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等她。已经等了这么久,再等一年两年,时间再长也不怕。我会等下去……”
“既然要走,为什么不早一点?这样拖下去只会是一种折磨!”
“当然是折磨。可是没有办法!那就折磨吧!老宁……”
凯平望着我,嗓子有些沙哑地喊了几声。我这次分明看到他的眼膜上有一层泪花。我有些惊讶地看着他,这时觉得他所面临的一切,远比我想象的还要复杂得多……
2
从凯平的孤屋离开,我的眼前总是闪动着那张激越的脸庞。“那个小崽子搬走了!”岳贞黎很快对岳父一家说。梅子回来叙述了那个愤愤的场面,然后说:“很怪,好像岳伯伯像掉了一块心病似的,只生气,不难过。”我说:“你说得对,生气和难过并不完全是一回事。”梅子问:“凯平去了哪里?他没有找你告别吗?”我迟疑了一下,还是摇摇头:“没,他也许找了个差事吧,以后会知道的。”
一个偶然的机会,梅子在橡树路的一个超市里看到了帆帆——当时她正和另一个小伙子在一起买东西,那是岳家的炊事员田连连,他介绍了帆帆。梅子回来说:“我还是第一次见她呢。真的可爱,多漂亮的姑娘!怪不得啊,她和凯平倒真的像一对儿,他们一起再合适没有了——岳伯伯怎么那么固执呢?这一来要毁了两个年轻人。我看出帆帆并不愉快……”
她说这些的时候,我心里正想着那个身居孤屋的英俊青年,想着他望眼欲穿的等待、他心中那个大胆的计划。这是一个出逃的计划,同样是一次飞翔的计划。人哪,有的一生都在窝里蜷着,直到终老;有的却要冲天一飞。对任何人来说,这都需要不少的勇气。这种飞翔是极具危险的,但却不能没有……我从那座地质所走开,进而离开那个杂志社,在许多人眼里都是足够冒险的行为,今天看一切正在接近岳父不祥的预言。但我需要为此而愧疚吗?这不可能。
一个中年人必有这样的经历:打扫欲望的灰尘,裸露出冷却的内质。那儿没有热情,无动于衷,最后连自己也变得陌生起来。厌恶自己,厌恶这种狂妄和自傲,厌恶寻寻觅觅和晃来晃去的那么一股劲儿。
我在城里曾有一个无话不谈的朋友,他在作出重大抉择的沉重时刻,竟然未透一点口风:突然离去而且再也没有归来。另一个大学的朋友曾经和一伙人带上背囊结伴远行,历尽艰辛,至少在外面度过了两个徒步行走的冬天。他们经历的那些奇怪故事,绝大多数城里人闻所未闻——这些人的行为除了在自己的亲属和朋友之间引起一阵惊诧之外,其他人连看都不看,而且根本就不想知道。这个城市早已度过了事事好奇的年代,习惯了冷漠。别说走开了几个毛头小子,就是再大的事儿也不理不睬:闹市区的一条马路上轧伤了一个女孩,血流不止,她的同伴捧着受伤的头,长时间跪着恳求过往车辆帮她把伤者送往医院……
那几个朋友跋涉归来的那个下午,我第一眼见到他们的场景至今难忘:几个人扎在地铺上,远看就像一堆又破又脏的布。他们和背囊挤在一块儿酣睡,流出了口水。据说他们要寻觅“苦难”,这一回真的是如愿以偿了。一路的疾病、贫困和寒冷加在一块儿,把他们折磨得够惨的,真有九死一生之慨。
这个城市有着各种各样的角落,相互之间简直是天壤之别。就在我看过旅途上归来的朋友不久,还随当时所在的杂志社朋友光顾了另一个聚会。那个晚上踏入一个门厅时,立刻觉得自己仿佛进入了人间幻境。这儿奢华吓人,狂生美女相携,鲜花美酒堆成了山。我在这座城市里二十多年了,还是第一次见识这样的夜晚。一个恶少结着一条古里古怪的领带,手上的白金戒指闪闪发光,挽住一个红毛姑娘,踉踉跄跄奔过来。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我怎么也不会相信这个土里巴叽的城市还有这样一群无耻的家伙。他们每个人都想嘲笑世界,却忘记了自己才是地道的小丑。男子手掌翻飞,口若悬河;女子扭扭捏捏,嗲得可怕。他们都想学外国人,一会儿耸肩一会儿摊手,英语单词说得磕磕巴巴。一个躬着身子走路的家伙不无自豪地说:“瞧我长了个欧洲小驼背……”这儿是浅薄鬼得势的地方,他们模仿西方人,连举止都要抄袭。一位小个头男子端着香槟一路旋来,那模样就像一个急于*的公狗。他搽了浓重的发蜡,头发出奇地光顺,像套了一顶又小又圆的*帽——整整一晚上他都想与杂志社的头儿娄萌搭话,不断地瞥着她身边的多毛青年马光——今晚就是马光把我们领到这个鬼地方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