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忘了,她们最初以为这是「校史」,是不会公映的。 纪录片的最后一个镜头是英华女校新校舍的航拍。当时看到这里,我是有疑惑的。虽然片子大部分时间是在拍「人」,是关于这些鲜活的个体,但最终主角似乎是「学校」。这不得不让我认定英华女校在本片制作过程中介入得很深,拥有相当大的决策权。再加上中段拍摄对象提出退出时张婉婷的反应并不专业(作为纪录片制作者而言),我对本片的纪录伦理是有怀疑的。但此片能够走到即将公映这一阶段,而评论学会又将其评为最佳电影,出于对业内人士专业性的信任,我没有对此作更多的质疑,只表示其作为纪录片的质量并不高。直到拍摄对象们站出来指控张婉婷与学校。 所以,《给十九岁的我》在拍摄伦理上与制作水准上,都配不上它获得的荣誉。它不值得你们对它抱有期待。而那些应该对此负责乃至付出代价的人,至今依然安坐家中,肆无忌惮地继续对拍摄对象们施加伤害。 香港电影界应该对此感到羞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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