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镇政协的委员当中,最惹眼的两个人,一个是艾老;一个是洪艺兵。
论说起来,艾老是镇上的世家。他叔公当年弃官回来,路过县衙门的时候是不落轿子一径走过的,倒是县太爷后来到镇上来访他。这中间当然有些过节:发达之前,他原是做道士的。有一回在一户人家做道场念经,熬不过瞌睡竟当堂睡着了,遭了东家的劈头问棍。从此便发誓回去读书。功成名就回来,自然是堂堂正正,不会把一个县太爷看在眼里——虽然他的官职并不大过县太爷。缘故是那县太爷是那户打过他问棍的人家的后人。这说法虽然有点藐视的意思,但那做人的骨气到底是在的。到了艾老这一代,又成为本镇文化界有分量的人物。
那年“三百例”大会战,小丁不顾一切地愤而出走后,《平地也能大搞八字头上一口塘》的执笔任务落到老董头上。老董事先已有了准备,趁着小丁走的时候气得晕头晕脑,他把小丁写的那份初稿不声不响地留了下来,一字不动地重抄了一遍,就拿到小冯那里交差。
小冯审阅之后,在稿子第一面的天头上批了几个字:“我意召开讨论会。”下面署了自己的名字,又交还老董。老董看了他的批示,不理解怎样执行,便又去问他:
“讨论会哪些人参加?”
“当然是我们三个。”
“哪个召开?”
“当然是我。”
“那你是让我通知艾老?”
小冯想想说:“不必了。”就对身边的艾老说:“我们开个讨论会。”接着就让大家发言。艾老说稿子还没有看,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小冯就把稿子递给他,问老董:“你的意见呢?”老董回答:“我的意见都写在上面了。”小冯于是清清喉咙,说:“那好吧,我谈谈我的看法。”他先讲了总的印象,时代的高度,路线的深度,英雄的气度,政治的热度,感情的浓度,云云,又从观点、结构、文字分门别类作了具体评判,基本意见是肯定的,只是觉得语言还不够生动。然后,拿过一边艾老手上的稿纸,翻到某一页,说,这个地方可以加上这样一段话:“县里干部黑皮包,公社书记黄书包,大队干部手叉腰,生产队长扛张锹,这样的工作作风是绝对不行的,必须像镇革委主任……”以下就接上了原稿。
小冯的话没有说完,艾老一拍桌子大喊了一声好,冯组长发表“看法”的时候,艾老的脖子随着冯组长语调的抑扬顿挫一伸一缩,及至冯组长说到精彩处,他便忍不住击节。
老董尽量维持住脸上的微笑,只止不住眼睛不停地眨。那四句话,除了“大队干部手叉腰”似乎可以说形象不佳外,其他几句跟“作风”问题不晓得有什么必然的关系。但他没有表示异议,略略迟疑一会,就把稿纸从小冯手中取过来,加上了小冯的那段话。
小冯把老董加了字的那一页仔细审阅了一遍,最后拍板说:“我看行了,这个稿子,写之前我们有决心,写的时候用了心,现在拿去送审,我有信心。你们看呢?”
艾老说:“要得,要得。”
老董说:“我去再抄一遍。”
送审的结果却颇不遂心。
审稿人的意见,稿子的不足仍在语言上,就是没有一句“闪光的语言”。这原是“三百例”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小冯试着去声明,关于干部作风的那四句好像在别的文章里还没有看到(他这样说是很谦虚的,心里头他认为那四句话简直就是千古绝唱)。省革委办公厅那个负责审读他们这个地区稿件的人很生硬地说,那四句话他注意到了,听起来顶生动的。但“闪光的语言”是从正面表现的豪言壮语。我们的干部百分之九十五以上都是好的和比较好的,那四句话却抹煞了这个本质,把支流当成了主流,你们把它写进“三百例”,岂不是容易被阶级敌人所利用?要知道,只有阶级敌人才会这样处心积虑地污蔑攻击我们的干部队伍——特别是在我们新生的红色政权成立之后,其狼子野心之恶毒,不是显而易见的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