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63
《乌托邦》的历史意义941
邦有一种人,他们出于宗教的动机担任起不愉快的工作,作为对社会的特殊形式的服务. 但这是不够的. 于是,在乌托邦又出现了一个特殊的社会阶层,这个阶层的存在看起来似乎是和莫尔的社会主义理论的总的精神相违背的. 但是,从莫尔的角度来说,这类人在他的理想社会中不但是必要的,而且比起他当时所处的社会环境来说还前进了一步. 这个阶层就是所谓的奴隶. 乌托邦的“奴隶”实质上是被判处终身强迫劳动的人. 奴隶的来源有两个——俘虏或法庭判决. 必须指出,根据莫尔的说法,凡是在乌托邦受这种惩罚的人在别国都是会被判处死刑的. 而且乌托邦人对本国的自由公民从不采用死刑,他们还把在邻国被判处死刑的人赎买过来. 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莫尔认为乌托邦的“奴隶制”是一件好事,因为这种制度正是针对莫尔时代英国法庭判决的惨无人道而提出的.莫尔的前辈大多数把共有首先了解为消费品的共有. 然而,我们看到,在莫尔的观念里,中心思想却是生产的共有.当然,莫尔并不反对集体消费,相反地,他显然是赞成的.但是,他在这个问题上表现了极大的容忍和实事求是的态度.显然他懂得,社会关系中的基本东西决定于生产组织,而不决定于消费组织. 因此,我们在乌托邦看到有公共食堂,绝大多数公民都在这里吃饭. 不过,愿意单独起伙的家庭,也可以从公共市场领到食物. 单独起伙并没有什么害处,因此莫尔是允许的.在对待住宅和土地问题上如果有了单干思想,就会大大动摇社会的基础. 这样,危害共有制的思想的确会得到滋长. 因此,莫尔规定乌托邦的房屋和园地每十年必须抽
-- 164
051附 录 二
签重新分配一次.由此可见,莫尔解决这些具体问题的办法服从于最高的社会利益,即维护乌托邦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对乌托邦政治制度的描写具有很大的历史意义. 乌托邦的全体官员都由公民选举产生. 下级官员(摄护格朗特)由家长选举产生,高级官员(特朗尼菩尔及总督)由摄护格朗特选举产生. 这种民主的管理制度和莫尔时代的政治实况成了一个极其鲜明的对照,因为莫尔的时代正是专制制度发展和巩固的时代,当时的原则是官员一律由上面委托. 乌托邦的教育制度也具有同样民主的性质,那里所有的儿童,不分男女,都受到社会教育,既包括书本学习,也包括实际工作——手工业和农业的学习. 高等教育的组织形式是社会训练班,凡是预定从事科学活动的青年必须在这里学习,同时,体力劳动者也可以参加.《乌托邦》一书能有这些民主主义的特点,拿十六世纪的思想水平来说,是很少见的.作为一个思想家来说,莫尔在社会思想史上占有特殊的地位,他给后代留下了第一个经过全面考虑的社会主义社会的方案,——尽管在这个方案里,我们可以找到许多空想主义的特点,这些特点反映了十五世纪到十六世纪英国的经济发展水平还不够高.《乌托邦》这本书的另一个方面也有同样重大的意义,这就是在论证社会主义原则时所采用的方法.在中世纪后半期,我们知道有不少次社会运动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着要求财产“共有”。
所有这些运动都具有相当明显的宗教色彩. 共有制被这些运动的发起人宣传为“上帝的法律”
,私有制被斥之为违法,为“犯罪”。莫尔是第一个剥掉“共有
-- 165
《乌托邦》的历史意义151
制“
的宗教外壳的人,是第一个从理性出发论证“共有制”
的人. 他认为乌托邦的制度是最好的制度,因为从人们的尘世生活的利益来说,这是最明智、最恰当的制度. 上帝规定人们按照自然法则来生活. 因此,必须遵循本性的要求,要用理性去判断:应该追求什么,应该避免什么,才不至于因为最小的快乐妨碍最大的快乐. 人是生来要享受幸福的. 刻苦修行,放弃人生的欢乐,是愚蠢的. 人的本性就是要愉快地生活,这就是说,把享受当做我们一切行动的最终目的;德行就是按照本性的要求去生活. 但是,为了更好地安排幸福的生活,理性和本性告诉人们:人生在世要互相帮助. 所以,人们应该在不损害他人利益的条件下追求自己的利益. 乌托邦人的公共道德和关于财富分配的公共法律,就是以这种合理的原则为基础的. 无怪乎莫尔认为,任何地方也不会有如此高尚的人民,如此幸福的国家.莫尔对乌托邦人的宗教也很重视. 在乌托邦占统治地位的宗教是理性化的宗教,这种宗教抛弃了这位十六世纪的人文主义者的理性所认为多余的一切成分. 非常有趣的是,莫尔甚至在乌托邦推行了选举牧师的制度,这种制度在当时刚开始进行宗教改革的情况下是严重地违反传统的.一般说来,在乌托邦占统治地位的宗教所尊奉的,都是从唯理论的人文主义伦理观点和政治观点来看所必须加以神圣化的东西. 这个范围以外的一切事情,都是公民个人的事情;只要不危害社会,都是可以容忍的. 如果危害社会,也不是作为异端处理,而是作为违背正确的社会道德原则处理. 同样,凡是根本不相信天命和灵魂不死的人都要受到公众的谴责,为人们
