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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手记·一、地下室 第二章

时间:2022-11-14来源:网友提供 作者:陀思妥耶夫斯基 点击:
 地下室手记(全文在线阅读)  >   一、地下室 第二章

    诸位,现在我要告诉你们(不管你们是否愿意听),为什么我甚至不会变成一只臭虫。我要郑重其事地告诉你们,有许多次我曾经想变成一只臭虫。但是连这也办不到。诸位,我敢向你们起誓,意识到的东西太多了——也是一种病,一种真正的、彻头彻尾的病。人在自己的日常生活中拥有普普通通的常识就够了,即只需拥有我们不幸的十九世纪的思想发达的人(此外,尤其不幸的是他还住在彼得堡这样一个在整个地球上最抽象和最有预谋的城市之中——城市也有预谋和没有预谋之分)所占份额的一半或四分之一就足够了。比如说,所有那些所谓不动脑子的实干家们——他们拥有的那点常识对于我们也就完全足够了。我敢打赌,你们一定以为我写这些是出于矫情,为了说俏皮话,挖苦那些实干家,而且还是出于一种拙劣的矫情,把马刀弄得山响,就像我提到的那位军官一样。但是,诸位,谁会吹嘘自己的疾病而且还以自己的疾病来炫耀呢?

    不过我又算老几?——这一切人人在做,连疾病也有人在吹嘘,而我说不定比他们有过之无不及。我们无意争论;我的反驳是荒唐的。但是我依旧深信,不仅过多的意识,甚至任何意识都是一种病态。我坚持这种看法。我们先暂时撇开这一话题不谈。请你们先告诉我:为什么在那时候,是的,在那时候,即在我最能意识到像我们从前所说的一切“美与崇高”的所有微妙之处的时候,偏偏会发生这样的情况,即我已经不是去意识,而是去做这样一些不登大雅之堂的事呢?……是啊,一句话说完,虽然,也许,这些事大家都在做,但是为什么偏偏在最清醒地意识到根本不应该做这种事的时候,我却偏要去做这种事呢?我越是认识到善和这一切“美与崇高”,我就会越深地陷入我的泥淖以致完全不能自拔。但是关键在于我身上的这一切似乎并非出于偶然,而是好像理应如此。似乎这倒是我最正常的状态,而绝对不是一种病,也不是中了邪,因此到后来我也懒得再跟这种邪门的事作斗争了。最后,我差点要相信了(也许,还真相信了),这正是我的正常状态也说不定。然而起先,开始的时候,在这斗争中,我吃过多少苦,受到多少罪啊!我不相信别人也会这样,因此一直把这当做一件秘密隐藏于心,隐藏了一辈子。我感到羞愧(也许,甚至现在也感到羞愧);以致发展到这样一种状态:常常,在某个极其恶劣的彼得堡之夜,我回到自己的栖身之地,强烈地意识到,瞧,我今天又干了一件卑劣的事,而且既然做了,也就无法挽回了——这时候我竟会感到一种隐蔽的、不正常的、卑鄙的、莫大的乐趣,然而内心里,秘密地,又会用牙齿为此而咬自己,拼命地咬,用锯锯,慢慢地折磨自己,以致这痛苦终于变成一种可耻而又可诅咒的甜蜜,最后又变成一种显而易见的极大乐趣!是的,变成乐趣,变成乐趣!我坚持这一看法。我所以要说这事,是因为我想弄清楚:别人是否也常有这样的乐趣?我要向你们说明的是:这乐趣正是出于对自己堕落的十分明确的意识;是由于你自己也感到你走到了最后一堵墙;这很恶劣,但是舍此又别无他途;你已经没有了出路,你也永远成不了另一种人;即使还剩下点时间和剩下点信心可以改造成另一种人,大概你自己也不愿意去改造;即使愿意,大概也一事无成,因为实际上,说不定也改造不了任何东西。而主要和归根结底的一点是,这一切是按照强烈的意识的正常而又基本的规律,以及由这些规律直接产生的惯性发生的,因此在这里你不仅不会改弦易辙,而且简直一筹莫展。结果是,比如说,由于强烈的意识:不错,我是个卑鄙小人,既然他自己也感到他当真是个卑鄙小人,好像对这个卑鄙小人倒成了一种慰藉似的。但是够了……唉,废话说了一大堆,可是我又说明了什么呢……能用什么来说明这种强烈的快感呢?但是我偏要说明!一不做二不休,干脆把话说到底!因此我才拿起了笔……

    比如说,我这人非常爱面子。我就像个驼背或侏儒似的多疑而又爱发脾气,但是,说真的,我常有这样的时候,如果有人打我一记耳光,我甚至会引以为乐。说正经的:大概我能在这里找到一种特殊的乐趣,当然,是绝望的乐趣,但是在绝望中也常有一种十分强烈的快感,尤其是当你非常强烈地意识到你已经山穷水尽,走投无路的时候。再说挨耳光——你会痛苦地意识到,你简直不是人,你成了鼻涕。主要是,琢磨来琢磨去,结果仍旧一切都怪我,我永远是罪魁祸首,而最气人的是,可以说,根据自然规律,我永远是个无辜的罪人。我之所以有罪,首先因为我比我周围的人都聪明。(我常常认为我比我周围的人都聪明,而有时候,你们信不信,我甚至对此感到惭愧。起码,我一辈子不知怎么都望着一边,从来不敢正视别人的眼睛)。最后,我之所以有罪,是因为我身上尽管不乏宽宏大量,但是这宽宏大量实在无益而且有害,由于意识到这点,因而带给我更大的痛苦。要知道,我如果宽宏大量,大概就什么事情也做不成了:既不能宽恕(因为侮辱我的人也许会根据自然规律揍我一顿,而对自然规律是不能宽恕的),也不能忘却(因为尽管忘却也是自然规律,但毕竟很气人)。最后,即使我想根本不宽宏大量,而是相反,我要向侮辱我的人报仇,恐怕我在任何方面对任何人也报不了仇,因为我大概拿不定主意当真会去做什么事,即使能够做到也罢。为什么拿不定主意呢?关于这点,我想单独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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