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哪些问题长期解决不了,肯定是我们现行的观念存在缺陷。反思不触及甚至否定传统观念,如何来对待久久解决不了社会问题。我们不可能用一篇文字,就能说明白所有问题,这里咱们就说说国人对待“溺水”的态度。一遇到溺水身亡现象,总有一些卫道士站在假想的道德高度跳出来谴责围观者麻木,放弃导致国人“麻木”的深刻社会根源不说,就说“救生”,怎么会有那么多愚蠢的人以为,会水的人就一定会“救生”,从会游泳到会救生,尤其是在水流湍急的江河湖海中救生,比完全不会水到学会游泳还难。这是种非常专业的技能。否则的话,大多数情况下是用救生者的命换被救者的命或与被救者共赴黄泉,难道悲壮就真的对我们的社会那么重要么?重要到胜过鲜活的生命! 生命是平等的,任何人都没有权力要求别人用自己的性命去换别人的性命。舍己救人应该被肯定,却不值得提倡。提倡是为了让世人效仿,如果提倡的结果是鲜有人效仿,甚至没有人效仿,那便是对所提倡事物的否定。不是所有值得崇敬的事物都值得提倡的。高尚是种道德境界,是自我修养的结果,非提倡所能形成。道德是让人们去做他们努力能够做到的事,可绝对不包括用自己的生命去换别人的生命。人有权去做高尚的事,高尚的人应该值得世人崇敬,但任何要求别人高尚的观念与行为都是不道德的。我们的媒体树立了那么多楷模,我们的社会整天造神,可是我们的社会公德却世风日下。如果一个社会的高尚行为,不再是种个人主观修养的一种境界,而是楷模的作用,那这个社会就注定要堕落。 北方的江河,不比南方水域,即便在气温最高的盛夏七八月,水温也常常不足二十度。当下这个季节水温也就在十四五度,人体最耐受低温的部分手(除眼球以外)在水里也挺不过一分钟左右,在这种水流湍急的江河里救人,即便是常年在江边冬泳者也需要两人合作救一人才能保证安全。若非坚持每天在这种水温的江河里作适应性游泳,就是娴熟水性,两人合救一人,风险也是极高的。为了救人性命,冒点风险也是值得的。可是如果明知没有胜算,只是凭着良好的愿望去救生就是不理智的选择。前些年十来个大学生为了救一个落水者,一个拉着一个手去拉那个落水的人,结果不但被救的人没有被救上来,多名救人的大学生跌入水丧生。 我们的媒体在遇到这种现象时,极少对悲剧进行反思。大多都是站在道德的高度去赞扬“壮举”。还美其名曰只有这样才对得起死者。这种舆论也许是对死者与死者亲人的安慰,他们救人于危难之时的行为也的确应该值得赞誉。可是缺乏对悲剧的反思,这种赞誉就是缺乏理性的,甚至可以说是贻害无穷。当时几个孩子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竟然不明白一个人或少数人怎么能够拉住水中的多人。也许这种反思是残酷的,甚至会伤害到因救人遇难的大学生的亲属,可是若不如此,他们岂不死得太没有价值了。人常提到救命稻草,落水的人抓住任何可能救命的东西都会死死抓住,如果当时,几个大学生把他们所有腰带与衣服连接起来,抛给那个落水者,不但那个落水者可能者会得救,也不会搭上几个大学生的性命。无论是几个救人溺亡孩子的家长,还是我们的这个社会,都没有权利用这种不当救人方式的警示作用换取享受此种悲壮的慰藉。 据后来了解,本校的两个孩子落水后,目睹两个孩子落水的人,纷纷跑向附近冬泳队休息地护鸟站求救,可因正值端午节,冬泳队员们都回家过节了,护鸟站的大妈立即给离此最近的冬泳队员打电话,多人同时报警,附近的冬泳队员与消防救援匆匆赶来,然而两个孩子仅仅几分钟就没了踪影。亲历者的行为,足见我们的国人并非冷漠无情。倘若我们的媒体不是一遇到这种事,就做什么道德宣淫,树什么楷模。而是普及些利用现有条件进行救生的方式,该会有多少生命会被从鬼门关拉回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