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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荒谬成为现实,毒舌就是义务【毒舌律师观后感】

时间:2023-01-31来源:网友提供 作者:章罗储林52hz 点击:

  英国的影院总是在电影开场之前播放同类型电影的宣传片。我落座的时候,荧幕里正好是蚁人的预告。不是科幻、不是动作片,毒舌大状和蚁人有什么关系呢?想来大概是超级英雄电影。用最标准的定义来说,香港电影从来没有出现过超级英雄,但这并不意味着香港影视作品当中缺少以一己之力的英雄。以香港电影黄金时代来看,这个英雄多半是警察。因为身份的限制,即使过程再惊心动魄、再违法乱纪,最终都还是要角色还是要回归既有的制度来解决问题。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所谓法治在香港社会的地位可见一斑。也难怪《寒战》中刘德华那一句「法治,是我们香港,能够成为国际金融中心和亚洲最安全城市的一个核心价值」传颂至今。正因如此,即使法庭电影少有,但如果加上TVB的各类律政剧,律师自然是除了警察之外,最有机会在电影里成为英雄的那个角色,《毒舌大状》也不能免俗。

毒舌律师

  如果有人是抱着真的去看黄子华饰演的大状林凉水如何毒舌的心态走进电影院,那恐怕要失望而归。虽然预告片被剪的甚至有些无厘头,但所谓的毒舌其实占比不大。电影本身还是一个相当传统的法庭故事,一个不得志的中年律师,本以为自己只是接手一件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案件,却没想到因此卷入了一场「惊天」阴谋当中,并因此重新燃起了斗志。说是惊天阴谋,其实也不过是富人有权有势玩弄制度而已。就算在港片里,2021年的《一级指控》也早已讲过一次。《毒舌大状》用轻喜剧风格包装这个核心故事,只能说不过不失。

  不过,与预告片暗示的不同,片中惊险刺激的戏码少得可怜。预告片中林凉水被打的头破血流的一幕,其实与主线故事基本没有任何关系。全剧的「阴谋」和「诡计」几乎都是完全合乎程序正义的。除了收买证人以外,安排更不有利于被告的法官、安排兢兢业业的主控官甚至阻止林凉水上庭,反派们无一不是使用光明正大且合法的方式。在这个有点俗套的故事里,最不俗套的情节莫过于此。如果说用一个上帝视角来看,收买证人的效果其实意义不大。我们可以粗略地理解为,整部陷人入罪的戏码,完成是合法地进行的。想来,不禁让人不寒而栗。

  从开先河的《壹号皇庭》开始,香港法庭电影和律政剧总会出现终审法院大楼楼顶上那尊正义女神像,《毒舌大状》也不例外。那尊正义女神像自终审法院大楼1912年启用时就屹立在那里,走的还是传统的蒙眼风格。这尊雕像背后的东西,其实才是我觉得这部片更加出彩的地方。法学院的学生或许多多少少学过正义女神像的涵义。通常来讲,我们学到的都是蒙眼代表她不偏不倚,不情感作祟只按法律办事。实际上,按照Desmond Manderson的考据,正义女神直到16世纪的一副版画中被蒙上双眼。这一形象实际上是一种讽刺,「一个傻瓜蒙上了眼罩,这样律师就可以玩弄真相」。所有「不偏不倚」的诠释,其实都是一种曲解。Desmond说,这种曲解的背后,掩藏着一种法治的建构:正义=程序上的公正。

  故事里合法陷人入罪的戏码,正是在挑战这种先入为主的直觉。学法律的人一定懂什么叫程序正义,法谚有云,没有程序的正义就没有实体的正义,不过实践了程序正义,实体正义就真的能够恰如其分地降临于世吗?好像不然。片中最讲程序公正的,其实是王敏德扮演的董卫国。他光明正大地说,「我们在法律的界限里跳舞」,甚至,他在法庭上还强调「法庭是最讲证据的地方」。而他所说的证据,指向的却是一个无辜的人。一个无辜的人在经由正当程序被判十七年监禁;最终正义的结果,要经由一些没那么光彩、不专业甚至不合乎程序正义的手段获得。在这种强烈的对比下,正义是什么,恐怕是电影最为拷问观众的一点。

  为了完成这种拷问,导演找来了黄子华扮演一个不那么「精英」的大状,因为他可以不那么光彩、不那么专业,如果换做谢君豪来扮演,那可信度恐怕大打折扣。不过,黄子华能演好林凉水正是因为他是黄子华。电影中最令人惊喜的其实是王丹妮扮演的被告曾洁儿。电影开场的时候,我甚至很难认出那个丧子的母亲是王丹妮扮演。当然,你可以说这是因为王丹妮作品不多让她看起来脸生。但我觉得,更关键的问题是王丹妮几乎抛弃了身上每一份梅艳芳的部分,做了曾洁儿。看完电影的人都能发现,梅艳芳与曾洁儿完全是两类人。哪怕是坚毅,曾洁儿和梅艳芳也不是同一种坚毅。对于一个被特别选做梅艳芳扮演者而进入演艺圈的人来说,要分清两者实在有些强人所难,但王丹妮做到了。有趣的是,廖子妤和王丹妮从《梅艳芳》之后的二度合作,便是在本片中扮演对手。从知心姐妹到情敌,两人都表现不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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