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明史》卷二二四《宋纁传》:“万历十四年迁户部尚书。言:边储大计,最重屯田、盐策。近诸边年例银增至三百六十一万,视弘治初八倍。”
[62]《明史》卷二三五《王德完传》:“万历十四年进士……累迁户科都给事中,上筹划边饷议言:诸边岁例,弘正间止四十三万,至嘉靖则二百七十余万,而今则三百八十余万。”
[63]《明史》卷二二〇《王遴传》:“故事户部银专供军国,不给他用。帝大婚,暂取济边银九万两为织造费。至是复欲行之,遴执争。未几诏取金四千两为慈宁宫用,遴又力持。皆不纳。”卷二二七《万象春传》:“皇女生,诏户部、光禄寺各进银十万两,象春力谏,不听。”卷二二〇《赵世卿传》:“福王将婚,进部帑二十七万,帝犹以为少,……至三十六年七公主下嫁,宣索至数十万。世卿引故事力争,诏减三之一。世卿复言:陛下大婚止七万,长公主下嫁止十二万,乞陛下再裁损,一仿长公主例。帝不得已从之。”卷二四〇《朱国祚传》:“万历二十六年诏旨采办珠宝二千四百万,而天下赋税之额乃止四百万。”卷二三五《王德完传》:“今皇长子及诸王册封冠婚至九百三十四万,而袍服之费复二百七十余万。”卷二四一《张问达传》:“帝方营三殿,采木楚中,计费二百二十万有奇。”
[64]《明史》卷二三〇《汪若霖传》:“万历三十六年巡视库藏,见老库止银八万,而外库萧然。诸边军饷积逋至百余万。”
[65]《明史》卷二三五《王德完传》:“万历二十八年起任工科,极陈国计匮乏,言:近岁宁夏用兵费百八十余万;朝鲜之役七百八十余万;播州之役二百余万。”按毕自严所记与此不同,《石隐园藏稿》卷六《清査九边军饷疏》:“征哱拜之费用过一百余万,两次征倭之费用过五百九十五万四千余两,征播之费用过一百二十二万七千余两。”
[66]《明史》卷二七五《杨文弱集》卷一,万历四十七年九月,《请立兵册清査辽饷确数稿》:“新兵原食一两二钱,今递加至一两八钱,旧兵原食四钱,今递加至一两二钱。新兵递加,往开元等一两八钱,往铁岭等一两六钱。旧兵递加,其上等一两二钱,中等者八钱。”天启元年六月《三覆议山东、河北增兵用饷稿》:“定辽西新旧兵例分为五等,一等月给银二雨,二等月给银一两八钱,三等月给银一两五钱,四等月给银一两二钱,五等月给银八钱。”
[67]《明史》卷二五六《毕自严传》:“兵部尚书梁廷栋请增天下田赋,自严不能止,于是旧增五百二十万之外,更增百六十五万有奇,天下益耗矣。”卷二五七《梁廷栋传》:“亩加九厘之外,再增三厘,于是增赋百六十五万有奇,海内益怨咨。”按卷二五二《杨嗣昌传》:“神宗末增赋五百二十万,崇祯初再增百四十万。统名辽饷。”作百四十万,误。
[68]日人和田清君曾撰《关于明之国号》一文,刊《东洋学报》,滇中无从得此书,未能论列。
[69]钱谦益《国初群雄事略》引俞本《皇明纪事录》,《明史·太祖纪》系称吴国公事于至正十六年。
[70]此承向觉明先生教。三阶教日人矢吹庆辉著有《三阶教之研究》。
[71]《北平图书馆刊》九卷六号王重民《金山国坠事零拾》,此亦承向觉明先生教。
[72]《明史》卷一二八《刘基传》,高岱《鸿猷录》二《宋事始末》:“诸将议于中书省设御座奉韩林儿,刘基从后踢上所坐胡床曰:‘牧竖子耳!奉之何为?’密陈天命所在。上意悟。会陈友谅来入寇,遂议征讨,不果奉。”何乔远《名山藏·天因记》:“龙湾之捷(按陈友凉龙湾之败,事在至正二十年闰五月,时宋帝在安丰),诸将欲奉小明王为帝,刘基怒不许,陈天命所在。然高帝用其年纪如初。”
[73]按《明史》卷一一一《七卿年表》太祖朝与郁新任户部尚书同时之礼部尚书为李原名、任亨泰、门克新、郑沂、陈迪、宋礼、李至刚等,无杨隆名。卷一五〇《郁新传》:“新,临淮人”,仕迹亦未尝履闽。
[74]《经世大典序录·赋典钞法》《元史·食货志·钞法》《新元史·食货志·钞法》并同。疑均有误,说详后文《释锭》。
[75]世祖以后历朝所铸钱,如世祖朝之大朝通宝钱,大朝通宝银钱,至元通宝钱,至元通宝蒙古新字钱。成宗之元贞通宝钱、银钱、折二钱、蒙古新字折二钱,大德通宝钱、折二钱、蒙古新宇当三钱。仁宗之皇庆元宝钱、银钱、皇庆通宝钱、延祐元宝钱、延祐三年大昊天寺钱。英宗之至治元宝钱、至治通宝钱。泰定帝之泰定通宝钱、致和元宝钱。文宗之天历元宝钱、至顺元宝钱、至顺通宝钱。顺帝之元统元宝钱、至元通宝钱、至元戊寅香般钱、普庆寺宝等钱。后二者盖以备布施佛寺之用,为菩萨供养钱,非民间通用之货币也。说详日人奥平昌洪《东亚泉志》卷一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