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的均系实情,不可驳斥。尤其是第二点,当时的杭州人都知道,大街小巷都在说:裘庄在卖肉。就是开窑子的意思。窑子的名声是很大,但说句公道话,这个罪名不应由裘家来承担。裘家真正接手窑子不过数月而已,而窑子却已经开办数年了。
事情是这样的,庄上有个茶肆酒楼,在前院。当初老家伙开办它,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于给他的非法事宜行方便。他借此为据,呼朋唤友,拉帮结派,暗杀异己,谋财害命。茶肆酒楼不过是幌子,实质为贼船黑屋。但毕竟招摇了那么多年,名声在外,又在湖边路旁,若用心经营也是能挣钱的。可由于两个逆贼家丁作乱,卷走了不少东西,要开业需重新添置物业。庄上寻宝不成,哪有闲钱开销?加之新庄主沉溺于寻宝,也无心重整,便一直闲着。有人想租用,新庄主先是不从,那时他还梦想找到宝藏。当然,只要找到宝藏,裘家人怎么会稀罕这点小钱,多丢人哦!后来宝藏久不显露,庄上的财政日渐虚空,甚至要变卖家当才能打发拮据,新庄主要不起面子了,便应了人,将它出租了。
租主姓苏,是个烂人,自小无爹死娘,靠在楼外楼饭店烧火的老外公养大。十来岁,还穿着开裆裤时,就开始在西湖各大景点串场跑堂,坑蒙拐骗出了名,旁人都叫他苏三皮。就是泼皮的意思。苏三皮做不来正经的生意,转眼把茶馆开成了一个活色生香的窑子,三教九流,纷至沓来,闹得街头巷尾无人不知。比附近墓地里的苏小小还引人瞩目!那时候,杭州人称这楼里的人都不叫人,叫什么?女人叫野鸡,男人叫色鬼。一群牛鬼蛇神,灯红酒绿,禽兽不如,把裘庄搅翻了天,臭名昭著。臭名越是昭著,来的人越是多。烂仔苏三皮眼看着一天天发达起来,蓄起了八字小胡,穿起了洋派西服,人模人样的,叫人想不起他过去的样子。
更叫人想不到的是,几年下来,苏三皮居然起心想买整个庄园——兴许也想寻宝呢,可想他赚了有多少钱。这反而点醒了裘家人:何不自己开?便想收回租赁。哪里收得回?现如今,人家苏三皮有钱长势,怎么会受你几个落魄小子的差遣?做梦!不租也得租,有种的来赶我走!
老大是有种的,但审时度势后,作出的决定是不敢。老二就更别说了,废物一个,屁都不顶用。小三子也是不能指望的,一个女鬼投胎的假小子,皮肤嫩得可以戳出水来,胆子小得连只鸡都不敢杀,叫他去跟苏三皮斗,无异于老二——废物一个。
这就是老大的势,两个兄弟,一个是傻的,一个是假的。就时而言。家里经济上频频告急,都要靠典卖家当才能维持体面了,哪里还有阔钱去拉帮结势。正是在这种危机四伏的时和势之下,老大学会了忍耐和受辱,即便在一个无赖泼皮面前,他如炬的目光也难以射出愤怒的火焰。
哪知道,小三子却咬了牙,涨红着一张白脸,对老大说:“哥,我们要赶他走!”
