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中日满,市上人喧,该是起床的时候了,我犹自拥被安枕,一任隔夜的余温烘托着自己的一番胡思乱想。
想起奥斯卡·王尔德的妙语,不禁窃笑:“他们起得早,因为有许多事要做;睡得也早,因为没什么事好想。”这话,既是损人,也在骄人。如果给约翰逊博士听见,一定会怒斥其懒。在他看来,懒汉正是“夸耀自己什么事都不做,而且庆幸自己没什么事可做”,所以每天要睡到不能再睡的时候才起床。
大凡王尔德这号聪明人,总有点拥懒自重的味道,但是,与早睡早起的人比起来,迟睡迟醒的不见得就懒。世人有许多偏见,歧视睡懒觉便是其中之一。平心而论,一般人正常待在床上的时间大致差不多,然而早睡早起者无可非議,迟睡迟醒的却背负恶名,盖世人只看起得早,不问睡得迟也。
更深夜阑,你犹自青灯黄卷,可是周围的人早进入黑甜乡了,有谁得知?而太阳出来,大伙儿早已忙开,你却酣然高卧,你不懒,谁懒?由此可见,早睡早起或迟睡迟起,纯粹是朝三暮四或朝四暮三的问题,众人一喜一怒,何异于寓言里的众狙?
是的。一个人懒与不懒,既不在起床的迟与早,也不在干事的多与少——如果世人把有些事不当一回事的话。人类的活动,本有劳心与劳力之分。只要好动,不管动手动脚,还是动脑动心,都不得谓之懒。只有那四体不勤、无所用心,只晓得伸腰张嘴打哈欠的,才真叫懒。问题是,大脑里边的思维,一如夜幕下面的行动,一般人无从知晓,又何以确认你懒还是不懒?“懒”既曰“偷”,可知是见不得人的;而人不得见的,也就有偷懒的嫌疑了。
那些习惯在黑夜里苦思冥想的“嫌犯”,尽管自认倒霉,却也是早起利于行、迟睡迟起宜于思。故劳力者贪的是天光,劳心者恋的是夜色。
智慧的猫头鹰,不到黄昏是不会起飞的,因为精神活动总是孤独而宁静的,不像体力劳动,喜欢合群,喜欢热闹。王尔德那句妙语,分明已将“想”与“干”分属“夜”与“昼”了。可在一般人看来,“想”常是空想,“干”才叫实干;而懒惰之不被原谅,根本就在于它的一无所成。这又是一偏之见。
在这个充满竞争的世界上,懒招损,勤受益。且勤者之益,端赖懒者之损。“我不能陪你听我的鼾声”,诗人卞之琳这一妙句,正好形容人睡我醒的心情。
卧榻之侧,岂容他人不睡!一个朝九晚五的人,怕就怕那朝五晚九的芳邻,搅了大好清梦,而且,连静静地躺着想点什么也不成,只好悻悻起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