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太疲倦。
在一次特别辉煌的胜利后,总是会让人觉得特别疲倦的。
在这种情况下,唯一能使人真正恢复清醒的事就是睡眠。
生死胜负的关键往往就决定在一瞬间,决定这种事的时候,一定要绝对清醒。
所以他需要睡眠,对他来说,没有任何事比这件事更重要。
也没有任何人比卓东来更能判断一件事的利害轻重。
在他入睡前,他只想到了一个人。
他想到的既不是惨死在他刀下的卓青,也不是随时都可能来取他性命的萧泪血。
他想到的是他的兄弟,那个一生下来就死了的兄弟,曾经和他在母胎***同生存了十个月,曾经和他共同接受和争夺过母胎中精血的兄弟。
他没有见过他的兄弟,他的兄弟在他的心里永远都只不过是个模糊朦胧的影子而已。
可是在他入睡时那一瞬朦胧虚幻间,这个模糊的影子忽然变成一个人,一个可以看得很清楚的人。
这个人仿佛就是司马超群。
三
远处有人在打更,已过三更。
那么单调的更鼓声,却又那么凄凉那么无情,到了三更时,谁也休想将它留在二更。
司马超群记得他刚才还听见有人在敲更的,他记得刚才敲的明明是二更。
他听得清清楚楚。
那时候他虽然已经喝了酒,可是最多也只不过喝了七八斤而已,虽然已经有了点飘飘的感觉,可是头脑还是清楚得很。
他清清楚楚地记得,那时候他正在一家活见鬼的小酒铺里喝酒,除了他外,旁边还有一大桌客人,都是些十八九岁的小伙子,搂着五六个至少比他们大一倍的女人在大声吹牛。
他们吹的是司马超群,每个人都把司马超群捧成是个天上少有地下无双的大英雄,而且多多少少跟他们有点交情。
吹的人吹得很高兴,听的人也听得很开心。
唯一只有一个人既不高兴也不开心,这个人就是司马超群自己。
所以他就拼命喝酒。
他也清清楚楚地记得,就在别人吹得最高兴的时候,他忽然站起拍着桌子大骂:“司马超群是什么东西?他根本就不是个东西,根本就不是人,连一文都不值,连个屁都比不上。”
他越骂越高兴,别人却听得不高兴了,有个人忽然把桌子一翻,十来个小伙子就一起冲了过来,他好像把其中一个人的一个鼻子打成了两个。
这些事司马超群都记得很清楚,比最用功的小学童记千字文记得还清楚。
他甚至还记得其中有个脸上胭脂涂得就好像某种会爬树的畜牲的某一部分一样的女人,脱下脚上的木履来敲他的头。
可是以后的事情,他就全不记得了。
那时候他清清楚楚地听见敲的是二更,现在却已经过三更。
那时候他还坐在一家活见鬼的小酒铺里喝酒,现在却已经躺了下去,躺在一个既没有杨柳岸也没有晓风残月的暗巷中。一个头变得有平时八个那么重,喉咙也变得好像是个大厨房里的烟囱,而且全身又酸又痛,就好像刚被人当作了一条破裤子一样在搓板上搓洗过。
——那个胖女人的红漆木屐究竟有没有敲在他的头上?
——他是怎么到这里来的?
——在这段时候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司马超群完全记不得了。
这段时候竟似完全变成了一段空白,就好像一本书里有一页被人撕掉了一样。
四
司马超群想挣扎着站起来的时候,才发现这条暗巷里另外还有一个人,正在用一种很奇怪的眼神看着他,好像正在问他。
“你真的就是那个天下无双的英雄司马超群?你怎么会变成了这个样子?”
司马超群决心不理他,决心装作没有看见过这个人,可是这个人却决心一定要让他看见,不但立刻走了过来,还挽起了他的臂。
他本来费了大力气还无法站起,可是现在一下就站起来了,而且站得笔挺。
这个人却还是不肯放过他,眼神里充满同情和哀伤:“老总,你醉了,让我扶着你。”
这个人说:“我是阿根,老总,你难道连阿根都不认得了?”
“阿根”?这个名字好熟。
只有在他初出道时就跟着他的人才会称他为“老总”。
司马忽然用力一拍这个人的肩,用力握着他的臂,开怀大笑。
“好小子,这几年你躲到哪里去了?娶了老婆没有?有没有把老婆输掉?”
阿根也笑了,眼中却似有热泪将要夺眶而出。
“想不到老总居然还记得我这个赌鬼,居然还认得我这个没有出息的人。”
“你是赌鬼,我们两个一样没出息。”他拉住阿根,“走,我们再找个地方喝酒去。”
“老总,你不能再喝了,”阿根说,“要是你刚才没有把最后那半坛酒一下子喝下去,那些小王八蛋怎么碰得到老总你一根汗毛?”
他的声音里也充满了悲伤:“老总,要不是因为你喝得全身都软了,怎么会被那些小王八蛋揍成这样子?连头上都被那条胖母狗用木屐打了个洞。”
阿根说:“那些兔崽子平时只要听到老总的名字,连尿都会被吓了出来。”
“难道我刚才真的挨了揍?”
司马实在有点不信,可是他摸了摸自己的头和肋骨之后,就不能不信了。
“看样子我是真的挨了揍。”他忽然大笑,“好,揍得好,揍得痛快,想不到挨揍居然是件这么痛快的事,好几十年我都没有这么痛快过了。”
“可是老总也没有让他们占到什么便宜,也把那些小王八蛋痛打了一顿,打得就像野狗一样满地乱爬。”
“那就不好玩了。”司马居然叹了口气,”我实在不该揍他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