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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尔佐格谈《发光的山》创作理念与冒险主义(2)

时间:2023-06-09来源:网友提供 作者:宋明蔚 点击:

  片中他们攀登的是哪座山?

  攀登8000米的山峰,被视为壮举,但世上所有8000米高度的山峰,他已经都爬过了。登山时,上山一条路径,登顶后再从另一边爬下去,被视作特别了不起的成就。而梅斯纳尔与卡默兰德尔那一次要做的,是一口气翻过2座8000米的高峰:迦舒布鲁姆I峰和II峰。在那以前,从没人试过这么穿越。而且他们那一次,没带氧气也没带挑夫,这种做法着实勇气可嘉,至今为止也再没别人尝试过。他俩是凌晨2点出发的,周围一片漆黑。因为只能带很少补给的关系,两人行动的速度很快。我从一开始就知道,想要跟上他们,而且还得拿着摄影机,那根本就不可能。所以你在片中看到的那此登顶后的画面,都是梅斯纳尔自己拿着机器拍的。动身之前,他把我拉到一旁、告诉我:“说不定,我们就会死在半路。如果10天内都没有我们的消息,那一定是凶多吉少了。等救援到,估计要20天,我们根本不可能捱那么久。所以,万一真这样了,你要继续完成这次登山,我的钱都存在了哪里哪里,你替我取出来,把挑夫的账给结了。”之后他再没多说半句,转身就走了。

  我最初只走到大约5000米高度的大本营,然后在那儿遇到一队西班牙登山者。他们要继续往上,去清理一些补给站,于是我也获得允许,连上他们的登山绳,一块儿又向上爬了1500米。他们选的这段路,沿着冰川向上,一路又险又难,大如办公楼的冰山,缓缓移动,彼此之间隔着深邃的裂缝。西班牙人爬得也很快,到达营地时,没能完全适应高海拔环境的我,已明显有了高反症状: 为什么都提不起劲来,浑身发沉,坐倒在地上。这情况不由我不提高警惕,于是决定下山先回大本营。照理说,那些西班牙人本该阻止我才对。总之,我就那么愚蠢地,自己一个人踏上了回程。我选了最笔直的一条路径,也没有跟着插好的旗帜走,那是一片白雪皑能的冰川,我险些落入一道900多米深、被积雪覆盖的裂缝。感觉就像是差点坠入无极之中。

  你是冒险家吗?

  时至今日,还标榜自己是“冒险家”的人,那只能是自取其辱。我从来都没有为了拍电影的缘故,做过任何冒险的事。总有人爱瞎传,说我拍电影时爱故意为难自己。那样的误会,真是大错特错。如果 《陆上行舟》在纽约中央公园里就能拍出来,那我高兴都来不及呢,但问题是,中央公园里并没有热带雨林。不然的话,我大可以在第五大道的公寓里待着,由窗口探出头去,就能把这片子给导了,就像是几年之后的《石头的呐喊》(Scream of Stone),如果能在慕尼黑拍,那肯定再好也没有了,我大可以每天拍完回家睡觉。登山家或许有他们的动机,偏要去挑战最难走的路线,但我肯定不是这样。要是我也故意给自己找麻烦,那肯定一部电影都拍不成。因为拍电影本身就已经够难的了,而且我这人运气也不好,总被类似菲兹卡拉多那种梦想陆上行舟的人物所吸引。所以说,我从没想过要刻意去冒险。我不是一个不负责任的人。之所以会有这一切,纯粹只是因为我想做好自己这份工作。

  探险 ( exploration )与冒险(adventure) 之间,存在差异。我好奇心重,总爱寻找崭新的画面与庄严肃穆的地方。虽说常被人贴上“冒险家”的可鄙标签,我本人对此始终是断然拒绝的。在我看来,只有人类历史早年的男男女女,才配得上这称号,比如说那些向着未知领域进发的中世纪骑士。从那之后,冒险家的概念,就开始变味儿了。到现如今,谁再提这三个字,那根本就只会让人觉得丑陋、可怜、尴尬。像夏尔巴人、巴尔蒂人和瑞上人这种,他们原本就住在大山里,按照传统说法,环绕周围的那些山峰,他们根本就不会去攀登。不想就那样打破了大山的庄严肃穆。面对山川的壮丽,他们没想过要去做些什么。而那些无聊的英国绅士,基于某种糟糕的哲学,先是为了爬山而爬山,随后又你争我夺地追求起南极第一人的虚名。其实说穿了,南极并没有什么特别有意思的地方,只不过是水和浮冰而已,能让人想到的只有死鱼一一惨白、腐烂、浮肿、肚子朝上地一一漂浮在脏水里。再然后,那根本就变成了爱自我推销的人你争我夺的舞台。当代冒险家谈起自己的旅行时,爱用军事术语:“我们征服了山峰”或是“由珠穆朗玛峰凯旋归来”。我实在是受不了这套说辞。那就像是回到1910年,你刚从非洲回来,忙不迭地在淑女小姐面前炫耀,说你杀了多少头大象,你有多牛。但你试试看,在现在的派对上再说出同样的话来,肯定会有人直接拿香槟酒泼你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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