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一直没有见过你的父亲?”肖默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看着一张志野的全家福问道。
“他不经常回家。”志野回答很简短。
“是工作的缘故吗?”肖默追问。
“工作个屁!”志野情绪激动起来,“不是我妈赚钱养家,我早就饿死了。”
从志野只言片语中,能够拼凑出一个志野心目中父亲的轮廓。他的父亲是个商人,生意上的事情比较繁琐,所以回家的时间不多,但每次回家似乎都会闹得不欢而散,贴补的家用钱也少得可怜,最重要的是,父亲怀疑志野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每次喝醉酒都对母亲大呼小叫。
“你倒说说看是和谁生了这个杂种?我算来算去日子都不对,那段日子我都不在家里,你怎么会怀孕的?”
母亲总是一个劲地哭,解释了许多次,可每次父亲还是会这样审问她。
关于这个话题,志野只提起过这么一次,肖默也就不敢再多嘴。
形影不离的两个人在学校里被视为了异类,但他们乐在其中,用志野的话来说,这是他国中最开心的一段时光。
随着肖默成绩的节节攀升,考试的时间也临近了。
而悬而未决的调查,影响到了志野的升学。如果有虐杀动物的污点,可能重点高中会重新考虑人选,而留给志野证明清白的时间不多了。事件过去了几个月,找到那件血衣的希望也更加渺茫了。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学校里再一次发现动物尸体,让事情发生了转变。
凶手露出了马脚。
上午第一堂数学课,老师正准备从讲台里拿粉笔,却摸出来满手的血。这时,大家才发现一只黄狗的尸体被塞在了讲台里,全身布满了可怕的伤口,它的眼珠里已经有白色的蛆虫在蠕动。
就在讲台内壁上,发现了一枚清晰可见的血掌印,还有一件白色的T恤衫,上面染满了鲜血。
所有见到这个掌印的人,都立刻知道了它的主人是谁。
六根手指的掌印,这个学校里只有阿飞一个人。阿飞的右手天生奇异,居然有两根大拇指,两根拇指在指节处相接,像一根分叉的小枝桠,如此特别的掌印,就算有人想刻意伪造,也颇有难度。
也许有天赋异禀的手指,阿飞打人特别地疼,学校里被他欺过的同学都非常恨他。他成为虐杀动物的真凶,在大家心里可谓是实至名归。
很快,虐杀动物的阿飞就被“缉捕归案”,几个老师把他送往了警察局,还通知了阿飞的家长。
志野洗脱了嫌疑,虽说是件高兴的事,却也提不起高兴的劲来。
“你有没有觉得这件事有点奇怪。”食堂吃午饭的时候,志野用肘子顶了顶身边的肖默。
“奇怪?有什么奇怪的?”肖默直起身子问,他的嘴里还含着一口饭。
“之前所有动物尸体都没有在教学楼里面出现过,这次居然放在老师的讲台里,而且也没有用到透明胶布,最后还粗心地留下了血衣。”整件事情被志野这么一梳理,和之前几起虐杀动物比起来,有很多不一样的地方。
“阿飞知道学校查得紧,可他又忍不住变态的嗜好,慌里慌张地草草了事也有可能啊!”肖默说。
“但你不觉得这次的黄狗很大吗?以前都是幼猫小狗,要抓要杀都比较容易。”
“难抓所以才连胶带都没绑。”
“也不是没可能。”志野抚着下巴,“你说抓这只黄狗的时候,会不会被咬到?”
“我怎么知道?真是的,又不是我抓的狗。”肖默继续埋头吃饭,另一手偷偷将手腕上不小心露出来的绷带藏进了袖口,他用筷子敲敲志野的碗,说道,“别想了,你快点吃,饭都凉了。”
也不知道志野听没听进去,他就像着了魔一样,在思索着什么。
“我想到了,终于让我想到了。”
看着志野兴奋的脸,肖默一下子停住了手里的筷子,问道:“想到什么了?”
“看你紧张的,我想到了给半夏的生日礼物。”
肖默费力地咽了口口水,笑着说:“你才想到呀。”
“还记得我和你第一次遇见时的那只黑白色小狗吗?”
“你说欢欢?”
“嗯。就是它了。”
“你别告诉我,打算把欢欢当做生日礼物送给半夏?”肖默半信半疑地问。
志野信心满满地答道:“半夏最喜欢的动物就是狗,她听说讲台里惨死的黄狗,还流眼泪了呢。”
在志野的恳求下,肖默把欢欢带回了家,从头到脚把它洗干净,还喂饱了肚子。他们找来一个小鞋盒,打算半夏生日当天,把欢欢装进鞋盒里送给她。
欢欢暂居肖默家的时候,志野去看过几次,每次去时,志野总觉得欢欢有些怕肖默,它时常把志野的身子作为屏障,和肖默保持一定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