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科学结论
〔多血质的人〕一切印象总是容易而又迅速地对这种人发生作用:由这一点,据古费兰德①说,就产生了轻率。……他在青年时代是个bébé②和spitzbube③。他对教员态度粗暴,不理发,不刮胡子,戴着眼镜,在墙上乱涂一气。他读书很不用功,然而总能毕业。他不敬重父母。他有了钱就讲究穿戴,穷了就生活得象猪一样。他睡到中午十二点钟才起床,上床睡觉的时候却不固定。他一写东西就错误百出。大自然把他送到人间来是专为谈情说爱的:他也就专干谈情说爱的事。
他老是喜欢喝得酩酊大醉。傍晚他不住灌酒,醉得看见一群绿色小魔鬼,可是到早晨起来,却若无其事,只是脑袋微微发重,并不需要,“ similia similibus curantur”④。他结婚出于偶然。他同丈母娘老是干仗。他跟亲戚不和。他毫无顾忌地说谎。他非常爱闹事和参加业余演出。在乐队里,他是首席小提琴手。他轻举妄动,信奉自由主义思想,要就根本什么书也不读,要就读得手不释卷。他喜欢报刊,甚至亲自动手给报刊写文章。幽默刊物的邮箱就是专为多血质的人发明出来的。在他身上固定不变的,就是他的变化不定。在机关里,他做特任文官或者诸如此类的官吏。在中学校里,他教语文。他做官很少升到四品,如果升到四品,就会变成粘液质的人,有时候变成胆汁质的人。浪子、坏蛋、草包都是多血质的人。我不主张你跟多血质的人同在一个房间里睡觉:他会通宵给你讲可笑的趣闻,如果没有这类趣闻可讲,就痛骂亲友或者胡诌一通。他往往死于消化器官疾病和未老先衰。
多血质的女人,如果不愚蠢的话,倒往往是很不错的女人。〔胆汁质的人〕这种人容易动怒,脸色黄里发青。鼻子有点歪,眼珠不住在眼眶里转来转去,好比关在小笼里的饿狼。
他动不动就发脾气。要是跳蚤叮他一口或者别针扎他一下,他就恨不得把整个世界撕成碎片。他开口讲话,就唾星四溅,露出深黄的或者很白的牙齿。他深深相信到冬天“鬼才知道怎么会那么冷”,在夏天“鬼才知道怎么会那么热”。……他每星期都更换家里雇用的厨娘。吃饭的时候,他总是心绪恶劣,因为所有的菜不是炸焦了就是太咸了。……这种人大多数是单身汉,如果结了婚,就会把妻子锁在屋里。他的醋劲大得不得了。他不懂得玩笑。他什么都受不了。他看报只为把报刊工作者骂一顿。他还在娘胎里就已经相信所有的报纸都扯谎。……这种人做丈夫和朋友是糟透了的,做部下几乎不可想象,做上司却叫人受不了,非常不得人心。不幸,他往往做教师,教算术和希腊语。我不会奉劝你们跟这种人同在一 个房间里睡觉:他通宵咳嗽,啐唾沫,大声骂跳蚤。他夜里听见猫叫或者公鸡啼,就不住咳嗽,扯开破锣般的嗓门打发听差爬到房顶上去捉住歌手,无论如何要把它掐死。他往往死于肺结核或肝玻胆汁质的女人是穿着裙子的魔鬼,是鳄鱼。
〔粘液质的人〕这是可爱的人(我讲的,不消说,不是英国的而是俄国的粘液质的人)。他外貌极其平常,粗眉大眼。
他脸色老是一本正经,因为懒得笑。他吃起东西来,有什么吃什么,时间也不拘。他不喝酒,因为怕脑充血。他一天睡二十小时。他是各式各样委员会、会议、特别会议的常任委员,在会场上什么也不理解,毫不害臊地打盹儿,耐性地等着会议结束。他到三十岁才由舅舅和勇母帮忙结婚。嫁给这种人最合适:他对什么条件都同意,绝不抱怨,处处随和。他管妻子叫“宝贝儿”。他好吃乳猪加辣根,喜爱歌手,喜爱一 切带酸味的吃食,喜爱寒冷。“ vanitas vanitatum et omnia vanitas”⑤(无聊中的无聊,一切都是无聊)这句话就是由粘液质的人想出来的。只有经人推选为陪审员,他才感到痛苦。他见到胖女人就嗽喉咙,动手指头,竭力微笑。他订《田地》杂志,由于杂志上不附图片,不登滑稽作品而生气。他认为写作者是最聪明的人,同时又是最有害的人。他惋惜他的孩子在中学没挨打,他自己有时候是要动手打孩子的。在
①古费兰德(1762—1836),德国医学家。——俄文本编者注
②法语:婴儿。
③德语:小调皮。
④拉丁语:以毒攻毒(在此指以酒解醉)。
⑤拉丁语:空虚中的空虚,一切都是空虚。机关里他官运亨通。在乐队里他拉低音提琴,吹巴松管,吹长号。在戏院里,他做售票员,做服务员,做提词员,有的时候pour manger①也做演员。他往往死于中风或者水肿玻粘液质的女人往往是日耳曼女人,爱流泪,生着爆眼睛,身材挺胖,细皮白肉,软绵绵的。她好比装满面粉的大口袋。
她生下来就为日后做丈母娘。做丈母娘就是她的理想。
〔忧郁质的人〕这种人生着灰蓝色眼睛,很容易落泪。额头上和鼻子旁边有细纹。嘴有点歪,牙齿发黑。他动不动就心情忧郁。他老是抱怨心口痛、腰痠、消化不良。他喜欢干的事莫过于照着镜子观察自己的软绵绵的舌头。他认为他肺弱,神经有病,因此每天不喝茶而服煎药,不喝白酒而服长命水②。他用悲痛含泪的声调通知他的亲友说,稠樱叶水和缬草酊③对他已经无济于事。……他认为每星期不妨服一次轻泻剂。他早已断定医师们不理解他的玻男巫、女巫、巫医、醉醺醺的医士,偶尔还有收生婆,统统是他的头号恩人。他九月就穿皮大衣,五月才脱下来。他怀疑每条狗都有狂犬症。
自从他的朋友告诉他说,猫能够把睡熟的人咬死以后,他就把猫看成人类不共戴天的仇敌。他早已写好遗嘱。他发誓赌咒绝不喝酒。他偶尔喝点热啤酒。他娶孤女为妻。如果他有丈母娘,他就口口声声说她是最美丽最聪明的女人。对于丈母娘的教诲,他总是微微歪着头听,一声不响;他认为吻她那双冒汗的、带着腌黄瓜的盐汤味的肥手是他最神圣的责任。
他同舅舅、舅妈、教母、小时的朋友经常通信。他不看报。他偷偷地读德贝和若桑④的著作。在韦特良流行瘟疫⑤期间,他有五次吃素。他害泪漏症,常做恶梦。他的官运不大亨通:至多升到副科长为止。他喜欢《可爱的松明》⑥。在乐队里,他吹长笛,拉大提琴。他一天到晚唉声叹气,因此我不会奉劝诸君跟他同在一个房间里睡觉。他常预感到要发生洪水、地震、战争、道德的彻底崩溃,他自己会得一种可怕的病而死。
他往往死于心脏病和巫医的治疗,还常常死于疑玻忧郁质的女人是最使人受不了、最不安宁的人。她做妻子,就把丈夫折磨得神经麻木、灰心丧气、自寻短见。她只有一点好处,那就是要摆脱她也不难:给她点钱,打发她去朝圣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