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儿子满一周岁的时候,我和余重接到一份婚礼请柬。新郎是余重的朋友,一个并不密切的朋友,从来没到我家来过。
婚礼体面极了,又热闹又隆重,满座来宾都是高官显贵,富豪士绅,一方贤达,名媛淑女。新郎穿一套非常挺刮的黑色西装,配鲜红的领带,新娘则是一袭洁白的婚纱。新郎极有钱,新娘极漂亮,宾客们怀着艳羡、嫉妒、自卑等种种复杂的心情啧啧称赞着这对新人。
在这盛大奢华的婚礼上,我和余重渺小平凡得简直分享不到新人的应酬,只是透过人群远远地望着这对美男俊女。新郎当众给新娘戴婚戒。那是一枚闪闪发亮的白金钻戒,我迷迷糊糊地对余重说:“我也有一枚这样的戒指,一模一样的,在五斗橱的第二个抽屉里。”
余重奇怪地看了我一眼说:大白天说什么梦话呢?人家那是白金钻戒!
婚礼进行曲的声音太响了,贴着耳朵说话都听不大清楚,我和余重就不说了。
那对新人不知敬了多少张桌子的酒,终于轮到我们这边了。新郎端着血红的红葡萄酒,向我们走来。余重赶紧拉了我迎上去,介绍说:“喏,这位就是新加坡对华商务理事会的章竹安先生;这位是我太太;内人;贱内;拙荆。”余重说完就哈哈大笑起来。他的话一点儿也不幽默,我和章竹安面面相觑,不约而同地说:好像有点面熟!
关于新加坡,我实在想不起来任何话题,印象中倒有一个公司,不记得是谁向我提起过的。
我便没话找话地问:哦,那您知道新加坡福瑞广告公司吗?
章竹安很谦恭有礼地笑笑:余太太,我原来倒是做广告出身,一直做了十几年,还没听说过有个福瑞广告公司呢?
他稍顿顿又补充道:您知道,新加坡就那么一点点大的弹丸之地,人口还不到三百万。
章竹安的新娘抢过话头,有些嗲声嗲气地说:这婚呀,早就该结了,都怪他签证没签下来,从雨季就开始签的,一直拖到这时候。我们中国办事呀……
章竹安耸了耸肩膀:中国使馆拒签的理由,竟然是我在南非总统大选时,有过间谍活动。鬼知道,我根本就没去过什么南非。过了几个月再签,又行了。鬼知道。说着,他又耸了耸肩膀,一偏头看看他身边的新娘。
我当时诧异极了!这美丽的新娘不是我们大学的同班同学柳吉吗?听说她一年前就死在医院里了。余重的目光里也满是狐疑。新人一转身又忙着应酬去了。我和余重都没吃好这桌酒席,他一个劲儿地在桌子底下用腿碰我。我知道他心中迷惑,我也迷惑着呢。
因为儿子还在家等着喂奶,我们没等宴席结束,就匆匆告辞了。
一回家,我就开始翻箱倒柜。自从有了这孩子,我就像得了健忘症似的,东西放在哪儿转身就忘。今天“章竹安”这名字就很耳熟,我拼命回忆,是不是有过一个同名的小学同学,或者同宿舍哪个女生的男朋友叫这名字,也说不定是有个叫章竹安的男生在我读大学时给我写过求爱信什么的。
我把五斗橱的抽屉全部拉出来,终于在第二个抽屉里找到一个宝蓝色的首饰盒。
就是它!
我小心翼翼地打开,里面稳稳地躺着一个粗笨憨傻的金戒指。原来的那个白金钻戒呢?明明有一个白金钻戒,是我做女孩子时一个情人送的。婚后就再没去动过。
我对着金戒指出神。
别发呆了!儿子在哭听不见么?余重在旁边一面用力地搓着尿布,一面不满地大叫。
我赶紧站起身,抱起肉嘟嘟的儿子,急急地撩起衣襟,把一只硕大的**塞进儿子的小嘴里。
点评
在许多文学作品中,爱情常常同革命、事业、苦难、情操相联系。那些反封建、反压制、反世俗、反商品化的爱情故事曾经以悲剧或者喜剧的审美形式,激动过一代又一代的读者。《爱情错觉》叙述的却是另一种爱情,它是一种离开崇高与壮美,与意识形态无关,因而是没有旗帜的爱情,它既不是悲剧、亦不是喜剧,仅仅是一段生命的体验。这部中篇出自六十年代出生的女作家姜丰之手。在复旦大学深造时,姜丰曾是代表复旦赴新加坡参赛的著名辩手,毕业后她又担任了中央电视台的节目主持人,同时她醉心于业余创作。她的小说几乎都是探讨九十年代青年人的情爱生活的。较之以往常见的爱情小说,姜丰是换了一个角度来看待爱情和探讨人类生活。或许,正是她的这种文学追求,会给读者诸君带来时代生活气息和别样的新鲜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