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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错觉(2)

时间:2014-06-24来源:网友提供 作者:姜丰 点击:

  章竹安用双手托着下巴,双肘搁在餐桌上。男人不常见这种姿势,他是在学我。玻璃罩里的小火苗映着两个相对的鼻头。这场景使我有种错觉,像《围城》里的方鸿渐和唐晓芙。这时候我才明白文学艺术这东西对人毒害多么深,它使人们往往把现实和艺术创作出来的意境与情绪对照、比拟,混为一谈。多年以后,我仍然怀疑我从来就没有真的爱过章竹安,我们一开始就相会在一个使人产生错觉的场景里。
  你为什么要请我吃饭?
  跟老婆吵架了。
  假如光看字面,这句话颇有点勾引的意味,很像是一个有妇之夫的艳事的开头,实在俗不可耐,但章竹安讲这话的口气,更像随机、潇洒地开玩笑,也就让人觉得不俗了。
  你为什么肯答应和我吃饭啊?他还是刚才的语气。
  我是跑出来逃婚。我也用了同样的玩笑口吻。
  哦,这倒好。你愿不愿意同我做一个情人游戏?现在开始到你结婚。你不想在结婚之前留下单身生活的纪念?
  好吧,那就做个游戏吧。我很无所谓地说。
  一言为定!章竹安冲我偏偏头一笑。我当时惊讶极了,他已经三十七岁了,竟还有一偏头的天真。
  我们吃的是午饭。两个人都喝了点淡淡的王朝葡萄酒。我怀疑自己会有酒气,不想回去上班了。在老色鬼主任手下,我很自由自在。其实他对谁都不大管,更何况我,好歹也时不时地拍我两下子呢。按说我们编辑部原本也用不着坐班,一个月才出一期破杂志。可能是老色鬼三天见不着我们几个就会害相思病,所以逼着我们天天来上班,却说是上面的意思。也难怪我们要这么想,老色鬼五十多岁了,还是一条潇洒的光棍,日复一日地往远方寄着柏拉图式的情书。除了这种纸上谈兵的风流,再也找不出什么可编派的素材,大家早都对这老头子的韵事失掉了热情。
  你是不是很有钱?从西餐馆出来的时候我问。我们的桌上剩了好多钱,我有点心疼,我不喜欢装作对金钱很漠视。这使我和章竹安的交往从一开始就很坦白,没什么装模作样。
  有钱意味着他比别人拥有更多的自由。
  太阳很好,天甚至是蓝色的,这在冬季的上海足以让人感动了。章竹安在马路边伸手拦了部出租车,带我去了西郊动物园。我一听他告诉司机去动物园,心里就乐开了花。倒不是想念那些光吃饭不干活的狗熊老虎们,而是喜欢两个大人像逃了学的小孩子的那种感觉。我如果要求余重陪我去动物园,他肯定认为我疯了,除非是五年前。
  动物园人不多,我们像国家元首检阅三军仪仗队一样,检阅了这群无所事事又愁眉苦脸的动物们。
  你说多不讲理,凭什么猴子看我不要花钱,而我看猴子就要花钱?我愤愤不平地问。
  因为你吃饭也要花钱,猴子吃饭也不要花钱。章竹安说得好像颇有哲理。
  绕过各色各样的鸟笼子,就到了一片湖前,湖水中有天鹅怡然自乐,湖心岛看来是它们的家。比起那些悲惨的鸟们,天鹅显得养尊处优。软禁到底要好一些。
  湖边有一片干草坡,在阳光底下荒凉又安静,掉光了叶子的树枝向天空无奈地伸长手臂。这景色很像一幅十九世纪的印象画,只是颜色要比透纳的作品黯淡许多。章竹安拉了我坐下来。他靠着一截树干,我坐在他的对面,抱着双膝。我给他讲在学校时如何偷偷地用300W的电炉煮小排骨,如何把钢笔水洒在教室第一排靠过道的桌子上,让教音韵学的老师沾了一手,以惩罚她上学期只给我一个“中”;还有,一个报考古典文学的研究生,看到试卷上有一个“建安风骨”的名词解释,就在下面写道:“天哪,太痛苦了,我从来没听说过!”讲着讲着,我才发现我的学生时代还有这么多值得留恋的事,那原本是一段我恨透了的单调乏味、冗长又枯燥的日子。
  你的广告公司做些什么生意?我说了半天才想起来关心一下这个眼前的人。
  就是用真假掺半的话编造一些没有恶意的谎言。章竹安说。
  你对广告的这个定义可以上魔鬼辞典,一点不比安·比尔斯那个洋鬼子差。我真心实意地恭维了一句。
  这句话本来就是从魔鬼辞典上看来的嘛。章竹安有些恶作剧的表情。
  对了,这才真正体现了中国人的幽默!
  我们两个都笑起来。
  这时候有一个聪明的乞丐跑来讨钱,竹安给了他一块钱。后来又有一个乞丐来了,竹安还是二话没说给他一块钱。不一会儿,我们这里就乞丐络绎不绝了。我很不高兴地拉长了脸。我是个铁石心肠的人,从来不同情弱者。当我自己是弱者的时候,也不稀罕人家的同情,不过自认倒霉罢了。

