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是鄙弃刑吏的,但并不鄙弃那些身为绅士的刑吏。只是不久前才出现了相反的意见,不过还只是书本上的空谈。甚至那些发表了这种意见的人,也并非所有的人都扑灭了自己内心对专制的渴望。甚至任何一个工厂主,任何一个企业主都一定会感到一种令人兴奋的快感,因为有时他的工作人员及其全家都完全听命于他。这是肯定的;一代人不是很快就能摆脱他内心所继承下来的东西;一个人不是很快就能抛弃已融入他的血液,可以说是与母乳一起遗传给他的东西。这样快的转变是不可能有的。对错误和世代相传的罪孽有认识还不够,很不够;必须彻底摈弃它。而这不是很快就能做到的。
我讲到了刑吏。刑吏的特性几乎以萌芽的形式存在于每一个现代人身上。但人的兽性的发展并不相同。如果一个人的兽性在其发展中压倒他其余的所有特性,那么这个人当然就会变得可怕而丑恶。刑吏有两种:一种是自主的,一种是不由自主的,是职务上的。自主的刑吏,当然,在各方面都比不自主的刑吏更卑劣,然而人们是那么鄙弃后者,鄙弃得感到恐怖,感到厌恶,感到一种不由自主的、几乎具有神秘主义色彩的恐惧。对一种刑吏的近乎迷信的恐惧,而对另一种刑吏却那么心平气和,几乎抱着赞许的态度,这是为什么呢?有些事例是极为奇怪的:我认识的一些人甚至很善良,甚至很正直,甚至在社会上很受敬重,然而他们,举例来说,却不能平静地容忍挨树条抽打的犯人不哭叫、不祈祷、不求饶。受惩罚的人一定要哭叫,要哀求饶恕。这是常规;认为这样才是又得体又必要的,要是哪一次犯人不愿叫喊,执行官就认为这是对他个人的冒犯,而我是认识这位执行官的,他在其他方面甚至可以说是个好人。他本来想从轻处罚,可是他没有听到通常会说的“阁下,亲爹,饶恕我吧,让我永远祈求上帝保佑你”等等,于是他大发雷霆,用树条多抽了五十下,要让他哭叫求饶,——他终于达到了目的。“不该这样,先生,这是暴行。”他很严肃地这样回答我的责问。至于不由自主的、职务上的真正的刑吏,那么大家都知道:这是判处流放的囚犯,被留下来充当刑吏;他先要向其他刑吏学习,学会以后便一辈子留在监狱里,被单独关押,他有一个单独的房间,甚至拥有自己的财物,不过差不多总是处于押送兵的监视之下。当然,活人不是死的机器;刑吏打人尽管是在履行职务,但有时也会陷入狂热,不过尽管他打人不无快感,然而几乎从来不是出于私仇。抽打的灵巧、对本行的精通、想在自己的伙伴和公众面前表现一番的欲望会激起他的自尊感。他关心的是技巧。此外,他很清楚,他受到普遍的鄙视,迷信的恐惧到处追随着他,不能保证这种情况不会对他产生影响,不会加剧他的狂暴和兽性倾向。甚至孩子也知道,这种人是“不认爹娘”的。奇怪的是,无论我见到过多少刑吏,他们都是很有见识的人,有见解、有头脑,而且有非同寻常的自尊心甚至自豪感。他们的这种自豪感是不是对他们所受到的普遍的蔑视的一种逆反呢;是不是由于意识到他们在受刑者心中所引起的恐惧,因而感到对他拥有主宰地位而加剧了这种自豪感呢,——我不知道。他们在众目睽睽之下登上断头台,也许,甚至这种场合的隆重和戏剧性本身就会助长他们的某种程度的傲慢吧。记得,我曾在一段时间里时常能遇见一个刑吏,并在近处观察他。他中等身材,干瘦而结实,年约四十,有一副惹人喜欢而聪明的容貌和一头鬈发。他总是非常高傲、文静;表面上保持着绅士的派头。答话时总是简短、慎重,甚至很亲切,不过那是一种高傲的亲切,他在我面前仿佛有什么理由可以妄自尊大似的。警卫队的军官们时常当着我的面与他谈话,说实在的,对他似乎还怀有某种敬意。这一点他意识到了,于是在长官面前特意加倍地表现出礼貌、冷淡和自尊。长官与他谈话越是亲切,他自己就越是显得执拗,但决不越出谦恭有礼的界限,不过我深信,这时他认为自己比与他谈话的那位长官高明得无可比拟。这在他的脸色上表现得很清楚。在炎热的夏天,有时派他在押解下拿一根细长的木棍到城里去打狗。在这座小城里,无主的野狗非常多,而且繁殖很快。在学校放假期间那些狗是会伤人的,根据长官的命令,刑吏被派去消灭野狗。但如此卑微的工作也丝毫没有使他感到自卑。真该看看,他是多么神气地在一名疲乏的押送兵的押解下走过城市的大街小巷,单凭他的那副样子就使妇女儿童感到害怕,他是那样镇静甚至傲然地睨视着所有相遇的人们。不过,刑吏们的生活是无拘无束的。他们有钱,吃得很好,还有酒喝。钱是他们受贿得来的。要依法惩处的民事被告,总会预先拿点什么去孝敬刑吏,哪怕是罄其所有。对那些富裕的民事被告,他们就主动索贿,规定与其财力大约相称的数额,会索要三十卢布,有时甚至要得更多。对非常富有的人甚至会狠狠地讲价钱。当然,刑吏动刑时下手不能太轻:他是要拿自己的脊背对此负责的。然而他为了一定的贿赂,答应受刑者不会打得太重。他的要求几乎总是能得到满足,否则他确实会野蛮地痛下毒手,而这是完全在他的权限之内的。有时他甚至向非常贫困的民事被告索要高额贿赂,亲友们奔走、还价、求情,如果不能满足他的要求,是要倒霉的。在这种情况下,他在他们心里激起的迷信的恐惧帮了他的大忙。关于刑吏什么稀奇古怪的说法没有啊!不过,囚犯们硬是亲口对我说,刑吏一下子就能把人打死。可是,首先,有谁试验过呢?然而这是可能的。关于这一点人们讲得十分肯定。一个刑吏亲口向我保证,他能做到这一点。人们又说,他可以抡起胳膊对准犯人的后背打下去,而打过以后,连一条极小的鞭痕也不会鼓起来,而且犯人一点也不觉得疼痛。不过,关于所有这些戏法和手段已经有太多的故事而广为人知。可是刑吏即使为减轻处罚而受贿,第一下打击他还是会抡起胳膊使出全力。这在他们之间甚至成了一种常规。他会减轻随后的打击力度,尤其是在他已经受贿的情况下。然而这第一下,不论受贿与否,他是要使出全力的。说真的,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干?是要一开始就使受刑者能适应随后的打击,考虑到在经受最初的痛击之后,较轻的打击就不是那么难挨了,或不过是想在受刑者面前炫耀一下,使他感到害怕,这就是要给他一个下马威,让他明白是在跟谁打交道,总之是要显摆自己。在任何情况下,刑吏在开始动刑前总是感到自己处于亢奋状态,意识到自己的力量,意识到自己是主宰;这时他是一个演员,公众对他感到惊讶和恐惧,当然,他在打第一下之前会不无快感地对自己的牺牲品吼道:“忍住,我动手啦!”——在这种情况下这是不祥的口头语。很难想象,人的天性会扭曲到何种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