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西,你知道我为什么说犯罪心理师这职业可悲吗?”“啊?不知道。”艾西听麦涛讲述三年前的悬案,听得正过瘾,冷不丁被这么一问,顺口答道,“你说吧。”“嗯。”麦涛招招手,酒保又添上了一杯,两人已从喝咖啡变为喝酒,并且都有些醺醺然了,“东方人和西方人的思维方式有区别,这你是知道的。”“嗯,西方人讲究推演,而东方人讲究总结。”“推演就是由A推导出B,然后再推导出C的过程,这种逻辑过程相对于总结法来说更为严谨。不过犯罪心理这门学科有所不同,犯罪心理很难产生合理的推演。原因也很简单,因为罪犯的头脑有时候和普通人是不一样的,这已经被现代医学所证明。比如这里……”麦涛指指自己的脑袋,“杏仁核,附在海马体末端,边缘系统的一部分。医学已经证明,杏仁核与调控情绪有密切联系。正常情况下女性杏仁核比男性要大,所以女人能控制暴力情绪,而男性控制性较差,一些罪犯则更差,这也被认为是暴力犯罪的根源。当然了,这些东西你都懂。”“嗯嗯!”艾西打了个手势,催他赶紧往下说。“由于犯罪心理师并非罪犯本身,不可能完全依照罪犯的思维方式去看待事物,这就给工作带来了不准确性。譬如我刚才的分析吧——凶手与被害的女孩密谋,去老太太房中偷钥匙,被发现后失手杀死老太太,随后两人反目——这解释在多数情况下也算合情合理,但对于不同的凶手来说,其实可能的解释会有很多。谁也不敢排除纯粹夜盗杀人的可能。“犯罪心理师的工作常常建立在对大量案件的交叉比对、总结其可能存在的联系的基础上。西方学者也是这么做的,这本身便有悖于西方人的思路。你见的案子越多,你的经验越丰富,你的判断往往就越准确。但是这同时就存在一个悖论:如果某一类凶手从未被你抓获,那么你永远不可能了解这类人犯罪的模式,因此你想要抓到这类人,就必须碰运气。即使你侥幸抓到他,也很可能错误地将他分到了其他类别里。“西方社会中死刑较少,这意味着学者有大量的时间对已被抓获的犯人进行追踪研究。并且FBI这样的组织实际上由中央调控,他们也有权限插足地方的罪案调查。咱们国情有别,某一类别的案件也许成百上千件,但是我无从查证。即使我找到了,罪犯也许在好多年前就被执行死刑了。更何况大量的卷宗让人很少进行交叉研究。于是,国人搞犯罪心理研究,便不得不借助西方现有的结论,而且是善于推演法的西方人根据总结法得出的结论,所以在实际应用中就免不了出错。“即使判断没错,”艾西接着说,“成功地分析出凶手,也很难抓到他,对吧?”“是的,本案正是如此。”回忆起三年前的事情来,麦涛总是那么无奈。既然已经得出了凶手当夜的犯罪模式,警察局的调查工作也就有了明确的方向性,然而这个方向只不过是大势所趋而已。
麦涛把嫌疑人的年龄往下压了压,变成十五到三十岁。因为他觉得,与女孩密谋作出如此案件的人,思维方式应该不够成熟。警方先是排查了女孩家聘用的家庭教师,这没花多长时间,因为人家的嫌疑很快就被排除了。家庭教师是正在某名牌大学就读的学生,闲暇时间勤工俭学,四处接一些家教的工作,即使暑假也没有回家。案发当夜他回到宿舍休息,有同屋室友证明。随后的排查工作则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凶手既然是被害人熟悉的人,鉴于班主任的说法,凶手有可能是校外游手好闲的男青年,警方不得不传讯地面上的所有混混,挨个审问。
两三个礼拜的时间,警察局里天天人满为患。如此庞大的排查行动,毫无疑问会造成巨大的舆论效果,好在被调查者多是混混,媒体也就不好意思兴风作浪。局里到处是黄毛、蓝毛、绿毛等染着发的青年,嘴里时常骂骂咧咧的,整个警察局乌烟瘴气。
折腾了快一个月,收效甚微。
其实警方的审问方式是很明智的,“出卖朋友”——他们用的就是这样的原则。小混混被叫来了,警察并不把他当成凶手,态度也很和气,而是问他:“你是否注意到身边的人曾和这女孩交往?”不涉及自己的利益,被询问的人也就很难产生防御心理。更何况杀死老太太和小女孩绝非英雄所为,没人愿意包庇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