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坐废为庶人,徙于东阳之信安县。
浩少与温齐名,而每心竞。温尝问浩:“君何如我?”浩曰:“我与君周旋久, 宁作我也。”温既以雄豪自许,每轻浩,浩不之惮也。至是,温语人曰:“少时吾 与浩共骑竹马,我弃去,浩辄取之,故当出我下也。”又谓郗超曰:“浩有德有言, 向使作令仆,足以仪刑百揆,朝廷用违其才耳。”
浩虽被黜放,口无怨言,夷神委命,谈咏不辍,虽家人不见其有流放之戚。但 终日书空,作“咄咄怪事”四字而已。浩甥韩伯,浩素赏爱之,随至徙所,经岁还 都,浩送至渚侧,咏曹颜远诗云:“富贵他人合,贫贱亲戚离。”因而泣下。后温 将以浩为尚书令,遗书告之,浩欣然许焉。将答书,虑有谬误,开闭者数十,竟达 空函,大忤温意,由是遂绝。永和十二年卒。
子涓,亦有美名,咸安初,桓温废太宰、武陵王晞,诬涓及庾倩与晞谋反,害 之。
浩后将改葬,其故吏顾悦之上疏讼浩曰:
伏见故中军将军、扬州刺史殷浩体德沈粹,识理淹长,风流雅胜,声盖当时, 再临神州,万里肃清,勋绩茂着,圣朝钦嘉,遂授分陕推毂之任。戎旗既建,出镇 寿阳,驱其豺狼,翦其荆棘,收罗向义,广开屯田,沐雨栉风,等勤台仆。仰凭皇 威,群丑革面,进军河洛,修复园陵。不虞之变,中路猖蹶,遂令为山之功崩于垂 成,忠款之志于是而废。既受削黜,自摈山海,杜门终身,与世两绝,可谓克己复 礼,穷而无怨者也。寻浩所犯,盖负败之常科,非即情之永责。论其名德深诚则如 彼,察其补过罪己则如此,岂可弃而不恤,使法有余冤!方今宅兆已成。埏隧已开, 悬棺而窆,礼同庶人,存亡有非命之分,九泉无自诉之斯,仰感三良,昊天罔极。 若使明诏爰发,旌我善人,崇复本官,远彰幽昧,斯则国家威恩有兼济之美,死而 可作,无负心之恨。
疏奏,诏追复浩本官。
顾悦之,字君叔,少有义行。与简文同年,而发早白。帝问其故。对曰:“松 柏之姿,经霜犹茂;蒲柳常质,望秋先零。”简文悦其对。始将抗表讼浩,浩亲故 多谓非宜,悦之决意以闻,又与朝臣争论,故众无以夺焉。时人咸称之。为州别驾, 历尚书右丞,卒。子凯之,别有传。
蔡裔者,有勇气,声若雷震。尝有二偷入室,裔拊床一呼,而盗俱陨,故浩委 以军锋焉。
史臣曰:陆晔等并以时望国华,效彰历试,迭居端揆,参掌机衡。然皆率由旧 章,得免祗悔。而充抗言孺子,虽屈压于权臣,翊奉储君,竟导扬于末命,频参大 议,屡画嘉谋,可谓忠贞在斯而已。殷浩清徽雅量,众议攸归,高秩厚礼,不行而 至,咸谓教义由其兴替,社稷俟以安危。及其入处国钧,未有嘉谋善政,出总戎律, 唯闻蹙国丧师,是知风流异贞固之才,谈论非奇正之要。违方易任,以致播迁,悲 失!蔡谟度德而处,弘斯止足,置以刑书,斯为过矣。
赞曰:士光时望,士瑶允当。政既弟兄,任惟台相。祖言简率,遗风可尚。蔡 葛知名,或雅或清。次道方概,谋远忠贞。中军鉴局,誉光雅俗。夷旷有余,经纶 不足。舍长任短,功亏名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