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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雅地低于爱情(3)

时间:2009-07-13来源:网友提供 作者:叶倾城 点击:

  所以,虽然很冷酷,我还要对我的女友说:不,他没有骗你,是你——自欺,你对一个不想主动不想拒绝不想负责的男人要主动要拒绝要负责,就仿佛向着一条标明“此路不通”的荒废高速公路去,难道你希望路的那端直通伊甸园?

  遇到三不的男人,怎么办?南希·里根曾经去一所学校做演讲,学生问她:“如果有人拉自己去吸毒,怎么办?”南希答:“JUST SAY NO。”真理,总是又简单又明确。


  
  
从郎索双钏

 

  
  那时他刚离婚,还年轻,却觉得半辈子都耗完了。怕静却也懒得说话,每晚都和朋友出去泡吧,挑一个最爱说话的女孩子坐隔壁。十次有八次,他身边是她,第十一次,她主动说:“你开车来的吧?待会儿捎我一程。”

  他会永远记得她的大笑,像七十只烟花同时绽放在夜空;也记得她的裙,随着她的一蹦一跳,是一幅飞扬的梦。他有时会取笑她的没心眼儿,却真心实意地觉得舒服,舒服得让人想打个盹儿——却总是霎时间惊醒。爱情之于他,仍然是在柬埔寨的地雷田里种小麦,经久不成穗。

  认识大半年后,他去香港出差。她高高兴兴送他,在机场顺手买本杂志,指给他看:“这款巴基斯坦手工金镯好好看,呀,有店铺地址呢。”一把撕下那一页给他,“帮我带一个回来。”

  ……真的是顺手吗?在飞机上,他头疼得像要裂开。就像刚离婚那会儿,他躺在黑暗的床上,脑海里反反复复只有两句话:原来是这样,原来我是傻子。原来是这样,原来我是傻子……空姐在他身边关切地俯下身来:“先生,您不舒服吗?”他想,真的是顺手吗?

  在中环,他的手机丢了,没有手机里的通讯簿,他发现自己记不起她的电话了。忘就忘了吧,像从手腕上揭掉一张创可贴,轻微的一撕痛。

  他们后来还是见过。四五年后,在异乡,不知道谁先看到谁:“咦,你也在这里。”两人都很高兴,便去吃个饭,饭桌上她一如既往,滔滔不绝,忽然插播一则简讯:“哦,我结婚了。你呢?”西兰花正在这时上了桌,堵了他的嘴。

  饭后,他们抢了一会儿账单,他抢赢了。看他从钱包里掏钱,她蓦地说:“你知道吗?有一段时间,我真的很喜欢你。”这一刻的安静,像闪电一样劈过。她的手机在此时大叫起来,她一看,“我老公。”

  “喂,我在和朋友吃饭……镯子给我买了没?……不,我要,我就要。

  浪费我也不管。呜呜呜,”她摸拟出童声的哭泣,“你对我不好……”她腕上的一堆手镯,叮铃铃撞起来,她转眼又笑起来,“讨厌。”

  从郎索双钏,是一个多么妩媚的姿态,却与他永远无关了。机场的那一刻,是她最真情流露的刹那吧?有人说过,能够爱一个人爱到向他拿零用钱的程度,那是最严格的考验。他终于承认,这比骆驼穿针眼更艰难的考验,他没有通过。


  
  
保险丝情人

 

  
  林熙蕾谈梦中情人的标准,着重一条就是:“家里保险丝断了,他会在牛仔裤的屁股口袋里面插根螺丝刀,站在椅子上修理。”这是一个在想象中格外诗意的场面,室内突然一片漆黑,弱女子六神无主,只能如HELLO KITTY般缩在墙角,叫天叫地皆不应。忽然,一个“准超人”从天而降,若无其事、举重若轻地着手修理。弱女子只负责从下面替他扶着椅子。仰视,使他格外高大,他的手轻轻一动,顿时大放光明——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她如何能不爱上他呢?

  因此,有人说,工具是**的概念化延伸,冲击钻、锤和钳,都有色情意味。但其实,只要打一个电话给物业,五分钟之内就修好了。再芳心可可的寂寞女主人,都不能对那个乡下来的小电工有想法吧?女人,其实从来不爱体力劳动者,惟二的例外是查太莱夫人及美国中产阶级《绝望的主妇》,她们什么都有了,教养、优裕生活、闲适的灵魂,惟一欠缺的,是男人强壮的肉身,当作一个茶余饭后的小零嘴儿。

  大部分女人希望的保险丝救星,还是拥有一双戴着名校戒指、苍白修长的手,更擅长弹钢琴、触键盘或者握一枝派克笔,稳健地签下自己的名字。这样的手,笨拙地握着一把螺丝刀,那一刹那的性感,像女子一丝不苟的黑袍下偶尔露出的细白脚趾,居然点了红蔻丹。

  越是非专业人士来做这样的手艺活,越让人心动。大概因为这行为假设了他的潜能,他是办公室里的卧虎藏龙,在黑西装、白衬衫、精致的银袖扣里面,有超级强大的小宇宙,既是盛世人,也不会沦为乱世狗;也假设他是个自学成才的理工人士,拥有理工人士的一切优点:缜密、逻辑性强、实在。

  而最重要的,我想是假设了爱:他可以不做,也可以找人做,但他因为爱你,他做——把为你修电脑视为与**一样重要与神圣的事,绝不假手他人。每一个女人,都不能拒绝这虚幻荣光。

  所以,不要问为什么男人都有工程师情结,在家里保存一个昂贵的工具箱。学成文武艺,卖给心爱的人,这是最心甘情愿的买卖。遇得到,买得起,并且懂得珍惜的女子,有福了。


  
  
她只看自己想看的

 

  
  西德尼·谢尔顿的小说《假如明天来临》,女主人公特蕾西是清白无邪的小银行职员,却遭人陷害,入狱、判重刑、受尽侮辱虐待,出狱之后是又一个女版基督山,干掉所有仇人后,最后一个目标是曾经的恋人。

  然而有一天,她在皇家饭店遇到他与妻子在一起,“脸色灰黄、憔悴不堪、快要秃顶”,他太太也“满脸沮丧的神情”。两人呆呆地坐在那里,一句话也没有。特蕾西想,“摆在他们面前的将是那度日如年的漫长岁月。没有爱情,没有欢乐。”心里一阵释然,放过了他。

  在陌生人看来,他在豪华饭店与太太而不是艳妆女郎共进晚餐,经济过得去,夫妻感情也过得去。有点儿疲惫,是都市中人的常态,老夫老妻了,不说话也是一种默契。他不见得幸福,却未必有她想象的那般不幸福。

  只是,她爱过他,也许至今还爱他,因这爱,所有刀锋般的恨都钝了。一个念头是复仇,必伴生另一个念头是不舍。她早下定决心要原谅他吧?于是千方百计、火眼金睛地在他身上寻找情有可原处。这世上从不缺少“不得已”,只缺肯接受借口的人。而她,接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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