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交应六宫七度二十一分四十九秒三十五微。
火星用数
每日平行一千八百八十六秒,小馀六七00三五八。
最高日行十分秒之一又八三四三九九。
正交日行十分秒之一又四四九七二三。
本轮半径一百四十八万四千。
均轮半径三十七万一千。
最小次轮半径六百三十万二千七百五十。
本天高卑大差二十五万八千五百。
太阳高卑大差二十三万五千。
本道与黄道交角一度五十分。
火星平行应二宫十三度三十九分五十二秒十五微。
最高应八宫初度三十三分十一秒五十四微。
正交应四宫十七度五十一分五十四秒七微,馀见日躔。
推土、木、火星法
求天正冬至,同日躔。
求三星平行,以积日详月离。与本星每日平行相乘,满周天秒数去之,馀收为宫度分,为积日平行。以加本星平行应,得本星年根。上考则减。又置本星每日平行,以所求距天正冬至次日数乘之,得数与年根相并,得本星平行。
求三星最高行,以积日与本星最高日行相乘,得数以加本星最高应,得最高年根。上考则减。又置本星最高日行,以所求距天正冬至次日数乘之,得数与年根相并,得本星最高行。
求三星正交行,以积日与本星正交日行相乘,得数以加本星正交应,得正交年根。上考则减。又置本星正交日行,以所求距天正冬至次日数乘之,得数与年根相并,得本星正交行。
求三星初实行,置本星平行,减最高行,得引数。用平三角形,以均轮半径减本轮半径为对正角之边,以引数为一角,求得对引数角之边及对又一角之边。又用平三角形,以对引数角之边与均轮通弦相加求通弦法,详月离。为小边,以对又一角之边与本天半径相加减引数三宫至八宫相减,九宫至二宫相加。为大边,正角在两边之中,求得对小边之角为初均数。并求得对正角之边为次轮心距地心线,以初均数加减本星平行,引数初宫至五宫减,六宫至十一宫加。得本星初实行。
求三星本道实行,置本日太阳实行减本星初实行,得次引。即距日度。用平三角形,以次轮心距地心线为一边,次轮半径为一边,惟火星次轮半径时时不同,求法详后。次引为所夹之外角,过半周者与全周相减,用其馀。求得对次轮半径之角为次均数,并求得对次引角之边为星距地心线。乃以次均数加减初实行,加减与初均相反。得本星本道实行。求火星次轮实半径,以火星本轮全径命为二千万为一率,本天高卑大差为二率,均轮心距最卑之正矢为三率,引数与半周相减,即均轮心距最卑度。求得四率为本天高卑差。又以太阳本轮全径命为二千万为一率,太阳高卑大差为二率,本日太阳引数之正矢为三率,引数过半周者与全周相减,用其馀。求得四率为太阳高卑差。乃置火星最小次轮半径,以两高卑差加之,得火星次轮实半径。
求三星黄道实行,置本星初实行,减本星正交行,得距交实行。次轮心距正交。乃以本天半径为一率,本道与黄道交角之馀弦为二率,距交实行之正切为三率,求得四率为正切。检表得黄道度,与距交实行相减,得升度差,以加减本道实行,距交实行不过象限及过二象限为减,过象限及过三象限为加。得本星黄道实行。
求三星视纬,以本天半径为一率,本道与黄道交角之正弦为二率,距交实行之正弦为三率,求得四率为正弦,检表得初纬。又以本天半径为一率,初纬之正弦为二率,次轮心距地心线为三率,求得四率为星距黄道线。乃以星距地心线为一率,星距黄道线为二率,本天半径为三率,求得四率为正弦。检表得本星视纬,随定其南北。距交实行初宫至五宫为黄道北,六宫至十一宫为黄道南。
求黄道宿度及纪日,同日躔。
求交宫时刻,同月离。
求三星晨夕伏见定限度,视本星黄道实行与太阳实行同宫同度为合伏。合伏后距太阳渐远,为晨见东方顺行。顺行渐迟,迟极而退为留退。初退行距太阳半周为退冲,退冲之次日为夕见。退行渐迟,迟极而顺为留顺。初顺行渐疾复近太阳,以至合伏,为夕不见。其伏见限度,土星十一度,木星十度,火星十一度半。合伏前后某日,太阳实行与本星实行相距近此限度,即以本星本日黄道实行,用弧三角形,以赤道地平交角为所知一角,夕,春分后用内角,秋分后用外角;晨反是。实行距春秋分度为对边,黄赤大距为所知又一角,求得不知之对边。乃用所知两边对所知两角,求得不知之又一角,夕,秋分后用内角,春分后用外角;晨反是。为限距地高。乃用弧三角形,有正角,有黄道地平交角,即限距地高。有本星伏见限度,为对交角之弧,求得对正角之弧,为距日黄道度。若星当黄道无距纬,即为定限度。又用弧三角形,有正角,有黄道地平交角,以本星距纬为对交角之弧,求得两角间之弧,为加减差。以加减距日黄道度,纬南加,纬北减。得伏见定限度。视本星距太阳度与定限度相近,如在合伏前某日,即为某日夕不见;在合伏后某日,即为某日晨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