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男人从火光后面浮现出来,他有着漆黑的头发与同样颜色的眼睛,面容坚毅、眼神冷酷,一身黑色警用制服,仿佛是从光明中走出的影子。她忍不住瑟缩了一下。
男人打开11号房门,朝幽暗的房间内伸出一只手。“我来了,歌西卡。”他用与神情截然不同的温柔语调说,“我来救你了,但愿还不算太迟。”
她瞪大眼睛盯着邻居的门洞,从内缓缓探出一条细瘦的胳膊,条纹袖子下的苍白手指与他紧紧相握。
11号会跟他一起离开,她绝望地想,留在他们身后的将会是一片烧焦的废墟。
“这一段有点混乱。”我咬着笔杆说。
诺兰自己也承认:“当然,那时的我是精神病患者嘛,你不能指望一个疯子的脑袋井井有条。”
“所以她到底叫什么名字,朱蒂还是安妮?”
“我也不清楚。”
我想了想,又问:“她所在的精神病院,是之前金斯利去的那个吗?”
“我不确定,但走廊和房间的风格挺像的。金斯利的那次,我记得医院名字叫‘圣博爱私立精神病疗养中心’;着火的这次,她不记得医院的名字。”诺兰说。
“——等等,圣博爱私立精神病疗养中心?这医院我好像听说过!”我叫起来,迅速把旁边的笔记本电脑打开搜索,“没错,就在本县,离这里大约七十五公里的路程。”
我把笔记本推过去,给诺兰看医院介绍的照片,他翻了几页,指着其中一幅说道:“没错,就是这条走廊!是同一家医院!”
“可它并没有着火,还好好地经营着呢,去年还得了个政府表彰。”我指着电脑屏幕对他说。
诺兰耸耸肩:“说明那段经历不是真实的。好极了,我至少不用担心一觉醒来彻底成了个女疯子。但是,我从未去过那家精神病院,为什么会对内部设施知道得分毫不差?”
这个问题的确难以解释。“也许,是一种既视感?也许多年前你曾经去过,后来忘记了。”我绞尽脑汁解答。
诺兰皱起眉,似乎并不赞同,但也没有立刻反驳。
于是我在本子上记下第三行字:一个忘记自己名字的女精神病患者,年龄未知,所处病院疑被一名男子烧毁,男子目的疑为搭救住在她邻室的另一名女病患歌西卡。其后医院里人员生死情况未知。
“还要再说吗?”诺兰的情绪似乎低落了不少。可以理解,之前的那种人生无论对谁而言都是糟糕透顶,但我已经被他的故事勾起兴趣,希望他继续说下去。
“如果可以的话。”
接下来他的经历令我有些毛骨悚然。
燕西停下手,打量了一下刚挖的土坑,觉得有必要把坑再挖大一点。虽然没有称手的工具,但他年富力强,像匹豹子般精力旺盛。
坑已经挖得差不多了,他把尸体拖过来丢下去,然后抬起狱警制服的袖子,擦拭头上的汗迹。额角绽裂的血口子因渗进汗水而刺痛不已,但对他而言这不过是一点皮肉伤,完全可以忍受。
尸体面朝下落入坑底,只能从黑色短发与身形上看出是个不算老的男人,穿着一套侍应生似的廉价便西,白衬衫的领口歪在颈边,别在翻领上的一枚徽章隐约可见。
燕西开始往坑里填土,动作敏捷而坚定,仿佛对埋尸灭迹这码子事驾轻就熟。土坑很快被填平,伪装成杂草萋萋的样子,他转身朝车子走去。
“别把我丢在这荒山野岭里,求你了!”被粗尼龙绳捆在树干上的男人哀求,努力朝外侧扭动脖子,“夜里气温低,又有野兽出没……”
燕西回头看他,眼瞳漆黑而冰冷:“你同伴那边暖和又安全,或许我该把坑挖大点?”
“不、不不!”穿着囚衣的男人惨叫起来,“这里很好,很好!你不用管我……”燕西走过去,用一块警用胶带封住了他的嘴,只留下呜咽的鼻音。
他知道走后对方或许会饿死在这里,等尸体被找到时已经残缺不全——也可能会侥幸获救,但那至少是几天后的事了。他不在乎眼前这人的死活。
他只在乎自己未来的自由生活,与始终在寻找的那个人,为此他不惜袭警夺械,从出事故的押运车中挣扎逃生。讽刺的是,他因为从未杀过的人而被关进监狱,却因为杀人而脱身囹圄。
“那么,这个燕西就是之前出事故的警车中押运的杀人犯?”我问。
“应该是。”诺兰点头,“我记得狱警泰勒与罪犯燕西的人生交集就是一座汉廷顿监狱。哦,还有,他们同样都认为对方是个人渣。”
“所以当车祸发生后,燕西乘机抢夺枪械,逼迫泰勒打开手铐,然后杀了他,并且挖坑埋尸?被绑在树干上穿囚衣的人是另一名狱警马修对吗?”我回忆起诺兰刚才描述中的一个细节,“你说燕西穿的是狱警制服,那应该是和马修对换过了,那么坑中的尸体为什么穿的不是警服?”
诺兰努力思索后,摊了摊手:“这段经历是很久以前发生的,到现在印象有些模糊了……你知道,每天要过那么多人生,要是不努力遗忘,尤其是其中不愉快的部分,我的脑袋非撑爆掉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