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让奥罗姆生气的是他的祖国,其实,“注重空间、漠视地点”的生存路线,在当下中国演绎得更赤裸露骨、如火如荼。
“空间”的本能是膨胀和扩张,它有喜新厌旧的倾向;“地点”的秉性是沉静和忠诚,无形中它支持保守与稳定。二者的遭遇折现在城市变迁中,即城区以大为能、建筑以新为尚,而熟悉的地点和传统街区,正承受垃圾的命运。其实,任何更新太快和丧失边界的事物,都是可怕的,都有失去本位的危险,都是对“地点”的伤害。像今天的北京、上海、广州,一个人再把它唤作“故乡”,恐怕已有启齿之羞——
一方面,大城欲望制造的无边无际,使得任何人都只能消费其极小一部,没人能再从整体上把握和介入它,没人再能如数家珍地描叙和盘点它,没人再能成为名副其实的“老人”。
另一方面,由于它极不稳定,容颜时时变幻,布局任意涂改,无相对牢固和永久的元素供人体味,一切皆暂时、偶然,沉淀不下故事——于是你记不住它,产生不了依赖和深厚情怀。总之,它不再承载光阴的纪念性,不再对你的成长记忆负责,不再有记录你身世的功能。
面对无限放大和变奏、一刻也不消停的城市,谁还敢自称其主?
所有人皆为过客,皆为陌生人,你的印象跟不上它的整容。而它的“旧主”们,更成了易迷路的“新人”,在北京,许多生于斯、长于斯的长者,如今很少远离自己的那条街,为什么?怕回不了家!如此无常的城市里,人和地点间已失去了最基本的约定,同一位置,每年、每月、每周看到的事物都闪烁不定,偶尔,你甚至不如一个刚进入它的人了解某一部位的现状,有一回,我说广内大街有家馆子不错,那个在京开会的朋友摇摇头,甭去了,拆了。我说怎么会呢?上月我还去过啊。朋友笑道,昨天刚好从那儿过,整条街都拆了。我叹息,那可是条古意十足的老街啊。
吹灯拔蜡的扫荡芟除,无边无际的大城宏图,千篇一律的整容模板……
无数“地点”在失守,被更弦易帜。
无数“故乡”在沦陷,被连根拔起。
何止城池,中国的乡村也在沦陷,且以更惊人的速度坠落。因为它更弱,更没有重心和屏障,更乏自持力和防护性。我甚至怀疑:中国还有真正的乡村和乡村精神吗?
央视所谓“魅力小镇”的评选,不过是一台走秀,是在给“遗墟”颁奖。那些古村名镇,只是没来得及脱旗袍马卦,里头早已是现代内衣或空空荡荡。在它们身上,我似乎没觉出“小镇”该有的灵魂、脚步和炊烟——那种与城市截然不同的生活美学和心灵秩序。
天下小镇,都在演出,都在伪装。
真正的乡村精神——那种骨子里的安详和宁静,是装不出来的。
4
“我回到故乡即胜利。”
自然之子叶赛宁如是说。
沈从文也说,“一个士兵要么战死沙场,要么回到故乡。”
他们算是幸运,那个时代,故乡是不死的。至少尚无征兆和迹象,让游子担心故乡会死。
是的,丧钟响了。是告别的时候了。
每个人都应赶紧回故乡看看,赶在它整容、毁容或下葬之前。
当然还有个选择:永远不回故乡,不去目睹它的死。
我后悔了。我去晚了。我不该去。
由于没在祖籍生活过,多年来,我一直把70年代随父母流落的小村子视为故乡。那天梳理旧物,竟翻出一本自己的初中作文,开篇叫《回忆我的童年》。
“我的童年是在乡下度过的。那是一个群山环抱、山清水秀的村庄,有哗哗的小溪,神秘的山洞,漫山遍野的金银花……傍晚时分,往芦苇荡里扔一块石头,扑棱棱,会惊起几百只大雁和野鸭……盛夏降临,那是我最快乐的季节。踩着火辣辣的沙地,顶着荷叶跑向水的乐园。村北有一道宽宽的水坡,像一张床,长满了碧绿的青苔,坡下是一汪深潭,水中趴着圆圆巨石,滑滑的,像一只只大乌龟露出的背,是天然的游泳池……”
坦率说,这些描写一点没掺假。多年后,我遇到一位美术系教授,他告诉我,30年前,他多次带学生去胶东半岛和沂蒙山区写生,还路过这个村子。真的美啊,他一口咬定。其实不仅它,按美学标准,那个年代的村子皆可入画,皆配得上陶渊明的那首“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狗吠深巷中,鸡鸣桑树颠。”
几年前,金银花开的仲夏,我带夫人去看它,亦是我30年来首次踏上它。
一路上,我不停地描绘她将要看到的一切,讲得她目眩神迷,我也沉浸在“儿童相间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的想象与感动中。可随着刹车声,我大惊失色,全不见了,全不见了,找不到那条河、那片苇塘,找不到虾戏鱼溅的水坡,找不到那一群群龟背……代之的是采石场,是冒烟的砖窑,还有路边歪斜的广告:欢迎来到大理石之乡。
和于坚一样,我成了说谎者,吹嘘者,幻觉症病人。
5
没有故乡,没有身世,人何以确认自己是谁、属于谁?
没有地点,没有路标,人如何称从哪里来、到哪里去?
这个时代,不变的东西太少了,慢的东西太少了,我们头也不回地疾行,而身后的脚印、村庄、影子,早已无踪。
我们唱了一路的歌,却发现无词无曲。
我们走了很远很远,却忘了为何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