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打阿德兰伊达色的领结,还是打这种带小格的?”这个佣人突然用一种异样的、殷勤得肉麻的声音问我。
我望了他一眼,原来此人也颇值得欣赏一番。他还很年轻,作为一个仆人来说,穿得相当漂亮,不比外省的某些花花公子差。棕色的燕尾服、白裤子、米黄色的坎肩、漆皮的短筒靴和玫瑰色的领结,显然,挑选这样的穿着,不是没有目的的。这一切都会使人立刻注意到这个好打扮的年轻人非常讲究的口味。令人注目地挂出来的表链,一定也带有同样的目的。他脸色苍白,甚至有点发绿;有一个大鼻子,鼻梁拱起,尖尖的,白得异乎寻常,仿佛白瓷烧成似的。他那薄薄的嘴唇上挂着一丝微笑,显出一种忧郁,一种从容优雅的忧郁。他的眼睛大大的、鼓鼓的,好像玻璃球做的,眼神看上去非常呆板,但毕竟透出一种文雅之气。他那薄薄的、软软的耳朵,出于礼貌塞着棉花。他那淡黄的长而稀的头发,烫成一卷卷的,而且抹了油。他的一双小手白白的、干干净净,似乎是在玫瑰花泡的水里洗过似的;手指的末端是修剪讲究的、很长的玫瑰色指甲。这一切都显示出他是一个娇生惯养的、从不干粗活的花花公子。他故意发音含混,又十分时髦地不读出字母P,眼睑一会儿抬起,一会儿垂下,唉声叹气,扭扭捏捏,极尽矫揉造作之能事。他身上散发出一股香味。他个子不高,瘦弱而萎靡不振,走起路来膝部打弯,样子很特别,大概他觉得这样走路十分文雅——总之,他浑身上下都浸透了从容优雅、弱不禁风和异乎寻常的自我优越感。这最后一个情况,也不知道为什么惹得我一时无名火起,觉得很不舒服。
“这领结是阿德兰伊达色吗?”我严厉地望了一眼这个年轻的仆人,问道。
“阿德兰伊达色,少爷。”他从容而文雅地答道。
“那阿格拉芬娜色就不存在吗?”
“不存在。这种颜色根本就没有,少爷。”
“为什么?”
“阿格拉芬娜的名字登不了大雅之堂,少爷。”
“怎么不能登大雅之堂?为什么?”
“那还不明白,少爷:阿德兰伊达起码是一个外国名字,显得高雅,少爷;至于阿格拉芬娜,任何一个最差劲的娘们都可以叫这个名字,少爷。”
“你是不是疯了?”
“绝对没有,我的神经很正常,少爷。当然,随您的便,您用什么话骂我都行;但是我的谈吐,许多将军,甚至某些京城里的伯爵,都是满意的,少爷。”
“你叫什么名字?”
“维多普利亚索夫。”
“啊!你就是维多普利亚索夫?”
“是的,少爷。”
“得了,伙计,你等着吧,我这就会跟你认识的。”
我下楼的时候心中思忖:“这里真有点像疯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