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午:你居住在北京时,写过一些偏新闻、偏记者式的短文,对你的写作有帮助吗?
何伟:从1999年3月到2000年秋天,我频繁地写了很多短文,然后我开始把重心完全转移到杂志的长篇故事和写书上面了。所以那是个短暂的时期。但它很有用,因为你能尝试不同的风格,看看到底哪种感觉比较自然。这类工作还迫使我出去采访。这一点至关重要——我走了很多地方,和很多人聊天。而且我学会了推销故事,学会谋生。那非常关键。靠写作赚钱并非易事,你必须有一些经济头脑。在涪陵时相对贫穷的历练,以及身为一名年轻的自由撰稿人的困扰,这些都让我学会了如何去打理这种生意。能自己处理这些事务,可以给我更多写作上的自由,而不必为钱担心。
我很幸运那段时间并没有持续很久。大约一年半,刚刚好。因为最终你无法在短篇文章中尝试那么多有趣的结构和故事。所以,我从中汲取了“营养”之后,接着写我的长篇去了。
正午:吃老鼠肉的那个故事,怎么登上《纽约客》的?
何伟:你知道,我当时要去香港办理签证,这样我就能继续非法地在中国做自由撰稿人了。我每半年都要办一次,所以我才得以在深圳认识艾米丽——去香港时我会住在深圳。而且,坐火车去深圳,比飞香港便宜得多。
我在中国的媒体上读过关于老鼠肉餐厅的故事,决定去看看,争取能写篇稿子,这样我此行的旅费就有着落了。随后我写了一篇文章,被《南华早报》买走了。其间我也给我的朋友们,包括麦克菲,寄去了一篇不那么正式的关于这个故事的随笔。他很喜欢,就发给了雷姆尼克(DavidRemnick,《纽约客》编辑)。然后雷姆尼克来信说他想发表在《纽约客》上。当然可以,那一直是我的梦想。但是我已经把文章卖给《南华早报》了!我给他们打电话,恳求先不要发表,他们同意了。他们真是大好人。这个故事刊登在《纽约客》后,《南华早报》随即也在他们的报纸上刊发了,所以他们应该没太大损失。
之后,雷姆尼克问我还有没有其他故事。一年前,我去过一次朝鲜边境,写了一篇文章。我把它寄给了《大西洋月刊》,但没有任何回应。于是现在我可以给雷姆尼克了,他很喜欢,又发表了。他们还想看看我的书,随后我们从中抽取了一部分,又发表了。很快我开始给《纽约客》撰写第一篇报道,也就是深圳的艾米丽的故事。
正午:《纽约客》对你来说有多重要?
何伟:当然,上面说的一切完全改变了我的职业历程。但在当时,我并不知道如何应对,所以转型的过程很困难。我本应飞到纽约去与编辑们见面的,但是我人在中国。在面对面见到《纽约客》杂志的任何人之前,我已经发表了五六篇文章。我从未自信他们会继续发表我的文章。我们在沟通上出现过很多问题。分隔两地也增加了沟通的难度,而我从没有为任何刊物像记者那样工作过,所以我真的不懂这个行业里的文化。而且,我对中国的看法与绝大多数记者不同。我不想写名人,或者大的政治人物。我觉得继续自己在《江城》里的那种风格会更有意义。所以,《纽约客》与我之间并非总是能理解对方。实话实说,直到2005或2006年,我在这份工作上才有了一点安全感。