三
小三子在裘家是个异数。变种的。发霉的。
据称,小三子上面本有个二姐,三岁时犯病死了。都说他跟这个死鬼二姐特别像,自小体弱多病,性情古怪,不亲热家人,整天爱跟家丁在一起,亲热得很。二姐的死病就是从一个犯痨病的家丁身上得的。小三子步她后尘,甚至变本加厉,以致连亲妈的奶水都不吃。吃不得,吃一口,吐一口,跟毒药似的。为此,差一点死掉——被亲妈的奶毒死!幸亏是差一点,要不就成天下怪谈了。不得已,只好请一个奶妈,专职奶他。这下又怪了,他吃了奶妈的奶,居然又断不了。怎么都断不了,往**上敷辣椒水,辣得他小白脸火烧似的红,舌头都肿了,他照吃不误。把奶妈的两只白奶涂成恶魔鬼脸,他吓得惊惊叫,做噩梦,可肚皮饿极了还是照吃不误,有点赴汤蹈火也在所不惜的意味。强行断,断一次闹一次病,一病就像要死的,发高烧,长毒疮,吐黄水。就这样,断不了,六七岁还每天叼着奶。人大了,奶妈抱不动,只好立着吃,把奶妈两只白花花的**拉得跟吊袋似的长,见的人都要笑。八岁去城里上学,逃回来了,因为离不开奶妈。他小学几乎没有读,后来直接去读中学,所有功课都是全校倒数第一。唯有画画(不是正式功课),又有点出奇出格地好。凡见过他画的人,都说他有当画家的天质。就这样去读了美术学校。那时候,老家伙还在世,他想到自己的后代里要出个泼墨作画的艺术家,经常笑得要哭,哭了又想笑。他把小三子是当女儿看的,没有指望的。有点白养养的意思,无所谓。
因为是由奶妈一手带大的,跟家里人不亲热,连家丁都有些歧视他。要不怎么不叫三少爷,叫小三子呢?是有缘故的。老家伙双双死时,家里人都哭得死去活来,唯有他,才十六岁,却像个六十一岁的老人一样绝情,没有流一滴泪。都说他恨着薄待他的双亲,可他又因此蓄了发,好像是蓄发明志,很怀念双亲似的。总之,搞不懂他是怎么回事。再说,他本来就缺乏阳刚气,蓄了发,男不男女不女的,越发显得不阴不阳了。不过倒很像个艺术家,长发飘飘,雾眼朦胧,背一个画夹,很惹那些新潮女孩子眼水的。
老大是不要看他的艺术家模样的,看了心里就烦,就要倒胃口,冒苦水。他经常望着两个无用的兄弟自怨自叹,遇到苏三皮这只癞皮狗,都只能自怨自叹,没招。虎落平阳,没法子,只有认了。哪想得到,他小三子居然不认,来跟苏三皮叫板,要赶人家走,好像他手上拎的不是一只画夹,而是一挺机枪。
老大觉得可笑,白他一眼,不理睬,走了。说什么呢?说什么都白说。
小三子上前拦住他,咬了牙:“哥,我们一定要赶他走!”
老大尽量控制着厌恶的情绪,轻声道:“怎么赶,你在纸上画只老虎赶他走?”
小三子说:“我要去当兵。”
老大看着他被风吹得散乱的披肩长发,终于忍不住,发了火:“你别烦我了行不行!”拂袖而去。走远了,回头想再丢一句难听话的,但想了想还是忍了,一言不发地走了。
事隔数日,一个晚上,老大再次见到小三子时,像见了鬼,吓了一大跳。小三子真的去当兵了,蓄的一头乌黑长发,一夜间剃个精光,扣上一顶帆布立沿帽,武装带一扎,判若两人:亦人亦鬼。像个半阴半阳的鬼!一方面是头顶泛着青光,有点儿匪气和邪劲;另一方面是一对潮湿的眼睛,目光总是含在眼眶里,雾蒙蒙的,像个情到深处人孤独的可怜虫。更要命的是,兴许是小时候奶水吃得太多的缘故,他的肤色细腻又白嫩,总给人一种白面书生的感觉。软弱的感觉。临危要惧的感觉。这样一个人,即使腰里别了手枪,老大也是感觉不到一丝力量和安慰的。他只有气愤!燃烧的气愤!肝肺俱裂的气愤!因为这几年家里靠变卖细软供他上学,眼看要熬出头了,毕业了,他做兄长的都已经托了人,花了钱,给他找好职业,以为这样终于可以了掉一件心事,想不到……简直胡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