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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介石的“公民投票”卖国学(3)

时间:2009-09-17来源:网友提供 作者:李敖 点击:

  雷法章又说:

  回忆法章从政,逾二十年。忠党爱国,笃实谨慎,为生平素志,从未曾取巧亏职,自背 良心。先是,主持青岛市教育,当九一八前后,推行爱国教育,不遗余力,差幸卓著成效。 当地日本官民,竟目为排日巨头,攻击甚力,必欲去之而甘心,此为青市同胞所周知之事 实。抗战发生随沈主席鸿烈,任山东省政府秘书长兼民政厅长,继并代理主席职务。号召青 年,争取民众,从事游击战争,树立敌后政权,破坏敌人统治,日军竟悬赏伪币百万元,求 购法章首级。其衔恨之深,可以想见。凡此种种,当足以证明法章忠于国家之事实。抗战胜 利之后,奉派赴外蒙参观公民投票,深入塞外不毛之地,代表政府办理此一忍辱负重之历史 任务,体念国家付托之事,安肯违心论事,丧权辱国,自毁历史哉? 苏俄强*,举世愤恨。政府今日从事反共抗俄,胜利在望。光复大陆之后,拯救名存实 亡之外蒙古,当为急要之图,惟是已往史实,本有其时代背景,非可一笔抹杀。法章确信当 年政府当局,维护国家领土完整之自尊心,与保存民族光荣历史之自信心,远在任何爱国志 士之上。然所以必采断然处置,允许外蒙独立者,当有其万不得已之理由与苦衷,非局外人 所可了解者,吾人信仰领袖,拥护政府似已勿庸于再议。法章才识谫陋,谬膺政府派遣,曾 为参与此重大国事有关事务之一员,鉴于当时情况,难以得人了解,易生误会,用为说明实 际情况于上。

  奉命谕,不吭气

  雷法章这一回忆,令我们长了不少见识:

  第一、在“公民投票”结公布之前,外蒙古是中国领土,外蒙古人民是中国人民,在 “完成法律手续”之前,自然当受中国政府管辖。中国政府派中央大员去,理该是“监 票”,怎么可以是“参观”?“投票之筹备与执行,均由外蒙当局,自行主持,政府不予过 问。仅在举行投票之际,遣派代表前往参观。”这叫什么话?

  第二、雷法章说“奉派之后,迭次晋谒先总统蒋公,即当时国府主席。奉谕,代表政府 参观投票情形,兼可考察外蒙政治社会情况,而不与处蒙当局,进行任何交涉。关于投票一 事,只宜细心观察,但不得干涉或发表任何声明。”这又是奉命放水了。

  第三、雷法章报告中已指出“此项公民投票,据称为外蒙人民重向世界表示独立愿望之 行动,实则在政府人员监督之下,以公开之签字方式表示赞成与否,人民实难表示自由之意 志。帮此项过程,纯属掩耳盗铃之举”等语,则所谓“公民投票”之说,在老K大员的眼 里,也是不足采信的假戏,这一点自为老K所深知。深知而要瞒天过海,就只好封锁真相。

  于是:“因原报告系属秘密文件,政府始终未予公布。是以除外交当局外,鲜有知悉其内容 者。”而雷法章“在蒙时谨慎将事,归国则忠实报道。唯除书面报告政府,并口头备供咨询 外,对外未发表任何谈话,或书面声明,借何机密。即如中央大学与中央政治大学,曾数次 邀请,作公开讲演,均经婉谢。而奉最高当局面谕,预定在中央纪念之报告,亦未果行。”

  为什么如此?原因无他,老K要卸责,要骗中国人民,说外蒙古不是我要它独立的,乃是 “公民投票”结果独立的。如今“公民投票”既是假的,则外蒙古独立失其依据。外蒙古不 独立,老K就不能完成卖国的壮举了,所以只好一切遮盖。雷法章当然不也不敢吭气了。

  “公民投票”大特写

  毛以亨《俄蒙回忆录》中说外蒙古“公民投票”,四十九万合格投票人,参加者有百分 之九十八,一致赞成独立,这一真相,雷法章在《中外杂志》发表《故国河山话外蒙——民 国三十四年库仑视察记》,有大特写如下:

  外蒙古的公民投票,是一件法律的滑稽剧,不仅外蒙政府自己知道,我们知道,甚至于 世界各国又哪有不知道的呢?我们的论断,决不是主观的偏见,是有具体的事实与理由为根 据的。第一、投票是公开的记名签字方式,投票者要当着办理公民投票的事务人员的面签 字,谁敢签名在反对栏之中?即令鼓起勇气这样做了,难道不怕事后遭受严重的清算?在这 种只有一条路可走的情况之下,人民便失去了自由意志,这是“控制”了人民的真正愿望。 假如改用了秘密的无记名方式,其结果一定要改观。第二、外蒙人民有百分之六十以上是文 盲,即以投票的四十八万多人估计,就有将近廿九万人是不识字的,已是投票人数中的多 数。他们之中纵有坚定的意志要在反对栏中捺指印,但是不认识哪里是反对栏,只有听从事 务人员的指示,在指定的一栏中捺指印。这些事务人员绝对不会尊重他们的意见,也绝对不 会指示他们捺印在反对栏之中,结果他们是被欺骗着捺了一个违心指印而不能自觉。这是 “强*”了人民的真正愿望。假如改用别种易于辩识的方式,如赞成者用红票,反对者用蓝 票,随人民的志愿去领用,则结果的差别一定很大。第三、人民如果反对独立,不敢公然表 示,他却可以采取消极抵抗办法,拒绝前往投票。如果实际投票的人数不及应投票人数的半 数,这个投票的结果当然无效。但是投票人的姓名,早已书写居投票簿上,并且编定了号 数,全部投票人数早已有统计。来投票的人只给你一条“赞同”的路走,如果不来投票的则 由事务人员在代你有赞同栏签上一个名字,轻而易举,毫无稽考,等于来一个缺席裁判,又 有何不可?观乎投票人数的比例之高,这样情形的可能性,是不容漠视的。这是“伪造”了 人民的真正愿望。假如不采取这种空白的公开记名签字方式,则投票人数比例很可能减少, 所谓“伟大的行动”也者,可能就不够有“光荣的成就”了。外蒙政府偏偏非常聪明,实在 也是非常惧怕,有些做贼心虚,惟恐投票结果发生意外的情势,妨碍了他们做苏俄附庸的机 会,所以采用也上公开的记名签字方式。这种方式既有“控制”的作用作为基础,又有“强 奸”机会可补损失,更有“伪造”的便利作为保障,最后才能完成自我陶醉的得意之作,揆 其用心,也就实在可怜而可笑了。

  “我们的国民一定不会原谅我们”

  回想有关外蒙古独立谈判之初,据蒋经国《风雨中的宁静》,曾有这样的回忆:

  关于外蒙古的独立问题——实际上就是苏联吞并外蒙古的问题,他(斯大林)坚持决不 退让;这就是谈判中的症结所在。谈判既没有结果,而当时我们内外的环境又非常险恶。这 是父亲打电报给我们,不要我们正式同斯大林谈判;要我以个人资格去看斯大林,转告他为 什么我们不能让外蒙古独立的道理。我遂以私人资格去见斯大林,斯大林问我: “你们对外蒙古为什么坚持不让他‘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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