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鞋真好看,我能偶尔借来穿穿吗?”
“当然可以,你什么时候也跟我们一块儿出去玩嘛。好像一个布莱恩就把你彻底毁了似的。要知道,虽然结果证明,他确实是个大笨蛋,可这并不代表,你遇到的每个男人都是窝囊废呀。”她两手叉在腰间,把头歪向一侧,“所以呢,你打电话给我,究竟是为了什么大事?”
我拿起那个信封,此时已经完全还原成我最初发现它那时的状态。我想让洁米充分掌握所有情况,“你看这个。我今早一到办公室,就看见它躺在我桌上。”
“你之所以把我叫来,就是为了这份投稿?不是吧?”
“这不是什么投稿。我是说,它并不是寄到我的收稿箱或者文件堆里的东西。我刚才说的是,我今天早上,在我办公桌的角上,发现了这个东西。完全是平白无故的。”
洁米摇摇晃晃地单脚站在那里,首先解开一只鞋扣,而后换脚,去解另一只鞋扣,终于把两只鞋都踢下来丢在了门边。
“哎哟,我的脚指头。”
她穿过房间朝厨房走去,绕过已经躺回专用睡椅上的“星期五”,来到冰箱面前,开始搜刮里面的外带食物,然后从里面端出一碗蛋花汤,“这个还能吃吗,会不会食物中毒呀?”
“百分之九十的概率,应该不会。”
“谢谢,那我就安心了。”她自己打开微波炉,晃着汤勺在一旁等候,“那什么,蔚达出版社新推出的邮递服务太过马虎,你想说的就是这个?”
“不是。这东西已经有二十多年历史了。据我猜测,它原本应该属于那个废稿堆。”
微波炉的提示音正好给我这句话画上了句点,但洁米根本没有伸手去按按钮,“你偷拿了废稿堆里的东西?就是那个,你根本不应该去碰,而且谁也不能乱碰的废稿堆?”
“不是。你仔细听我说。我说的是,它一夜之间突然出现在我的办公桌上了。”
这下子,汤和微波炉都变得无关紧要了。洁米抛下它们,走出厨房,伸手便要来拿书稿。我就知道她会这样。
“你把它留下来了?你真该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害臊。”她接过信封,从里面拿出书稿,顺势坐到了椅子上。
到她看完所有内容时,她已经弓背伏在桌面,两脚压在身下,将随意垂落的金发全别到了耳朵后头。她坐在那里,盯着最后一页看了好一会儿,才终于放回了书稿堆里。她要喝的汤已经凉了,尽管我已备好勺子并端到了她的手边。
“嗯……”她终于开口说话了,“如果还有更多内容就好了。我过去就很喜欢这种感觉,我是说,在我还在文学部工作的时候。”多年前,洁米突然出其不意地,转职去了杂志社,是托了她一个熟人的关系,“要是放在那个时候,我肯定会主动要求剩余的书稿内容。故事节奏不错,表达手法也很出色。小说一开篇,我就觉得自己仿佛就和那女孩一起躲在木屋底下。现在,我很想知道,他们究竟有没有逃脱那群坏蛋的追捕。”
她把书稿翻转过来,盯着那张浅蓝色的标题页,又随便往后翻了几页,“不过,感觉相当业余。要不然,有谁会在封面上头直接手绘?而且还是彩色封面?内行人有谁会这么做吗?但凡参加过一次图书馆写作小组的人都会知道这一点。这可怜的人恐怕还住在山洞里吧,大概只有这样,才能解释他如此外行的表现。我很好奇,是什么人最先打开的这个信封,当时又做出了怎样的处置。这上面既没有作家名字,也没有投稿信……”
“我也很想知道,可是我又不能直接开口去问人。”洁米兴奋的样子也激发了我的热情,“我也觉得,这书稿是出自外行之手,尤其是整个封面的设计,虽然故事的写作水平相当不赖。不过,有个声音一直困扰着我,不知什么地方令我感到有些熟悉……好像我本该知道作者会是谁。但怎么可能呢?它的历史比我当上编辑的时间可要长多了。”我把桌上的信封转过去,伸手一指,“邮戳上面有日期,其他内容太过模糊,已经看不太清了。”
洁米拿起信封,凑到自己面前,“好像是北卡罗来纳州。你这有放大镜之类的东西吗?”
“没有。等等,等我一分钟,说不定还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