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我认为她是专属于电影这门艺术(准确点说是专属于电影镜头) 的一个明星。我记得在《我和梦露的一周》里有“她是一个明星,但不是一个伟大的演员”这样的说法。 这让我想起前段时间,电影《分手的决心》引发的关于“汤唯到底有没有演技”的讨论。有一种说法是——其实有的时候,导演是不需要这个演员的演技的,需要的只是通过镜头去捕获和呈现这个演员的某些特质。 这个说法,放到梦露身上其实是非常合适的。她是一个天生就适合通过镜头去表现的演员,在这种时刻,她的演技如何可能真的不太重要。如此说来,说梦露这个人是上天赠予电影这门年轻艺术的一件礼物,似乎也不为过。 当然了,她这个人,不仅属于电影。 她以性感而闻名,那她算是后来六十年代性解放运动的先驱或是象征吗?她早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就尝试脱离电影大厂,自己组建制片公司,而随着近年来,女性/女权话语大热,那“女性独立的先驱”这样的帽子能扣到她的头上吗? 所以还是那句话,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梦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