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是贵族,而最糟糕的是,他是日耳曼人。
“我不喜欢那些日耳曼先生。一百个日耳曼人倒有九十九 个白痴,只有一个是天才。这句话我是从一个公爵那儿听来的,他是有法国人气质的日耳曼人。
“他吸一种难闻的烟草。
“不过他也有好的一面。他爱我那高尚的艺术胜过爱我。
每逢演出之前剧院宣布说我因病不能歌唱,也就是说我在耍小性子,他总是走来走去,愁得要命,捏紧拳头。
“他不是胆小鬼,他不怕人。我在人们身上最喜爱的莫过于这一点。我要给您讲一个我生活里的小插曲。事情发生在巴黎,那时候我离开音乐学院已经有一年了。我当时还很年轻,在学喝酒。每到傍晚我都灌酒,一直喝到我年轻的力量顶不住了才罢休。我灌酒,不消说,是有同伴在一起的。有一次,在这样的酒宴上,我正跟那些捧场的显贵们碰杯,不料一个我不认得的、很不好看的孩子走到桌前来,直着眼睛瞧我,问道:“‘您为什么喝酒?’“我们哈哈大笑。这个孩子却不慌张。
“他问的第二句话更放肆,却直接发自他的内心:“‘您笑什么?等到您喝坏嗓子,做了叫化子,现在这些用酒把您灌醉的坏蛋却连一个小钱也不会给您!’“这样放肆还了得?我那一伙人都嚷起来。可是我让这孩子在我身旁坐下,吩咐给他送酒来。原来这个主张不喝酒的人却很会喝酒。 A propos:我管他叫做孩子,只因为他的唇髭很少而已。
“我就因为他放肆才同他结婚的。
“他不爱讲话。他最常说的是两个字。他说这两个字总是用出自肺腑的胸音,嗓子发颤,脸上肌肉痉挛。他说这两个字往往是在宴会上,在舞会上,坐在人们中间的时候。……每逢有人(不管是谁)说了假话,他就抬起头来,什么东西也不看,丝毫也不心慌,说道:“‘胡说!’“这就是他喜爱的两个字。每逢他讲出这两个字,他的眼睛总是光芒四射,哪个女人经得住呢?我爱这两个字,也爱他眼睛里的光辉,也爱他脸上肌肉的痉挛。并不是每个人都会说这两个优美而大胆的字的,我的丈夫却不管任何场合,任何时候都会讲。我有的时候挺爱他,而这个‘有的时候’,据我回忆,往往恰好就是他讲出这两个优美的字的时候。不过,上帝才知道我是看中他哪一点才爱他的。我是个很差的心理学家,在目前的情况下却似乎接触到心理学问题了。……”这封信是用法语写成的,字迹优美,几乎象是男人的手笔。您在信里连一个语法错误也找不到。
【注释】
①拉丁语:宛如。
②意大利的一个城名。
③法语:大旅馆。
④法语:她的丈夫(含有“夫以妻贵”的讥诮意味)。
⑤俄国的一种带酸味的清凉饮料。
⑥法语:总的说来。
⑦巴蒂(1843—1919),意大利女歌唱家。——俄文本编者注
⑧根据基督教传说,耶稣的门徒犹大以三十块银币将耶稣出卖给犹太教当权者,为拘捕耶稣的人带路,并且给他们一个暗号,说他与谁亲嘴,谁就是耶稣。犹大见到耶稣,果然吻他,于是耶稣被捕,受审,处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