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去无尘(2)
时间:2023-06-02来源:网友提供 作者:宁新路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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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党组同志传阅并存人事司。
(2003年)1月28日
这第二份遗嘱和第一份遗嘱一样,同样在财政部党组成员中引起了赞叹。党组成员钦佩吴老的高尚品格,对吴老的意愿,只好选择同意。大家明白,按照吴老的遗嘱办,就是对他的最大理解与敬重。
2005年2月20日,吴老平静地走完了99年人生。2月25日上午,家人在八宝山送走了吴老。随着火化炉缕缕青烟的升起,这位一生经历了无数坎坷,且在坎坷中执着追求高尚境界的人,永远驾鹤西去了。办完父亲丧事的吴波家人,挂念着他父亲的遗愿。大家都明白,要让吴老没有牵挂地安息,只有把他的遗嘱,不折不扣地尽快办好。就在那个下午,吴威立趁家人比较齐,召集兄弟、侄儿,也请了吴老的秘书和身边工作人员开家庭会议,研究办好父亲遗嘱的事。经过大家商议,全体同意执行父亲的遗嘱,并对执行遗嘱中的具体事宜,作了规定和要求,形成了一份《家庭会议纪要》,打印人手一份,请各自照此落实。
家庭会议纪要
时间:2005年2月25日星期五
地点:万寿路甲11号院4号楼1101室
参加人:裘企阳、吴威立、吴本立、戚惟懿、吴卫东、吴卫军、吴勤、吴文辉、陈纪翔,秘书杨雷芳
一、对父母的缅怀:母亲突破封建束缚投身革命,历经坎坷始终不渝。新中国成立后从事艺术教育深受学生爱戴。父亲参加革命后,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信念,表里如一、始终如一。父亲在世时留下遗嘱,坚决要求在他去世之后把住房立即交还财政部,体现了他坚定的原则性。子孙们都表态要执行他的遗嘱。
二、遗产处理:
1.住房:
全体一致同意执行父亲的遗愿,把1101、1103两套住房交公。但企阳提出因他受聘于金融协会做顾问,要求继续租借1103住房。其他与会的人(并征询本宁意见)一致认为,把住房交还财政部一事应严格执行父亲的遗嘱,否则会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也损害父亲的声誉。考虑企阳的困难,建议把父母仅留下的3万元钱作为企阳临时租房的补贴,企阳应以大局为重在三个月内腾出1103单元住房,建议在2005年6月初把1101、1103两套住房一并交还财政部。
2.现金:
威立报告了父亲的存款30000元加上抚恤金合计51949元。企阳报告了母亲身后留下59631元;共计111580元。
(1)给小杨3万元(杨雷芳)
(2)威立收回1998年为装修住房垫付的4万元,均分给没有社会医疗保险的菊英、芝荣(注:李菊英是吴本宁之妻,宋芝荣是吴本立之妻)每人20000元作为医药补贴。
(3)给企阳3万元用于他迁居后租赁住房的补贴。
(4)余下1万余元用于父亲丧葬及交房时的善后费用。
2005年2月25日
吴威立在组织家庭成员研究做好执行父亲遗嘱的事中感到,执行父亲遗嘱,还需要财政部的帮助。他又给财政部时任部长助理王军,写了一份《交房申请》,请父亲的秘书,送到了财政部。
吴威立的交房申请
王军助理:
遵循我父亲的遗嘱,现已将万寿路西街甲1号院4号1101、1103两套住房清理完备交还部里。当初我曾对父亲说过买房子是国家的政策,希望他能考虑到我在外地的兄弟生活上比较困难劝他把房子买下,他没有同意。为了让他安心,经和兄弟们商量后我代他拟了遗嘱,并上报了财政部。
我父亲交房是个人的意愿,不是国家所提倡的事,因此也不要宣扬。我们兄弟都已买下了本单位分配的住房。代父亲上交这两套住房,是出于子女们对父亲的尊重,完成他的遗愿。
提个额外的要求,请房管部门收房后给我开一张收据,便于我通告外地的兄弟。
顺致问候。
吴威立
2005年5月26日
这份《交房申请》送到王军部长助理手上,王军又一次被感动。几年前,吴老写给财政部领导两份遗嘱,他不仅看到过,也让他非常感动。他从吴威立写的《交房申请》的字里行间再次看出,吴老的高大和他家人的高尚。王军清楚,虽然这是吴老的私产,但他和家人都以极其认真的态度,坚持交公,只有按吴老遗嘱办,才是对老领导最大的尊敬。他批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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