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本的整体完成度真的极高,女主角的人物塑造非常特别,不落俗套,剧中角色逻辑自洽是我对人物的最大要求,这部剧确实做到了。除了第十一集,感觉十一集有人物崩坏的地方,这里就不赘述了。 彭莱是个极度别扭的女主角,没有扮演好人生中任何一个角色,事业和生活都极度拉胯。表面上大大咧咧自信满满,实际上自卑又极度缺乏安全感,用酒精麻痹自己,仅仅是因为事业不顺,就会感到已经一败涂地,失去希望,先入为主地认为自己的女儿也会因此讨厌自己,会把自己送的东西全部扔掉。因为这种一己之见,她十二年没有见女儿,这是前提。 要想不被人拒绝,就要先拒绝别人,是彭莱最喜欢的电影台词。父母的离去和姑妈的虐待给彭莱带来了一生的伤害,最后一集内心对话中白衣彭莱问黑衣彭莱为什么十二年不回来看女儿的时候,彭莱列举了种种原因,当然,护照被扣、事业不顺都是原因,但归根结底,还是彭莱不想去看女儿。或者说,彭莱不认为自己可以成为母亲、有资格成为母亲,当她事业受挫的时候,她解释不去见女儿的原因是“这样的妈有什么好见的”,完全否定自己的存在价值。与此同时,和女儿的亲密关系让她非常恐惧,所以在多年后与女儿再次见面之前的想象中,别人眼中正常的母女关系,她却脱口而出“真恶心”。 在彭莱的世界里,一段正常的关系会让她深感不适,暴力和脏话才是她所习惯的,因为这就是她从小长大所经历的环境。多年以后,即便离开了那个环境,她还是完美继承了母亲和姑妈的糟糕行为,无论是抛弃女儿,还是酗酒。她深感愧疚,但是她无法面对愧疚,因为一旦承认她是错误的,她就再也无法面对她自己了,所以她只要空闲下来,就会酗酒,沉浸在酒精的世界里,对着酒说“我爱它,它也爱我”。 但是很显然,她爱母亲,母亲却抛弃她,她爱女儿,却抛弃了女儿,她爱摇滚乐,但是每一次演出都喝的烂醉如泥,把演出搞砸。她的人生中满是悲剧,无论是她的性格还是她的命运,她失去了她的一切。她在梦里幻想着她实现了梦想,红透半边天的摇滚乐队,乐迷大喊着她的名字,然后坐着豪车在欢呼声和掌声中傲然退场。印象最深刻的是最后一幕,她在美国终于成为了摇滚巨星,来到学校接她的女儿,学生们在两边排排站投去羡慕的目光,而她带着拉风的笑容走向她的小女孩。 黑夜想成为白天的英雄,可惜黑夜却只是黑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