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就这么拍板定案?就这么孤零零坐在大厅,等待不会现身的家人?
真不敢相信赛门忘了来。他哪天不好忘记,偏偏挑今天。谁不忘记,偏偏赛门忘了,这小子出世的头七年可是在林铃马戏团度过的呀。
讲句公道话,这小子应该七十一岁了,还是六十九?该死,我已经厌倦了搞不清年代。等萝丝玛莉来,我要问她今年是哪一年,一劳永逸解决问题。那个萝丝玛莉待我很好,就算我的言行很蠢,她也不会让我觉得自己很驴。男子汉大丈夫应该知道自己的岁数。
很多事情我都记得一清二楚。好比赛门出世那天吧,天哪,真是个好小子,真是松了一口气!我走向床边,天旋地转,惊惶无措,而我的天使玛莲娜就在那里,仰头对我笑。她的人是倦了,却是春风满面,臂弯里裹着被子的小家伙脸好黑、好皱,简直不像人。可是当玛莲娜将被子从他头顶掀开,我看出他的皮肤是红色的,而我想我搞不好会欢喜得昏倒。我从不曾疑心自己会不爱他,把他拉扯长大,这信心从没真的动摇,可是当我看到他的红头发,仍旧差点失手把他摔到地上。
我瞥时钟一眼,心急如焚,绝望不已。开场的重头戏铁定已经结束了。唉,不公平!那些压根不知道自己在看表演的老疯癫都去马戏团了,而我却在这里!困在这个大厅里!
是吗?
我皱眉,眨眨眼。我怎么会觉得自己被困住了呢?
我瞄瞄左边,瞄瞄右边,没人。转头看看交谊室,一个看护飞也似的经过,她胸前抱着一个病历板,眼睛盯着鞋子。
我将屁股挪到椅垫边缘,手伸向助行器。依我估量,只消走上五公尺便能抵达自由之地。唔,重拾自由后是还得穿越整整一条街,可是如果我走过去,我敢打赌,应该还来得及看最后几段表演,还有压轴,尽管那无法弥补我错过的主秀,但也还有看头。一股暖流涌过我身躯,我哼着鼻子硬是忍住笑。或许我是九十几岁啦,但谁说我茫然无助。
走到大门时,玻璃门自动向两旁滑开。谢天谢地,不然我大概没法子一边操作助行器,一边开启一般的门,绝对办不到的。我是步履欠稳没有错,但是无妨,我可以步履不稳地出去。
我走到人行道,停下脚。阳光令我目眩。
我举起助行器,朝左边转五公分,在砰地放下。助行器的胶轮刮过水泥地,声音令我头晕。真是噪音啊,是咔啦咔啦的噪音,而不是橡胶的“吱吱吱”或“吧答吧答”的声响。我在助步器后面拖着脚步,品味便鞋拖过地面的感觉。我依样画葫芦多转了两次,便正对我要走的方向了。完美的三段式转弯法。我牢牢抓住把手,拖着鞋出发,注意力集中在脚上。
千万不能走太快,跌倒就大事不妙了。外面没有铺地砖,所以我用自己的脚估量进展。每跨出一步,我便将一脚的脚跟拉到和另一脚脚尖平行。就这样,我一次走二十三公分。我不时停步,估算距离。尽管走得慢,却是持续向前。每一回抬头,那顶红白帐篷看来都大了一点。
这段路耗了我半个小时,中间还停下歇腿两次,不过我几乎快到了,而且已经感觉到胜利的快感。我有点喘,但两条腿仍然稳健。半路上我碰到一个女人,我觉得她可能会找我麻烦,好不容易才甩掉她。我并不得意,我平时说话不是那副德性的,对女人尤其如此,可是我才不要爱管闲事的人坏了我的好事。除非我看完剩余的节目,我绝不回去;倘若谁要逼我回去,那人就去死算了。就算现在看护追上我,我也要把事情闹大,我会大吵大闹,让他们出丑,逼他们去找萝丝玛莉过来。当她明白我的意志多坚定,她会带我去看马戏团。就算她会因此而无法值完她的最后一次班,她也会送我去的,反正,这是她最后一次值班了。
天哪,没有她,那地方我怎么待得下去?一想起她即将离职,一股哀伤撼动我老旧的躯壳。但哀凄之情不一刻便由欢喜替代。我离大篷不远了,已经听得到如雷的音乐了呢。噢,美妙动人的马戏团音乐哟。我舌尖停驻在唇角,脚下加了把劲。就快到了,再撑几公尺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