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各自的过去中,人们会用一分钟的时间去认识一个人,用一小时的时间去喜欢一个人,再用一天的时间去爱上一个人,到最后呢,却要用一辈子的时间去忘记一个人。 回到镇上的汽车旅馆,停下车我直接去了酒吧,想要用酒精麻痹自己不要去想你。有女人过来搭讪,我没有任何心情。后面的多年里我并没有刻意保持独身,也会遇到一些女人,但都没有任何兴趣接近,离开你以后我身上的一部分就死去了。 我在镇上等你,每天都寻找你的身影,镇子不大,我都快认识每一个常来的人了。直到第三天,那是一个雨天,我在酒馆透过橱窗看到你从街角的商店抱着一堆食物坐进卡车里,连忙走出来,按了两次我卡车的喇叭,希望你能朝这边看过来。 你注意到了我,透过车窗深情地,微笑的看着我,那神情包含着怜悯?还是怜爱?或者是心疼?迎着你的目光朝你的方向走近,但是我不能靠得太近。站在雨里任凭雨水冲刷着身体,哪怕它会让我患上该死的肺炎。我们四目相接,眼神里包含无尽的言语,无限的爱意。几次我欲言又止,我在心里呐喊:跟我一起走吧。话到嘴边又咽下去,我知道不需要言语你就能明白我的心意。我知道这可能是最后的时刻了,这大雨就像是上帝的眼泪,他也在为我们的爱流泪。我也对你回以微笑,眼神充满渴望,我多么希望你能打开车门跟我一起走,可是你并没有。我知道这很自私,但爱不就是这样吗?永远是自私的,爱你就想拥有你。但是今天,我必须隐忍...... 一个身影从商店走出来,那一定是理查,我知道我该离开了,咫尺天涯,我们注定无缘今生。我艰难地转身上车离去,天空响起一声惊雷,那是上帝在为我们的爱叹息。 我不甘心就此离去,还想做最后的挣扎,我想了一办法,把车停在你回去的十字路口的路边等着你的车过来。不一会儿理查驾车过来了,谢天谢地正好是红灯,我连忙发动卡车别到你的车道前面。我知道你一定会透过玻璃看向我车厢。取出你送我的项链,缓缓地把它缠绕在后视镜上,你会从后面看到它,就会明白我是在向你召唤,不会有比这更清晰的讯号了。 我永远不会知道那个时刻你在想什么,这60秒的红灯给人感觉比一个世纪还漫长,我一生中还未曾有过这种时刻,虽然刚淋完雨,但是手心却紧张的冒出汗来,几乎是屏住呼吸在等待你的回应。我知道你心里一定也在挣扎,你是否有过一秒钟的念头想过要下车跟我走?就算没有,我也能理解,你跟我不同,我了无牵挂,你却有太多的羁绊,不像我这样没有根可以随风漂流,我不会怪你的。 一个世纪过去了,绿灯亮起,我没有马上发动汽车,还是有些不甘心,还想给自己一点希望,我甚至想要打开车门走到你车前对你说:跟我走!我很努力地抑制住这种冲动,我不能那么做,那样你对我爱就会转变为恨,我不能让这种事发生,虽然我不能在你身边,但至少我可以活在你心中,在你最爱我的时刻,就让这份爱永远存留你我心间吧。 理查按了两次喇叭,我狠下心来拐弯离去,这是我做过第二艰难的决定。决心不会再打扰你的生活,你永远不会看到我的泪,我自己都忘了流泪的感觉了。多年来我四处漂泊想让自己忙碌起来,以为就不会那么想你。事实上只要我醒着,我的脑子里就是你,每天,每时,每刻。但我知道爱一个人就不能让她处于艰难抉择的处境,不能让她有任何的后顾之忧。这就是我爱你的方式:远距离地爱你,不去打扰你的生活。虽然我们的爱很短暂,但是我相信它的分量很重,重到我的余生都不能忘却。这样确切的爱并不是每个人都能体会到,那四天刻骨铭心的爱,给我源源不断的力量去攀登生活的高山,我不敢再奢求太多了。 我希望这份爱也能带给你力量,让你在平凡的生活里也能保持对生活的热情。每当你遇到生活中的难题的时候,可以读起叶芝的诗篇,那是我们共同热爱的诗人,生活中还有诗也是多美好的一件事呀,或许它能让你更坚强。 1975年我离开了《国家地理杂志》做了一个自由摄影师,挣的钱不多但也足以维持生活。 我立了一个遗嘱:把我的遗物赠与你,我无法忍受这些相机躺在二手商店橱柜,或者转入陌生人之手。跟随我一生的手镯,我希望你能戴着它,就像你给我的项链一样,能感受到我的存在,对了项链在我死后也会归还给你。还有就是死后我的骨灰会撒在罗斯曼桥下。我有一个心愿:许多年后我们能在那里相遇,这样我们就可以永远在一起了。在你还活着的人生里,你选择陪伴丈夫,孩子,我尊重你的选择。其实我并不相信人死后会去天国,所以我要再给你一个选择:我会手捧着一束蓝色和白色的野菊,微笑着站在罗斯曼桥等着你。如果你没有来,我也不会怪你,至少这个小镇是你扎根的地方,我能感受到你的气息,你夏天一般的味道,感受到你离我很近,很近...... 我爱你,深深地,全身心地爱你,直到永远。 最后的牛仔:罗伯特金凯 1980年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