  刚刚开始同余重谈恋爱的时候我才十八岁。多年以后我还常常为与余重相遇太早而怅然若失。现在看来,那场恋爱开始得简直如同瞎猫撞上死耗子一样偶然,毫无理性可言。后遗症之一就是我最不喜欢给人牵线搭桥、介绍对象。因为介绍对象这种形式免不了双方要谈谈条件,每每这种时候我就要承受懊恼的折磨,恨自己没有经过这份挑挑拣掠的快乐。结婚之后,我更加坚信经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缔结的姻缘是最为合理、最为可靠、最为稳固的。爱情不过是一种临时性的精神病。就像某一本书上说的,因为爱情而结婚,就像想用坛子把庐山上的云海装回家一样徒劳无益又荒唐可笑。我很想用指腹为婚的方式为我的儿子订个娃娃亲,如果他不是坚决反对的话。
  我刚开始恋爱的时候有个惊人的决心,要把爱情爱到地老天荒。余重也舍命陪君子,跟我一道不分白天黑夜地说着那些发高烧的话,一不小心就说过了夜里十一点,被女生楼下的老太婆关在门外。每天晚上十一点以后,都会有迟归的女生在叫门,阿姨长、阿姨短地叫得人肉麻兮兮的。我十八岁时唯一有气节有骨头的作为就是从来不可怜巴巴地恳求老太婆开门,我宁肯和余重绕着足球场一直走到天亮。
  我早就记不清那时候日日夜夜地在说些什么,说个不停。我同余重现在对话的主题多半是“你弟弟结婚我们出一千还是两千?下班回来别忘了捎两袋洗衣粉,还有卫生纸也快用没了;要我去接孩子你就去买菜,我做饭你就洗碗,让我一个人做我可受不了,不爱干你请保姆,我又不是你花钱雇的老妈子;我说过一百遍了,剩菜放进冰箱里要套个塑料袋,或者干脆放保鲜盒里,这么着东西全都串了味儿!”诸如此类的。但如时候没有冰箱、没有孩子、浚有弟弟要结婚,卫生纸分开来用,怎么还会有那么多说不完的废话呢?或许那时候每天走过来走过去的缘故,人比较瘦,细胳膊细腿的,余重一连几个小时抱着我也不嫌累,我要自己坐着,他就一会儿说地上太凉,一会儿说椅子太硬。韧恋的女孩娇贵得像纸糊的,伤不得,碰不得。现在就不同了,余重的腿仿佛变成纸糊的了,特别容易压麻,真是新旧社会两重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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