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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说,这片子无关同性。
在看《犬之力》这部电影之前,我紧赶慢赶加急看完了被我拖了两个多月的原著,所以对片子大概的情节有所了解。不得不说本片实在是相当忠于原著,但是又在原著的基础上有些微妙的改动。删去了Johnny的部分,也将书中卖手套的印第安人和买动物皮毛的犹太人结合了起来,更是加了几场性张力爆发的戏。
这就将电影领向了一个与书不尽相同的维度。
有看过原著的人觉得,书里Johnny的部分更为精彩;书里的Peter比电影更为残忍冷血;书里Phil的角色更加刻薄而混蛋;书里的Rose更加懦弱。当然书里并没有太过强烈的、扑面而来的荷尔蒙爆棚的性张力,对于Branco Henry的一切,对于Phil对Peter的感情,都仅仅只是点到即止,到底是兄弟还是朋友,抑或是恋人,都不去说破。
但是简导无意把犬之力拍成原著那样的故事。原著的戏剧性本就不强,简导更是进一步弱化了电影的戏剧性——直到结尾。
简导磨刀一个多小时,拔刀的一刻刀光锃亮,一刀下去稳准狠辣,观众都被捅懵了没觉得疼,等觉得疼了早就血流如注了。
简导的剧本里,Peter并没有那么冷血,Phil也没有那么刻薄。从Branco(我看到他的年龄的时候真是一口老血,他跟Phil在一起的时候都四十五六了,Phil才十五六岁)到Phil,从Rose到Peter,再说George,每个人都有错,但每个人都没有犯下大错。Phil刻薄、暴躁但也脆弱易碎又纯情;Rose可怜,但是她同意George求婚的时候不可能毫无目的,何况她还酗酒;Peter爱自己的母亲,但是也极度冷酷无情,利用Phil对他的爱杀了Phil;George与Rose结了婚,但是他懦弱木讷,几乎不曾维护过自己的妻子。没有纯粹的恶和纯粹的善,不是单纯的好或者打定主意的复仇。每个人都仅仅只是人,每个人都在正常的生活,只是他们的生活相互挤压、相互冲突,最后走向不可避免的崩塌的结局。
不要去评判任何一个角色,简导不关心道德。
从Phil的角度来说,Rose是他生活的闯入者,是他为自己牢牢筑起的“男性世界”的不安分因素。他排斥Rose,不光是因为她打破了他这么多年平静的生活,也因为她身上有着他无比排斥的女性气质。Phil畏惧女性气质如同畏惧洪水猛兽,他选择用无休无止的嘲讽表达自己的畏惧,仿佛他在口头上占了上风,这一切就不再对他形成威胁。
因此他打压Rose。因此他嘲笑Peter。他也嘲笑自己的弟弟,称他为fastco。
Phil是个悲剧人物。他强大而刻薄,他脆弱而孤独。他压抑,也有着涌动的欲望。正如原著作者对Phil的评价,Phil hates the world if the world hates him.而扮演者BC对Phil的形容更加确切,he tried to destroy the world before the world destroy him.Phil总是会被摧毁的,没有Peter也可能会在将来有某个Jack,Phil是个已经被成长环境和成长经历损毁的人,他永远也不可能得到救赎。但也不必同情他。他只是个普通人。
从Peter的角度来说,Phil让他的妈妈不开心了。片子开头的旁白就告诉所有人,自从他的父亲死后,Peter的唯一目标就是让他妈妈开心。他选择杀了Phil,一劳永逸地替妈妈解决所有问题。他孝顺,的确,但他也冷血。解剖一只那么可爱的兔子而没有丝毫动容(天可怜见的,看那一幕的时候我正在吃零食…手上的零食突然就不香了),原著中对Peter杀鸡的描写更是传神,只说他穿着白衬衫轻巧的将鸡脖子一拧,鸡就在他手上断了气,过程迅速,他的白衬衫上甚至不会溅上一滴鲜血。Peter残酷而冷血,我甚至不知道他最后对Phil的示好是猎人对猎物的最后的怜悯,是引诱Phil上钩的最后的诱饵,还是他真的有那么一瞬间的动心。简导第五段的镜头太过暧昧让人迷失,抽同一支烟的烟雾缭绕中整个关系的实质并不能被普通观众看清。
这部电影像是真正的“偷窥”,从每个人的生活里截取种种片段呈现给观众,这些片段里他们克制的生活。简导拍的是人,男的,女的,爱过的,没爱过的,贪婪,懦弱,欲望,镜头下每一幕都是静静流淌的小河。生活犬牙交错,如同风过山谷,其实远远看着就好。
镜头和配乐都是一绝。镜头风格很类似于泰伦斯·马立克,我太过爱泰伦斯·马立克,也理所当然的爱这部电影的摄影风格。
Kristen Dunst的表演非常出色。非常、非常出色。Rose的整个变化(不知道怎么去形容了救命!)在多个维度上展现得淋漓尽致,Rose的逐渐崩溃增大了Phil的存在的压迫感。我看着Kristen Dunst的表演,尤其是她奔跑过去要求用动物皮毛换手套的那一场戏,我几乎屏住呼吸。那是她最大的反抗,那双手套是真正属于她、而不会被Phil嘲笑的东西,那是她最大的自由。那一场戏仍然静默,但是有一种异乎寻常的、残酷的美。
我印象最深的一幕是Rose在聚会上端着托盘,Dunst那一步摇摇欲坠的后退使我神经绷紧,也使我头皮发麻。
她用一双会说话的眼睛书写了一只被狩猎的野兔,从那个一头柔软细腻金发的快乐女人到一只惶恐,尴尬与摇摇欲死的猎物,她使想起错开在山林间的玫瑰。
另外,容我夸一下BC。
Benedict Cumberbatch,这么多年了,他总算交出了我想看到的答卷。他就是Phil Burbank,那个强大又脆弱的西部牛仔。我总是评价他的演技,这次竟然静默无语,因为我无法去评价一个活生生的人。我只能说,最后看到Phil被装进棺材时的镜头我悚然一惊。Phil死了,他的灵魂走了,我突然意识到躺在那里的是BC。我突然意识到这个角色其实是他演的。这次的威尼斯,他在我心中是无冕之王。(当然我还没看《倒影》)
(还没写完!!!!!!等我慢慢写片子的细节!!!!这片子细节也太多了救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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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我写细节属于想到哪写到哪,等写完了再来仔细理一下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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