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既然你知道所有初到美国来的人都活得不顺心,我就不多介绍什么了。我和所有大陆来的学生无二致;想多挣钱、少付学费,住便宜房子和吃像样的饭。
一切都是他那栗色头发和我这副长相引起的。
我长了这么副模样:小时候人们称它漂亮,大起来人们认为它惹是生非。我估计毛病出在我一双眼睛上:当它们挺凶狠地盯着某人时,人家说我脉脉含情;当它们心不在焉东张西望时,人家说我傲慢自得;当它们纯粹发呆、无所用心时,人家说我孤助无援、极其招人怜爱。
我忘了我这双误会百出的眼睛正处于何种状态,总之我头一眼看见的是一团栗色——一个栗色头发的男人趁我不防已近在咫尺地矗立在我面前。这时的我站在洛杉矶市区一所语言学校门口等李豪开车来接我。我知道这样闲站着不是好女孩的样子,但我无法抱怨从不准时的李豪,因为他是我女朋友孙燕的男朋友,孙燕是我从北京到洛杉矶的飞机上结识的,虽与她在飞机上过了十几小时吃喝不分的日子,交情毕竟没深到嬉笑怒骂随意的地步。
“栗色头发”长得很高,我认为他俊是因为我小时候单恋过十八世纪的诗人拜伦,记得最牢的是拜伦的栗色头发。
他头句话问我是否来自中国大陆,我赶紧“yes”,同时怀疑自己看上去要么土头土脑,要么呆头呆脑。他咕噜了一句话夹有“Japanese”,我猜他是说我长得像日本姑娘,不幸的是我没长着一双萝卜腿;它们象征着健壮、富有和征服全世界。
我与“栗色头发”对起话来。因为李豪似乎是不打算出现了。日后我英语进步了,与他熟了,一提我们最初的对话总要笑得喘。
他问:你来美国多久了,学什么?
我答:我的朋友会来接我的,谢谢你,不用你开车送我。
他说:你长得非常……特别,非常好看,我从未见过像你这样理想的古典类型的东方女子。
我说:对呀,天是特别热。洛杉矶就是热。不过我的朋友一定会来的,你不必操心。
他一边微笑一边上下打量我。我一本正经地穿着皮鞋,头发梳得一丝不苟,丝绸衬衫的纽扣从脖颈一路扣到底,毫不马虎。我后来明白穿着上如此的严谨、繁琐,就被称作“土气”。后来我也根据这点判断谁是大陆的最新来客。
他接着说:我希望你帮个忙……
见他停顿下来,我估计他结束了句子,便根据猜测自说自话起来。到美国十有八九人们都是问我同一些问题,所以我用不着去听懂就顺口背诵。我说:我来到美国一个月零七天,正在苦学英语。我大学专修中国文学,曾经学过八年舞蹈,四年芭蕾,四年中国古典舞。我把握十足地想:假如他再来下一个问题,我就答:家住北京,故乡上海,父母健在,弟兄和睦,等等。
他苦笑起来,被语言的非交流状态折磨得很疲劳。我也笑了,心里恶毒地骂着李豪混账,把我撇给一个陌生老美,让他在一刻钟内榨干我肚里所有英文。
“我是想请你做模特儿。我们的绘画俱乐部,一直在寻找一位典型的东方模特儿。”他很慢很慢地讲,手的动作比嘴的动作剧烈多了。“我们会付你工钱,一小时十五元钱。我希望你会答应。我是个业余画家,职业工程师,是专门设计救火车的……你懂吗?”
我继续答非所问地说:“我?我不想当工程师,我想学文学。”我想,不知这人打算什么时候饶了我。他最后遗憾地耸耸肩,嘴里一再说我美。美我是听得懂的,在中国话里,它也是我懂得最早的一个字眼。告别时他塞给我一张纸条,上面是他的地址和电话号码,还有其他一些什么字。他长时间地看着我,那双我怎么也看不透的灰眼睛静止着,已不像开始那样快乐,却比开始多了太多的内容。我再次倾心他的英俊,并在他递纸片时偶然留意到:他手指上没有戒指。
他离去后我心里有点激动,有点暧昧的快活。不管怎样,这一天比什么都不发生要好些。
他叮嘱了我不止五遍,让我千万别扔了那张字条。而当他一转身,我立刻就扔了它。一辈子中,你会遇到无数给你写下地址但绝没必要重逢的人。那些带有地址的字条若被保存下来,你会想不起他们是谁;若想起来,你会平添一点惆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