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一刻钟,我非常不耐烦地在房间里跑来跑去,还不时跑到屏风旁,从缝隙里张望丽莎在做什么。她坐在地板上,头靠在床上,想必在哭。但是她仍旧不走,这就激怒了我。这一回她已经全知道了。我彻底侮辱了她,但是……就不必说了吧。她明白,我的欲火冲动不过是报复,是对她新的侮辱,方才我只是近乎无对象的恨,现在又加上了一种对她本人的、充满忌妒的恨。话又说回来,我不敢肯定她是否清楚地明白了这一切;不过她完全明白我是个小人,主要是我没有能力爱她。
我知道有人会对我说,这是不可能的——不可能像我这样既坏又傻;说不定还会加上一句,不可能不爱她,起码不可能不珍惜她的这片痴情。为什么不可能呢?首先,我已经不能够再爱了,因为,我再说一遍,我的所谓爱就意味着虐待和精神上的优势。我一辈子都无法想像还能有与此不同的爱,甚至有时候我想,所谓爱就是被爱的人自觉自愿地把虐待他的权利拱手赠予爱他的人。我在自己地下室的幻想中想像的所谓爱,也无非是一种搏斗,由恨开始,以精神上的征服结束,至于以后拿被征服的对象怎么办,我就无法想像了。再说这有什么不可能呢,我已经道德败坏到这样的地步,我已经不习惯见到“活的生活”了,方才我还想责备她和羞辱她,说她来找我是为了听我说“可怜的话”;而我自己居然没想到,她此来根本不是为了听我说“可怜的话”,而是为了爱我,因为对于一个女人来说,爱就是全部复活,爱就是全部再生,不再堕落(不管是怎样的堕落),全部新生,除此以外,别无其他。话又说回来,当我在屋里跑来跑去,在屏风后窥视她的时候,我并不十分恨她。我只是因为她在这里感到难受,感到受不了。我希望她销声匿迹。我想要“安静”,我想要一个人呆在地下室。由于不习惯,“活的生活”使我感到一种压力,甚至呼吸都感到困难。
但是又过去了几分钟,而她还是没有站起来,仿佛处在昏迷不醒的状态中。我也太没良心了,竟过去轻轻地敲了敲屏风,想给她提个醒……她突然打了个激灵,从原地站了起来,跑过去找自己的头巾、自己的帽子和皮大衣,倒像她急于要离开我,逃到什么地方去似的……两分钟后,她慢慢地从屏风后面走了出来,心情沉重地看了看我。我恶狠狠地微微一笑,不过笑得很牵强,为了礼貌,随即避开了她的目光。
“别了。”她向门口走去时说道。
我突然跑到她面前,抓住她的一只手,掰开她手指,塞进……然后又握上。接着又立刻转过身去,尽快跑到另一个角落,起码可以不看见……
我本来想立刻撒个谎——说我这样做是无意的,是一时忘乎所以,张皇失措,是犯傻。但是我不想撒谎,因此我只好直说,我掰开她的手,塞到她手里……是一种恶意的嘲弄。当我还在屋里跑来跑去,她还坐在屏风后面的时候,我就想这么做了。但是我可以肯定:我做出这种残酷的举动,虽然是故意的,但不是出自内心,而是由于我的恶劣的脑袋。这个残酷的举动是我故意做出来的,纯属异想天开,故意捉弄,十分迂腐,甚至我自己也立刻后悔不迭——起先为了看不见,我躲进一个角落,后来我又带着羞耻和绝望跑出去追丽莎。我推开通过道屋的门,开始倾听。
“丽莎!丽莎!”我向楼梯上喊,但是不敢大胆喊,而是压低了声音……
没有回答,我觉得我似乎听到下面楼梯上有她的脚步声。
“丽莎!”我又比较响地喊了一声。
没有回答。但是就在这时候我听到楼下关得很紧的那扇通大街的玻璃门嘎吱一声沉重地打开了,接着又砰的一声紧紧地关上了。响声一直传上了楼梯。
她走了。我沉思着回到了房间。我心头感到非常难受。
我站在桌旁,站在她刚才坐过的椅子旁,失神地望着前面。过去了大约一分钟,我突然打了个寒噤:在我的正前方,在桌上,我看到了……总之,我看到了一张揉皱的蓝色的五卢布票子,也就是一分钟前我让她握在手里的那张票子。肯定是那张票子;不可能是别的票子;我家也没有别的票子。可见,当我躲进另一个角落的时候,她把手里的票子扔到了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