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有无数的两难问题,汉斯偷药算是其中的一个——关于惩罚与良心关系的平衡原则。而这里有了另一个:一位贪杯的醉鬼,已经三天不曾合眼了,虚弱得像一根摇摆的电线杆:高烧四十度,脉搏每分钟一百四十五下,并伴随了严重的脱水,被人送进医院。可是,酒鬼却把医院当做是日本集中营,竭尽全力地想要逃离此地。那么,人们该怎么办呢?是任由他跑出医院逃到大街上,直到痉挛脱水而死呢?还是不顾他的个人意愿,强制他住院,给他灌下大量的镇静药,最后把病治好呢?
斯皮德的观点很明确,应该采用后一种方案。因为,尽管当事人不认为自己有病,也不接受医生的诊断,但他的病情严重在事实上是确定无疑的。人们都知道,看不清真相,否认自己的病情,这本身就是一种病态。
同样,这个问题可以泛化——这也是斯皮德所要表达的观点——无法认定自己的人格失常、目的不纯,也是恶人的一大特征。
恶人拒绝承认本身有罪的现状,也拒绝承认本身有罪的痛可;于是,在经过投射以及找人顶替的途径中,将痛苦转嫁给别人,这些人也许因此不会受到痛苦的困扰,却把周围的人拉下了水,因此,恶人制造出了一个病态的环境。
许多人不愿意把邪恶当做是一种疾病,理由在于邪恶是无药可治的。这样的观点忽略了一项事实:即使多种细胞硬化症和心理缺陷(赛斯·沃勒同时兼顾了这两个问题)都是不可治愈的,人们却称它们为疾病。斯皮德现在为他的朋友,找到了第三种疾病——那就是邪恶!并且,随着两人分歧的不断加剧,争论变成了争吵和指责,随后,导致了两人的分道扬镳。
这些内容,是隔壁的化验室加班人员,听到实验室里两人愈吵愈烈而不断攀升的声调之后,进行的总结。杨克·拉尔夫彻底被这些言论搞得晕头转向了。他无法想象,亲密得已经形成了默契的赛斯与斯皮德,到底为什么为一个涉嫌“邪恶”的观念问题而打得“头破血流”,最终不欢而散。
斯皮德盛怒之下,当晚便赶往机场,弄了张返回迈阿密的机票;而赛斯,则呆呆地陷进沙发中,思考了整整一宿……
事情的起因,需要回溯到那天下午,斯皮德检验出了枕头里暗含的“死亡面具”,从而证实了赛斯坚持的观点——汉考克是被人谋杀的。
赛斯因而兴冲冲地对斯皮德微笑:“听着,呃,老伙计,我一直有一个猜疑,你来听听它是不是合理。”
“得了吧,”斯皮德嬉皮笑脸地摆摆手,“别来这套,人们这样说的时候,往往是他自己已经打定主意,只是想随意找的什么人来附和一下。”
两人随即都笑了一阵,可那个猜想就暂时搁浅了。
原因在于,两人接到了杨克的通知——关于文森特指纹上的伤疤的发现。斯皮德因此接到了新的检验工作——关于凶器上的指纹的再次化验;而赛斯,则敏锐地嗅到可能由此引发的政治问题,他不希望年轻的杨克升任了侦探长,也一并继承了汉考克的过错,而成为替罪羊。他马不停蹄地找到了文森特的律师赫拉·肯,劝说他打消了对警察局证物失察的起诉念头。
等到赛斯回来,已经是晚上九点多。斯皮德完成了化验工作,正靠在沙发里打盹儿。
斯皮德睡得很轻,故而赛斯一进屋,他就醒了。“说说你的猜想。”他冲了两杯咖啡,摆在沙发边的小茶几上。
赛斯花了几秒钟来整理语言逻辑:“在见到菲玛太太之前,我就已经开始怀疑一些东西了。一切证据都毫无疑问地指向了文森特,对吧?”
“是啊,那怎么了?”
“你或许不了解文森特,但我和他是多年的同学,文森特并不傻。所以,抛开第一被害人不谈,他至少不该跟玛格丽特上床之后,立刻干掉她,即使他有必要这么做,那他也不该傻乎乎地在宾馆留下自己那么多痕迹。这一点不合常理。”
“对,就像汉考克的案子,除了一个涂抹掉的唇吻——那可能是汉考克端起杯子,硬给凶手灌下的,为了不让被害人起疑心,凶手只得照做了,但她离开之前,还是擦拭了被子。”
“对,所以我们只找到了口红的成分,而无法复原那个唇印,”赛斯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支口红,摇晃一下,又放进口袋,“我在回来的路上买。接着说,文森特至少不应该傻到连自己留下的痕迹都不处理一下就离开宾馆。也许一个冲动型罪犯会如此疏忽,但计划好的谋杀案不该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