-- 166
251附 录 二
所不信任,因为按照乌托邦人的看法,这些人丧失了效忠公共秩序的重要动力.莫尔的这种唯理论的论述,代表了社会主义思想发展史上的一个早已过去的阶段. 然而,随着历史的向前发展,空想社会主义的进步意义日趋泯灭. 在十九世纪的空想主义体系中,唯理论的成份已经是反动的东西,而无政府主义者则把这些成分一直保留到二十世纪. 在十五世纪和十六世纪之交,唯理论意味着社会思想摆脱了宗教的蒙蔽,因而起了进步的作用.莫尔的那种乐生的伦理观点,他提倡人们遵循合理的本性要求的主张,甚至他的功利主义,在当时都具有很大的革命意义. 虽然莫尔对旧的东西作了让步,虽然他也象大多数的人文主义者一样,力求调和宗教和理性,但是他仍然是一位为建立新的非宗教的世界观而斗争的光荣的战士.十六世纪初怎么会产生出这样一部了不起的作品呢?这部作品是在什么样的社会影响下形成的呢?甚至就一个人文主义者来说,莫尔也是一个思考领域极其广阔的人. 他不仅受过良好的古典教育,而且具有丰富的实际经验和对周围社会现象的极其敏锐的洞察能力. 他在《乌托邦》的第一部分中,以极其有力的文学笔法写下了他从观察社会现象所获得的最强烈的印象. 这就是关于土地制度变革和农民失去土地的印象. 在这个时代的农民群众中间,我们能够断定,仅存在一种隐隐约约的、还没有任何明确的社会理想的不满情绪.当然,这也可能是我们掌握的材料不够,因为下层群众表达其社会愿望的方式,并不一定是历史学家所能理解的. 过了
-- 167
《乌托邦》的历史意义351
一百五十年以后,在英国革命时期,我们才在英国农村里看到了一个以“共有”为口号的规模不大的运动,即所谓的掘地派①运动.莫尔的伟大功绩,就是他在贫苦农村的不满情绪的影响下,能够运用他那人文主义的学识,制定出一种比无产阶级化的农民本身的社会觉悟水平高得无可比拟的社会方案.如果说促使《乌托邦》产生的基本动力是原始积累过程在农村中所引起的群众的疾苦,那么,在制定乌托邦的各种制度方面,毫无疑问,主要是根据城市手工业的情况. 因此,乌托邦的基层经济单位具有家庭手工业的性质;因此乌托邦在结构上是城市化的,农业生产是按特殊方式组织的,它是居民(基本上是城市居民)的一种临时性的义务,等等. 乌托邦的这些特点的产生是十分自然的. 历史上有不少的事实证明人文主义者和手工业阶层中的先进分子有着联系. 莫尔本人出身于一个古老的城市家庭,不用说,他必然把城市的生活方式看得比农村的落后状态高得无可比拟.以莫尔为代表的人文主义知识分子,在历史上是和刚刚出现的资产阶级社会关系有联系的. 由于客观形势和主观条件的特殊结合,莫尔在资产阶级社会的黎明时期,在看到这个社会走向统治的迹象的时候,就不但能够用批判的态度对待这个社会的各项原则,而且还针对这些原则提出社会平等
①十七世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代的一个最激进的派别,代表少地的农民和雇农的利益. 掘地派提出原始的“平等共产主义”主张,要求劳动者平分一切土地. ——译者
-- 168
451附 录 二
和共有的原则. 当然,这位天才的单枪匹马的思想家所制定的“最好的”社会方案是不可能实现的. 莫尔也没有给自己提出过这样的任务.《乌托邦》虽然并不象某些资产阶级学者所说的那样是莫尔的一种空洞的消遣文学,但是它也不是一个行动纲领.只有当社会主义思想在马克思的天才学说里同无产阶级的阶级斗争相结合时,只有当这种思想把广大的劳动群众团结在它的周围时,社会主义才从幻想变成生活中的实际力量.然而,在财产共有原则的最初的预言家当中,莫尔占有极端重要的地位. 直到十八世纪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时为止,社会主义思想史上还找不出一部堪与《乌托邦》媲美的作品. 莫尔完全有资格被称做是空想社会主义的鼻祖和空想社会主义的最伟大的代表人物之一.
