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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之战的另一种可能(4)

时间:2018-12-21来源:网友提供 作者:维舟 点击:
 
那么从孙权的角度来说,他就算选择投降,要怎样才能既保证得到自己想要的权势,还能让曹操放心呢?
 
如果他当初战败归降,会是怎样?曹操会让孙权继续统治东吴吗?这一点,曹操没有明确讲,但从赤壁战前荆州刘琮、赤壁战后汉中张鲁降顺后的状况看,他们虽然封侯优待,但都被北迁了,远离故土。当然,更可资参考的是蜀吴两国灭亡之后的后主待遇。刘禅受封安乐县公,食邑万户;孙皓则等级上低一级,为归命侯。当然,无实权的“公侯”远不及“吴王”和“吴大帝”,但两人至少都得善终——固然这也因为刘禅“乐不思蜀”,孙皓远离东吴,均已不构成威胁。因此,战败归降就是早几十年过那种没权等死的安逸日子,这对孙权这样雄心勃勃的人物来说是无法忍受的。
 
在赤壁之战前,孙权想要的,首先是保住自己权位,割地称王,但这在周代还有可能,在秦汉郡县制下已不可能,政治博弈于是走向高度对抗。当然秦汉以后也有容许藩属自主权的情况,但那是朝鲜、越南、琉球这样的藩国或明清土司,在已实行郡县制的内地殆无可能。何况,在中国传统政治中,承诺是一回事,但事后的权力判断又是另一回事。刘邦争夺天下时也曾分封异姓诸侯王,但为了保障帝国的权力集中,汉代对诸侯王还是采取不断削夺其权力的做法,甚至不能让异姓王长久住在自己封国内善终,韩信的下场就是证明。即便是日本德川幕府下容忍异姓大名的幕藩体制,可用参觐交代的方式予以控制,但德川家康也不能对丰臣家族的潜在势力放心,还是想方设法找一切理由,必欲灭之而后安心。
 
因此,对决策者来说棘手的是:你得不到任何预先的公开承诺,结果极大地依赖于弱势一方在决策时的政治判断。更麻烦的是,就算承诺的条件也可能随着形势的变化随时不作数。1863年洋枪队的戈登与苏州太平军守将谈判后承诺保证其投降后的人身安全,并确保不劫掠城内居民;但当太平军诸王和平开城后,戈登的上司李鸿章却不理会他的承诺,将苏州归降八王全数处死。李鸿章的做法让戈登极为惊骇,作为一个英国绅士,戈登认为说过的话就是契约,他发现自己无意中成了李鸿章背信弃义的同谋,几乎精神崩溃;但李鸿章却无法理解“戈登少校如何会因此事这般烦恼。他对诸王做过什么,还是诸王对他做过什么?”李鸿章提出“一个不容否认的事实:中国是中国,外国是外国。”[7]
 
英国军官查理·乔治·戈登与李鸿章曾因杀降事件激烈冲突英国军官查理·乔治·戈登与李鸿章曾因杀降事件激烈冲突
在三国的乱世中,这种情形也不鲜见。建安十六年马超、韩遂等割地求和,曹操假装允许,却借机再次大败马、韩联军。东吴大将吕岱受命进攻交州,事先答应免除士徽一家不死,“保无他忧”,但在他们“肉袒奉迎”的次日,就背信弃义将之全数杀死。尽管后来的东晋史学家孙盛对吕岱的做法极不以为然,但当时孙权却“嘉其功,进拜镇南将军”。孙权既然只从结果出发嘉许这种做法,那么可想而知他也提防曹操会对他同样来这一手。这在当时确有可能,正始十年(249)司马懿发动高平陵之变,担心主政的曹爽负隅死斗,遂指洛水为誓,允诺他只要交出兵权便可保留爵位。曹爽相信了,说自己就算无权,也“不失作富家翁”,结果呢?交权四天后他就被司马懿屠灭三族。
 
相比起曹爽的天真,孙权可以说绝无幻想。他对曹魏称臣,都仅限于象征性的臣服,是权力斗争时暂时的隐忍蛰伏。这一点曹魏一方也心知肚明,在杀关羽后,孙权主动“遣使称臣,卑辞奉章”,曹魏谋士刘晔判断孙权“无故求降,必内有急”,在曹丕决定封孙权为吴王后,刘晔又说孙权只是“外尽礼以事中国,使其国内皆闻,内为无礼以怒陛下”,志在巩固自己的权位。这些说得都对,但曹丕之所以接受,在于孙权称臣纳贡本身就有助于刚篡汉自立的曹丕强化自身的合法性。金文京指出:“曹丕封孙权为吴王,而曹丕的兄弟这时都还只是公爵,他对孙权的待遇是很破格的。”这与其说是曹丕承认孙权应得的权利,倒不如说是因为在当时的情况下,孙权的归顺有利于他自己巩固权力。
 
中国自古的政治权力格局就是一元的,相信“天无二日”、“一山不容二虎”,因此两种对立的诉求碰撞时,只能是强势一方吃掉弱势一方,如果弱势者不甘心接受,战争必不可免。不要说孙权自己也想当皇帝,就算是他被迫向曹魏蛰伏隐忍,彼此也都知道这是暂时的,并不能在双方共同遵守的协议基础上奠定稳定的政治构造,当一方有力量打破这种局面时就随时可能变化,结果便是随着力量起伏作无休止的恶斗。
 
在谈到黎巴嫩连续数十年的可怕内战时,美国记者托马斯·弗里德曼曾说当地典型的部族逻辑是:“弱小时怎么能妥协?强大时为什么要妥协?”这话其实也同样适用于中国。
 
这体现出传统政治斗争中的一个极大问题:
 
几千年来,中国人一直没有学会如何妥协。
 
 
在这样的政治文化下,没有联邦制,当然也没有像神圣罗马帝国七个选帝侯通过选举轮流坐庄的制度,甚至都没有双方共同遵守的公开政治协议。由于天下只能“定于一”,都想成为至尊,这种权力无法分享,没有制度保障,失败者又任人处置,在解除武力后随时随地命悬他人之手。《鹿鼎记》里韦小宝对归降的郑克塽、冯锡范加以肆意折辱,虽是小说,却很生动了再现了这种“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博弈。
 
与此同时,政治往往又是一种道德裁决,屈服的一方要“心服口服”,这就逼得对方必须完全屈服,结果激发了更激烈的反抗,因为既然预见到这样的结果,那还不如拼个你死我活。何况,中国政治人物威权的人格也使得他们很难接受必要的妥协。孙权向曹魏仅仅表姿态的降顺,还曾被清代词人黄仲则讥讽为“只几封降表落中原,生平耻”。曹操曾耻于向袁绍屈服,认为这样还不如当初羞于向刘邦称臣的齐国世族田横,是大丈夫最大的耻辱;无独有偶,诸葛亮也曾以田横的例子来对孙权使用激将法。在春秋时期的吴越争霸中,吴王夫差在失败后虽然也被容许保存性命,但他宁可选择自杀,因为他无法忍受这样的耻辱。如果斗争关系到双方的人格尊严,这当然更难以妥协,很容易就滑向零和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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