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韦明原型是1934年自杀的女演员兼作家艾霞,影片上映后阮玲玉也步韦明的后尘。虽然最后韦明嘴里喊着“我要活”,但是两个现实中的女人在自杀的那一刻是不是已经万念俱灰了。蔡楚生这样的处理真的很温柔,自杀的人或许已经没有任何念想了,但可能会恐惧留下一个软弱的名声,“我要活”则意味着,尽管她们无力面对对她们恶语相向的现实,但她们还有足够的勇气和决心去对抗这一切。她们当然是想要活,但是想要人格上的活。
2.杀死韦明的,不是女儿的死,是女性自我意识的觉醒和社会现实的压抑的冲突。韦明原以为远离了“恋爱的坟墓”,不去做“婚姻的奴隶”,她就能自由的选择自己的生活——作为摩登女性的自我的理想。但实际上,包括在为女儿筹住院费的过程中,韦明每一次为自己所作出的决定,都付出了巨大的痛苦和无限的代价,每一次代价对她的生活都造成了致命性的打击,而最后一次的代价是女儿的死。她慢慢发现,在那个社会里,离开男人的女人,几乎没有办法成为“上等女子”,在别人眼里,她通过自己努力争取来的光鲜亮丽,只是在“假充上等女子”。 3.韦明的小说是《恋爱的坟墓》,她对男人求婚的回应是,“婚姻能够给我什么呢,终身的伴侣!——终身的奴隶罢了”。恋爱于女人而言,是自我意识的坟墓;在婚姻中,充当着身体和精神的奴隶。当然,这样激进的婚恋观也是在特定的时代语境下来说的。在那个时代里,韦明是清醒的,她清醒的女性独立意识的生成,也是付出了巨大的代价的:她不顾一切离开父母去追求自己的爱情和婚姻,最后落得母女被抛弃的下场;她强忍自己的牵挂把女儿留给姐姐,独自去上海寻找自己的出路,最后被强权逼得走投无路。 4.想起戴锦华老师说的话,她说民国时期女性作家小说中的人物和她们的私生活相比太苍白了,她们的生活太精彩了,但是却因为社会的局限,她们不能写。那个社会的思想文化真的很矛盾,也就是戴老师说的文化的建构性和文化的滞后性。一方面文化建构了这些女性独立的意识,另一方面社会文化却限制了她们的行为,她们所做的只是在追求作为女人的个体而非“他者”,但舆论自以为正义地批判她们,在现在的网络环境下更甚,舆论能杀死一个女人。这是一个多痛苦的处境,就好像我在一个黑暗的洞穴,有一天我看见了一束光,我为此兴奋并且不断追寻着那束光,但到头来我却还在洞穴里,我被告知洞穴才是真正属于我的位置。可是看见过光的我已经不是之前的我了,可能这种无力和绝望感也是韦明,或者说艾霞、阮玲玉的最后的感觉吧。 最后,阮玲玉是我最爱的女演员,没有定语,没有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