中国人民大学编译室译
-- 169
莫尔小传551
莫尔小传彼得罗夫斯基
托马斯. 莫尔于1478年生于伦敦.他的父亲约翰. 莫尔属于富裕的城市家庭. 在托马斯的幼年,约翰曾任皇家高等法院的法官. 托马斯. 莫尔受到很好的教育. 当他还在孩提时代,就被送入伦敦的圣安东尼学校,在那里很好地掌握了拉丁文. 十三岁时,由于父亲的关系,他寄住在坎特布雷大主教、红衣主教莫顿的家中. 莫顿是一个知识渊博的人,著名的政治家,甚至一度当过大法官. 莫尔很喜欢这位红衣主教,他一生中都怀着愉快的心情回忆起寄住红衣主教家中的情形.1492年,莫尔进入牛津大学,在大学里,由于他的卓越的才能,不但很快引起人们的注意,而且和他的老师科利特、格罗辛、林纳克等人成了忘年之交. 这些人都是人文主义者——把人格和人性的研究放在第一位的中世纪烦琐神学的反对者. 在牛津大学期间,莫尔对于意大利人文主义者米兰多拉伯爵皮科(1462—1494)的著作非常着迷,莫尔曾将他的传记以及他的叙述十二条人生准则的作品《十二把利剑》译成英文. 皮科关于教会的见解,以及他想“清除”基督教教义的污垢的意向,都是莫尔感到亲切的.
-- 170
651附 录 二
可是,莫尔的父亲想把他造就成一个法学家,对他的向往古代语言和文学不表赞同.1494年,父亲迫使他离开牛津大学去专攻法律. 莫尔在理论上和实际上都有经验的法学家的指导下很好地研究了英国的法律,使他很快得到了头等律师的声名. 可是,他没有放弃对古代典籍的研究,并且在拉丁文和希腊文上都继续不断地精益求精. 他仍然从事在牛津大学早已开始的文学生涯.到1497年①,著名的人文主义者鹿特丹的伊拉斯莫斯第一次来到英国时就和莫尔结识了. 他们二人是在伦敦市长举行的一次隆重的宴会上见面的,在短短的几个小时内,他们都以自己的才思敏捷而博得彼此的爱慕. 伊拉斯莫斯最后不禁失声叫出:“你不是莫尔还是谁!”莫尔立刻回答:“你要不是伊拉斯莫斯,才见鬼!”和伊拉斯莫斯结交后,莫尔更多地接近了人文主义者,他成为1498年担任牛津大学希腊文讲座的伊拉斯莫斯的小组里的活跃分子. 后来,于1509年,在莫尔家中并在莫尔的影响下,伊拉斯莫斯写成了他的有名的《愚赞》一书.象《乌托邦》中的主人公拉斐尔. 希斯拉德一样,莫尔对希腊作家的爱好,甚于他对拉丁作家的爱好. 他尤其重视柏拉图,并对他加以研究. 据伊拉斯莫斯证明,莫尔早在青
①根据〔英〕钱伯斯所著《托马斯. 莫尔》一书第70页以及英国百科全书(ncyclopdia
Britanica,1976年)第12卷,第437页,伊拉斯莫斯K L首次来到英国并与莫尔相识是在1499年,而不是在1497年. 本书附录二照俄译本译出,文中关于史实的叙述有些地方与有关的英文书籍所载不同. 不一一加注. ——中译本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