕擦拭他的头,在确信他已经死了以后,才象丧魂失魄似的,带着满身血污,又跑到他的情人家里去——他怎么会不考虑到自己满身血污,会立刻被人发觉呢?但是被告自己告诉我们,他甚至毫没有注意到自己满身血污。这是可以相信的,这是十分可能的,在这种时候犯罪的人总是这样。一方面精明得象魔鬼,另一方面又毫无头脑。在这时候他念念不忘的只是她在哪里。他必须赶快知道她在哪里,因此他跑到她家去,才知道了一个对他来说是突如起来的惊人消息:她到莫克洛叶去会她‘以前的’‘无可争议的’那一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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