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较于钢笔和毛笔,我对铅笔情有独钟,可能在下意识里,我在抵抗责任机制……钢笔使用化学制剂的墨水,一旦落笔即无法后悔,无法褪改,因而它的不可更改,有种契约意味。所以钢笔通用于需要担责的场合:一次关乎命运的升学考试,一处需要半生还贷的房产,一个要日日相对、共同承担和分享一切债务与资产的伴侣。而铅笔则不一样,笔头松软,落笔轻柔,想改就改,随时可以推翻重来,让人下笔时肆意得多。
我一直想在作家里找几个例子。J.M.库切这里写了一个:“罗伯特·瓦尔泽早年写得一手漂亮的钢笔字,但是后来得了手部痉挛,他把它归因于手对钢笔的敌意……因此改用铅笔写作,这对瓦尔泽很重要,他把它戏称为铅笔系统,或铅笔方法。铅笔的意义,绝不止于使用铅笔,当他改用铅笔写作时,字体会发生剧烈的变化。他逝世时留下500张纸,上面画满了一行行精致细小的书法艺术符号,字体难辨到被人当成密码。用铅笔书写使瓦尔泽获得了钢笔写作无法提供的东西……像指尖夹着木炭的艺术家,瓦尔泽需要让手稳定地运动,进入某种心境。‘它使我平静,它使我雀跃……瓦尔泽的作品,既不是以逻辑写的,也不是以叙事写的,而是以情绪、联想和奇思写的……”
当然,对于铅笔的“可悔”品质,最著名的拥护者莫过于海明威老师了。每天早晨6点半,海明威便聚精会神地站着写作,一直到中午12点半。他喜欢用铅笔写作,因为便于修改,最多时一天用了7支铅笔。他酷爱修改,会一直改到出版前最后一分钟。每天开始写作时,他先把前一天写的读一遍,写到哪里就改到哪里。全书写完后又从头到尾改一遍;草稿请人家打字誊写后又改一遍;最后清样出来再改一遍。他认为这样的3次大修改是写好一本书的必要条件。他的长篇小说《永别了,武器》,初稿写了6个月,修改又花了5个月,清样出来后还在改,最后一页一共改了39次才满意。《丧钟为谁而鸣》的创作花了17个月,脱稿后天天都在修改,清样出来后,他连续修改了96个小时,没有离开房间。经历了令人崩溃的修改复修改之后,他最终取得了成功。
阿特伍德谈到铅笔:“1.带一支铅笔在飞机上写——水笔会漏。但如果铅笔断了,你没法在飞机上削,因为你不能带小刀。所以,带两支铅笔。2.如果两支铅笔都断了,你可以用金属或玻璃质地的指甲锉大致削一下。”这大概和铅笔的无悔品质关系不大,而是在特殊场合,即使在飞机这个小小的离地空间里,铅笔也可以满足书写的欲望。
看村上春树展示他的书房,非常明净整洁,文具收拾得条理分明,取物应该很方便。电脑旁,一排削得整整齐齐的铅笔,一式一样,排列规整,像是随时准备出列的士兵。他是用写作软件的,这些铅笔应该不是主力军。今天重读村上的随笔时,发现了这么一段:“对原稿的细小修改,我都用铅笔,较之于自动铅笔,木头铅笔更有情味。清早削好一打铅笔,整整齐齐排列在威士忌玻璃杯里,依次用下去……”这个铅笔不是硬邦邦的2H,也不是软耷耷的2B,甚至不是一派和气的HB,而是F……F是处于H和HB之间的软硬度,用村上的话说就是:“穿海军领校服的女高中生……”原来“F”就是铅笔中的“软妹子”。
最后,用铅笔写成的传世著作,我能想到的是梭罗的《瓦尔登湖》,这可能出于资源优势,因为他爸爸是开铅笔厂的。梭罗在图书馆里研读资料书时,也不忘去查询新的石墨研磨方式,以巴伐利亚黏土混合石墨,生产出更细的石墨粉,改进铅芯质量,并设计出钻机,使铅芯可以插入笔杆,而无须切开木条——他发明了一种新型铅笔。1847年,30岁的梭罗在接受问卷调查时写道:“我是个教师、农夫、漆工、苦力、铅笔制造商、作家……”在人生的路口,在教书、写作、做铅笔之间,梭罗做出了正确的选择。
有次在逛豆瓣网时,居然看见有人贴出仿制的黑翼铅笔,这是铅笔迷们追捧的一种热门铅笔。它上面有一块与众不同的扁平橡皮,号称世界上最好用的铅笔。在1998年这种铅笔退市后,黑翼铅笔的粉丝们花40美元才能买到一支。恰克·琼斯(动画角色“兔八哥”的创造人),以及约翰·斯坦贝克、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和費·唐纳薇都是它的粉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