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那个带着小提琴的可恶的小波兰人的陪伴下闯进了伙房,这个小波兰人时常受雇于饮酒作乐的人们奏乐凑趣。卡津站在伙房中央,默默地凝神环视所有在场的人。大家都不吭声了。最后,看到我和我的同伴,他凶狠而嘲弄地看了看我们,自鸣得意地微微一笑,仿佛在暗自琢磨着什么,于是大摇大摆地来到我们的桌子跟前。
“请问,”他说(他说的是俄语),“你们凭什么收入能在这里品茶?”
我和我的同伴互相使了个眼色,明白最好是保持沉默,不去答理他。一言不合他就会大发雷霆。
“这么说,你们都是有钱的人喽?”他继续盘问道,“这么说,你们的钱很多哇,啊?难道你们进监狱就是要来品茶的?你们是来品茶的吗?你们倒是说话呀,该死的东西!……”
可是看到我们决心保持沉默,不予理睬,他气得发抖,脸色血红。在他身旁的角落里有一个大木盘(托盘),为囚犯们供应午饭或晚饭而切好的面包全都堆放在里面。它是那么巨大,装得下监狱里半数囚犯食用的面包。此刻是空着的。他双手抓住它,突然举到我们的头顶上。顷刻之间他就会砸烂我们的脑袋。尽管杀人或企图杀人会给整个监狱招来大麻烦:开始侦查、盘问、加强管理,因此囚犯们都竭力不让自己陷入这种共同的绝境——尽管如此,现在大家都鸦雀无声地冷眼旁观。没有人为我们说一句话!没有人向卡津呵斥一声!——他们对我们的憎恨竟如此强烈!看来他们因为我们身处险境而高兴……幸而结局是圆满的:就在他要把木盘砸下来的瞬间,有人在穿堂里大叫:“卡津!有人偷酒啦!……”
他砰的一声把木盘摔在地下,像疯子一样从伙房里冲了出去。
“嘿,上帝救了他们!”囚犯们在彼此之间这样议论,此后很久他们还在这样说。
我后来也没有搞清楚,这有人偷酒的消息是真事儿还是为了救我们而临时瞎编的。
傍晚,我在牢房上锁前的昏暗的暮色中沿着围墙的立柱徘徊,沉重的忧伤压在我的心头。在我以后的全部监狱生活中从未有过如此忧伤的感受。囚禁的第一天是难以忍受的,无论在哪里:在监狱也好,在单人囚室也好,在劳役中也好……不过,我记得,有一个问题最吸引我的注意,这个问题在我以后的牢狱生活中始终萦回脑际,挥之不去——这个问题在某种程度上是无法解决的,对我来说,它至今仍然无法解决:这就是罪行相同而惩罚却不平等的问题。诚然,罪行也无法相互比较,即使要做一个大致的比较也不行。例如,两个人都杀了人,掂量了两个案子的全部案情,而对两个案子的判决却几乎相同,然而请看一看吧,这两个人的案子有多么重大的区别啊。例如,一个人不为什么,只是为了一个葱头,就随便把人杀了:他走到大路上,杀了一个路过的庄稼汉,而他的全部所有只是一个葱头。“这是什么事呀,爹!你叫我去找油水:瞧,我杀了一个庄稼汉,只找到了这么个葱头。”“蠢材!一个葱头是一个戈比,一百个人就是一百个葱头,你一个卢布就到手了!”(监狱里的传说。)而另一个人是为了保护未婚妻、姐妹或女儿不受淫棍的蹂躏而杀人。一个人在流浪中陷入大批暗探的包围,往往在即将死于饥饿的时候,为了保卫自己的自由和生命而杀人;而另一个人切割年幼孩子的肌体,只是因为他喜欢杀戮,喜欢用自己的双手感受孩子们温暖的鲜血,欣赏他们的恐惧、他们在刀刃下的最后的鸽子般的战栗。那又怎样呢?这两个人同样被判处服苦役。不错,判处的刑期是有区别的。但这种区别相对而言并不大;而在同一种罪行中的区别却多得不可胜数。有什么特点,那就是区别。不过我们假定,调和、消除这种区别是不可能的,假定这是一个无法解决的难题,是化圆为方,假定如此!但即使这种不平等的现象是不存在的,那么请看看另一种区别吧,即在惩罚的后果中的区别……且看,这里有一个人,他在监狱里日渐虚弱,像蜡烛一样渐渐消融。这里还有另一个人,他在入狱前甚至不知道世界上还有这样快乐的生活,这样令人愉快的豪迈伙伴的俱乐部。是的,入狱的也有这种人。再比如说,有一个受过良好教育、品德高尚、有责任感和良心的人。他自己内心的痛苦使他在受到任何惩罚之前就已经痛不欲生了。他对自己罪行的审判比任何威严的法律都更为冷酷无情。同时这里还有另一个人,他在服苦役期间连一次也不曾想到过他所犯下的杀人罪行。他甚至认为自己是无罪的。还有这样的一些人,他们故意犯罪,就是要被关进监狱,从而摆脱在外面的那种远不如服苦役的生活。在外面他过着受尽屈辱的日子,从未吃过一顿饱饭,还要没日没夜地为自己的老板干活;而服苦役干的活比在家里干的活还轻松些,面包管饱,而且这样好吃的面包他还不曾见过呢;每逢节日还能吃到牛肉,得到周济,还能挣点儿零花钱。而朝夕相处的同伴呢?都是一些狡猾、机灵、见多识广的人;于是他又恭敬又惊奇地望着自己的那些同伴;他还从未见到过这样的人呢。他认为他们是世界上所可能有的最崇高的群体。难道这两个人能对惩罚有相同的感受吗?不过,何必为无法解决的问题费心劳神呢!响起了击鼓的声音,该是各自回牢房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