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教室的那个房间最大,我不由觉得,它是世界上最大的一间。房间狭长,屋顶很底,
煞是沉闷。窗子是哥特式的,天花板是橡木的。在远处一个恐怖的角落,围出了个八九英尺
见方的小屋子,那是一间密室——是我们的校长,牧师勃兰斯比博士“授课时间”的密室。
小屋结构坚固,房门厚重。即便主人不在,我们宁愿活活地处罚死,也不会开一下门。在另
外两个角落里,还有两个相似的斗室,虽然远不及校长大人那间令人肃然,但也让人心生敬
畏。一间属于“古典文学”教师,一间属于“英语兼数学”教师。教室里散布着课桌和凳子,
横七竖八,数也数不清。桌凳都是黑漆漆的,老旧破烂。桌上乱糟糟地堆放着翻黑的书本、
刻满缩写字母,有的连名带姓刻上长长的一串、还有希奇古怪的图案和用刀子刻了多次留下
的记号。因此,早在很早很早以前,就已经彻底面目全非了。房间的一头,放着一只水桶,
里面盛着水;另一头,是一个大得惊人的钟。
从十岁到十五岁,我一直在这个古老的学院里度过,不过倒也没怎么嫌恶。童年时代幻
想丰富,用不着去琢磨外面的世事,也不必以此自娱自乐。学校生活沉闷、单调,这是明摆
着的,可偏偏又无比热闹,后来较为成熟的青年时代的奢华生活,完全成年后的罪恶生活,
都及不上那会子热闹。不过我必须这么认为,在我的心智初步发育的时候,一定有很多地方
不同寻常——乃至超越常规。普遍说来,成年后,人们很少能清晰地记得幼年时的生活。一
切都是灰扑扑的影子——记忆扑朔迷离,依稀可见——记起的,是淡淡的喜悦和幻影般的痛
苦。可我并非这样。童年的一切至今依然清晰如画,像伽太基奖章上的刻记一样分明、深刻
而持久。想必在童年时代,我就像成人那样有力地感受到了那时的一切。(伽太基,非洲古
国——译者注)
可事实上——就是世人眼里的事实上——有什么好回忆的呀!清晨梦醒起床,晚上熄灯
睡觉;默读,背诵;定期的半天假,散步;操场,打闹,嬉戏,捣蛋——因为早就忘记了,
才在时光的魔法下,勾出不少特别动人而有趣的事件,荡起说不清的侬情我意,激情、惊心
动魄的刺激也一波一波再次泛滥开去。哦,童年真是黄金时代!
说真的,我生性热诚、激情、专横,不久就在同学中出了名,渐渐地——不过是自然而
然地,年龄比我大不太多的人都听命于我了,只有一个人例外。这位同学尽管跟我不沾亲也
不带故,但却与我同名同姓。其实这也没什么希奇的。我虽然出身贵族,但我的名字和很多
普通的名字一样,根据时效权利,似乎随岁月的流逝,这名字早已为平民百姓所拥有。在这
里,我自称作威廉。威尔逊,其实是个跟真名相差无多的假名字。“江湖”——按我的同学
的措辞——之中,惟有那个跟我同名同姓的人,才敢在课堂里的学习方面、在操场上的打闹
和运动方面跟我较劲儿,才敢拒绝盲从我的指令,才敢不屈服于我的意志——说真的,无论
我在哪方面武断地发号施令,他都敢横加干涉。如果说天下有什么至高无上的绝对专制,当
属少年时代的孩子王对唯唯诺诺的伙伴的专制。
威尔逊不服气我,这让我很是困窘。尽管在大庭广众之下,我肯定会虚张声势,不吃他
那一套,可越这样,我在私下里也就越怕他,我不得不承认,他能那么容易就和我打成平手,
这证明他确实比我厉害。如果不想被他打败,就必须进行长久的斗争。其实,他比我厉害也
好,与我平手也好,只有我一个人承认,不知怎的,同学全然看不出这一点,甚至连一丝疑
心都不起。说真的,他和我较劲儿,尤其是放肆而又顽固地跟我作对,虽然尖锐,但更其私
密。看起来,他既缺乏与我作对的野心,又少有激情四射的性子。我反倒占了上风。他和我
较劲儿,或许纯粹出于一时性起的欲望,以阻碍我的专横,让我感到惊讶,或者让我克制自
己。有时我留意到,他伤害我、凌辱我、反驳我时,极不合适地夹杂着一种柔情,的确令人
讨厌到极致,我心里就不由升腾起愕然、自卑与愤怒的感觉。我只好这么想,他之所以有这
种特别的举止,不过因为他极端自负,想摆出一副以保护人自居的庸俗样子罢了。
或许,正因威尔逊举止中的这点亲热,加上我们又同名同姓,刚巧又在同一天入校,所
以,在高年级里就流传开我们是兄弟的说法了。高年级学生对低年级学生的事情,很少认真
查究。其实,威尔逊和我家压根一点关系都没有,这一点,我在前面说过,我应该是说过的。
如果我们是兄弟,那么准是双胞胎,因为在我离开勃兰斯比那个学校后,无意中得知,同名
同姓的那个人生于一八一三年一月十九日——这真是惊人的巧合,因为那一天,正好也是我
的生日。
尽管威尔逊总和我较劲儿,可似乎有点奇怪的是,他那叫人忍无可忍的反驳精神,虽然
令我时时感到焦虑,却没有勾起我对他的恨意。我们自然是几乎天天吵架,可当着人的面,
他总是让我赢,可一边又能想办法让我感觉到,赢家应该是他。不过,由于我的自尊心以及
他那份真正的尊严,我们总是保持着“泛泛之交”,与此同时,我们有很多地方又性情相投。
这让我意识到,可能是我们所处的位置,才是我们成为朋友的障碍。要想给我对他的感情下
个定义,那真是太难了,甚至描述一下,都不易。这感情错综复杂,一言难尽——有几分任
性的仇视,却也并非仇恨;有着尊重,多的是敬意;害怕的成分不少,却又好奇得心神不宁。
对道德家来说,倒没必要补上一句,我和威尔逊是难分难舍弃的好同伴。
无疑,我和他的关系很反常。所以,我对他不遗余力的攻击——攻击很多,明的暗的都
有,总是表现为半真半假的嬉笑怒骂,而非清坚决绝的敌对。但我的玩笑,却总刺痛他的心。
不过我在这方面纵然是煞费苦心,机关算尽,也难免有闪失的时候,因为那同名同姓的人,
天性谦逊、宁静、严肃,表现在欣赏自己那套辛辣的笑话上,他那份严肃真叫无懈可击,无
论如何都是绝对不肯被人嘲笑的。说真的,我只在他身上找到一个弱点,他身上有个特征,
或许这是先天性的疾病——我的对手的咽喉器官,或者说发音器官有毛病,无论何时都提不
高嗓音,总像是微弱的耳语。他的任何冤家,不像我那样被他逼得黔驴技穷的,从不就此伤
害他;我可不会放过这上苍赐予的大好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