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学(全文在线阅读) > 二十七界说
仁以通为第一义。以太也,电也,心力也,皆指出所以通之具。(一)
以太也,电也,粗浅之具也,借其名以质心力。(二)
通之义,以“道通为一”为最浑括。(三)
通有四义:中外通,多取其义于《春秋》,以太平世远近大小若一故也;上下通,男女内外通,多取其义于《易》,以阳下阴吉,阴下阳吝,《泰》《否》之类故也;人我通,多取其义于佛经,以“无人相,无我相”故也。(四)
仁亦名也,然不可以名名也。恶名名者,故恶名,知恶名,幾无仁学。(五)
不识仁,故为名乱;乱于名,故不通。(六)
通之象为平等。(七)
通则必尊灵魂,平等则体魄可为灵魂。(八)
灵魂,智慧之属也;体魄,业识之属也。(九)
智慧生于仁。(十)
仁为天地万物之源,故唯心,故唯识。(十一)
仁者寂然不动,感而遂通天下之故。(十二)
不生不灭仁之体。(十三)
不生与不灭平等,则生与灭平等,生灭与不生不灭亦平等。(十四)
生近于新,灭近于逝;新与逝平等,故过去与未来平等。(十五)
有过去,有未来,无现在;过去、未来皆现在。(十六)
仁一而已,凡对待之词皆当破之。(十七)
破对待,当参伍错综其对待。(十八)
参伍错综其对待,故迷而不知平等。(十九)
参伍错综其对待,然后平等。(二十)
无对待,然后平等。(二十一)
无无,然后平等。(二十二)
平等生万化,代数之方程式是也。其为物不贰,故生物不测。不贰则无对待,不测则参伍错综其对待。代数如权衡然,参伍错综之不已,必平等,则无无。(二十三)
试依第十四条“不生与不灭平等,则生与灭平等,生灭与不生不灭亦平等”之理,用代数演之。命生为甲,命灭为乙,不字为乘数,列式如左: (此处为图片,无法显示)
平等者,致一之谓也;一则通无,通则仁矣。(二十四)
凡为仁学者,于佛书当通《华严》及心宗、相宗之书,于西书当通《新约》及算学、格致、社会学之书,于中国书当通《易》、《春秋公羊传》、《论语》、《礼记》、《孟子》、《庄子》、《墨子》、《史记》及陶渊明、周茂叔、张横渠、陆子静、王阳明、王船山、黄梨洲之书。(二十六)
算学即不深,而不可不习几何学,盖论事办事之条段在是矣。(二十六)
格致即不精,而不可不知天文、地舆、全体、心灵四学,盖群学群教之门径在是矣。(二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